蘭考縣農村產權交易中心

蘭考縣農村產權交易中心

蘭考縣是河南省農村產權交易改革第一個試點縣。蘭考縣農村產權交易中心於2014年9月28日正式掛牌成立,隸屬於中共蘭考縣委農村工作辦公室管理的副科級事業單位,實行財政全額預算管理,接受蘭考縣農村產權交易監督管理委員的監督。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蘭考縣農村產權交易中心
  • 行政級別:副科級
管理模式,工作職責,服務範圍,交易原則,交易程式,

管理模式

蘭考縣農村產權交易中心實行統一交易規則、統一交易簽證、統一交易監管、統一服務標準、統一信息平台、統一誠信建設的“六統一”管理模式,逐步形成信息共享、互聯互通的產權交易體系。

工作職責

1、負責管理、監督、指導全縣農村產權交易工作,開展農村產權交易的法律政策諮詢、信息提供、價格評估、契約簽訂指導等服務;
2、依法規範開展農村產權管理,負責審核、登記、頒證等工作;
3、負責受理農村產權權屬變更、轉讓、互換申請材料的審查、登記、備案等工作;
4、負責建立農村產權交易平台,蒐集、發布農村產權交易信息;
5、負責制定各項服務工作制度,規範交易契約文本,規範交易行為;
6、負責宣傳相關的法律、法規和政策,培訓鄉鎮農村產權交易工作人員;
7、負責受理農村產權流轉方面的來信來訪,依法開展農村產權流轉糾紛仲裁工作。

服務範圍

根據國家法律政策要求,探索性開展以下產權交易服務,分別是:
2、農村集體林地使用權、林木所有權;
3、農村集體經濟組織養殖水面經營權;
4、 農業生產經營組織和農戶持有的股權及實物資產(非國有部分);
5、農業類智慧財產權;
6、其他依法可以交易農村產權等。

交易原則

堅持依法交易、城鄉統籌、公開公正、集約利用的原則開展交易。

交易程式

按照準備交易材料、提出交易申請、發布交易信息、審查受讓資料、組織進行交易、實施交易監督、簽訂交易契約的程式進行交易。
蘭考縣農村產權交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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