汕尾市對外貿易經濟合作局

主要職責貫徹執行國家和省對外貿易、經濟合作、外商投資和口岸管理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起草有關規範性檔案,擬訂有關規劃、計畫、管理辦法等,並組織實施。依法監督技術引進、機電產品的國際招標,協調管理國家限制出口技術和引進技術工作。牽頭擬訂服務貿易發展規劃並開展相關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制定促進本市服務貿易進出口和服務外包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推動服務外包平台建設。指導加工貿易工作,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實施國家有關加工貿易的政策和管理辦法,依照有關規定核准市管許可權的加工貿易業務,依法監督管理本市加工貿易進出口工作。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汕尾市對外貿易經濟合作局
  • 地點:汕尾市
  • 屬性:非營利性
  • 性質:事業單位
主要職責,所屬地區,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和省對外貿易、經濟合作、外商投資和口岸管理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起草有關規範性檔案,擬訂有關規劃、計畫、管理辦法等,並組織實施。
(二)研究、分析國際經貿形勢和本市進出口狀況,提出總量平衡、結構調整等巨觀調控建議,貫徹執行進出口商品配額招標政策及實施辦法,組織實施進出口商品配額(除糧食、棉花外)計畫,推動電子商務等新型貿易方式的發展,指導外貿促進活動和外貿促進體系建設,規範外貿流通秩序。
(三)依法監督技術引進、機電產品的國際招標,協調管理國家限制出口技術和引進技術工作。牽頭擬訂服務貿易發展規劃並開展相關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制定促進本市服務貿易進出口和服務外包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推動服務外包平台建設。
(四)巨觀指導全市外商投資工作,參與制定利用外資發展的中長期規劃,依法承擔外商投資企業、外商投資項目的審批、審核、核准等工作,指導和管理招商引資、投資促進及外商投資企業的進出口工作。
(五)指導加工貿易工作,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實施國家有關加工貿易的政策和管理辦法,依照有關規定核准市管許可權的加工貿易業務,依法監督管理本市加工貿易進出口工作。
(六)負責對外經濟合作和對外援助工作,依法管理和監督對外承包工程、對外勞務合作,依法審核市內企業對外投資開辦企業(金融企業除外),承辦外派勞務和境外就業人員權益保護的相關工作,指導開展對外援助業務,監督本市承擔的對外援助項目的實施。綜合協調和指導各類經濟開發區的規劃、建設和管理工作。
(七)依法辦理各類企業的進出口經營資格登記,依法核准境外非企業經濟組織在本市設立的常駐代表機構,牽頭制定赴境外舉辦各種外經貿交易會、展覽會、展銷會、洽談會和招商活動的管理辦法,指導和監督境內外舉辦的上述活動。
(八)負責口岸開設、關閉、調整的審核上報,綜合協調和指導監督各縣(市、區)口岸管理機構的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檢查處理口岸重大涉外事件和嚴重違法違紀問題。
(九)承擔組織協調反傾銷、反補貼、反壟斷、保障措施及其他進出口公平貿易相關工作,綜合協調本市有關世界貿易組織和自由貿易區事務的具體工作,依法組織產業損害調查及其他貿易救濟措施,指導協調國外對本市出口商品的反傾銷、反補貼、保障措施的應訴工作。
(十)開展促進對外貿易、利用外資、引進外國先進技術及各種形式的中外經濟技術合作與交流活動,加強促進同世界各國貿易和經濟技術關係的發展。
(十一)承辦市人民政府和省對外貿易經濟合作廳、省口岸主管部門、中國國際貿易促進委員會廣東省分會交辦的其他事項。

所屬地區

汕尾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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