蘭考縣公共供水管網覆蓋範圍內自備水井封井方案

蘭考縣公共供水管網覆蓋範圍內自備水井封井方案。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蘭考縣公共供水管網覆蓋範圍內自備水井封井方案
  • 發布單位: 蘭考縣人民政府
指導思想,實施範圍,基本原則,封井方式,實施步驟,保障措施,加強組織領導,明確工作職責,營造宣傳氛圍,附屬檔案,

指導思想

全面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一中、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按照“節水優先、空間均衡、系統治理、兩手發力”的新時期水利工作方針,嚴格落實最嚴格水資源管理制度,以保障城市供水水量水質安全和支持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為宗旨,根據國家“城市用水先地表水、後地下水”的政策要求,在全面節約、有效保護、合理配置水資源基礎上,對地下水開採實行總量控制,對縣域內城市公共供水管網覆蓋範圍內的自備水井限期關停和封閉,實現地下水資源合理開發、有效保護、科學管理和持續利用。

實施範圍

全縣公共供水管網覆蓋範圍內的自備水井(特殊用水除外)。

基本原則

1.對公共供水管網覆蓋範圍內無取水許可證、取水許可證已到期、以及同時具備地下水、公共管網供水雙水源用水戶的自備水井一律依法予以封井關閉;未接通城市公共供水水源的自備水井應明確接通供水水源時間,並在替代水源供水後10日內予以封停;
2.對於供水設備完好、水質合格,具有良好補源條件的地下水回灌井可考慮關閉封存,並作為應急供水水源井;
3.對具有下列情況之一的自備水井,經自備水井封井工作領導小組同意後可予以保留,並報縣水利局、住建局備案,依法辦理取水許可或其它手續,納入正常管理。
(1)擬作為地下水觀測井;
(2)作為城區應急避難場所的備用井;
(3)作為城市消防用井;
(4)地暖空調服務面積500平方米以上的空調用井;
(5)企業生產有特殊水質要求的生產自備水井(須出具有關單位的證明);
(6)用作城市公共供水水源的備用水源井。

封井方式

封井方式包括永久封填、封存備用(作為應急水源井)以及繼續保留等。自備水井封井工作應按照封井基本原則並結合實際情況,選擇具體封井方式,對於擬繼續保留的自備水井必須提供充分的留存緣由。

實施步驟

摸底統計和審查階段2021年2月28日前
由縣水利局負責對全縣公共供水覆蓋範圍內的自備水井情況進行詳細排查,摸清底數,將需要關閉的自備水井登記造冊;需要保留自備水井的單位,需向縣水利局提交保留自備水井申請,由縣水利局根據申請情況組織有關單位進行審查、批准。
封井階段(2021.3.1-8.31)
全縣公共供水管網覆蓋範圍內自備水井封井工作計畫半年內完成。對於公共供水管網覆蓋的取水井,作為第一批實施封井對象。對自備水井單位實行先通水後關井,應關閉的自備水井由良龍水務公司負責自來水的接入,做到接關同步,不得影響居民和用水單位的正常用水,良龍水務公司要切實做好全縣公共供水工作,嚴格保障供水質量、時間和水壓。未按規定限期完成自備水井封井任務的單位和個人,由縣水利局下達限期封井通知書,嚴格按照有關規定和法律程式依法強制關停、封填;對拒不執行封井有關要求,無理取鬧,阻礙封井工作的,由司法機關依法予以處理。
檢查驗收階段2021.9.1-12.31
在封井工作結束後,封井領導小組組織力量檢查驗收封井工作是否有遺漏、是否有擅自啟用現象,並及時採取補救措施。同時,對封井工作進行總結,建立健全管理制度,使城區內的地下水資源管理納入法制化、規範化軌道。

保障措施

加強組織領導

成立由分管副縣長任組長、縣紀委監委、水利局、財政局等單位負責同志為成員的公共供水覆蓋範圍內自備水井封井工作領導小組(以下簡稱領導小組,詳見附屬檔案),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縣水利局,具體負責自備水井封井工作的綜合協調、舉報受理、信息匯總反饋、督導檢查和驗收等工作。各成員單位要按照領導小組的統一安排,做好相關工作。

明確工作職責

封井工作點多面廣,各成員單位要切實履行好職責,通力協作,強力推進,確保全縣自備水井封井工作全面順利完成。縣水利局負責牽頭實施自備水井封井工作,嚴格審查、審批自備水井使用手續,協助做好自備水井封井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縣住建局負責供水管網的接入服務;縣公安局負責維護封井工作秩序,對干擾、阻撓封閉自備水井工作的,依法採取強制措施,情節嚴重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責任;縣紀委監委負責對自備水井封井工作中行政事業單位和個人違規違紀行為進行查處。

營造宣傳氛圍

通過發放宣傳手冊、張貼宣傳標語、出動宣傳車,利用電視、廣播等多種形式廣泛開展宣傳,並設立封井諮詢熱線(0371—26991188)及時解答自備水井用水戶諮詢的疑難問題,切實提高民眾對自備水井封井工作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認識,正確引導社會輿論導向,營造濃厚的宣傳氛圍。
附屬檔案:蘭考縣公共供水覆蓋範圍內自備水井封井工作領導小組

附屬檔案

蘭考縣公共供水覆蓋範圍內自備水井封井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名單
組 長:閆瑋(縣政府副縣長)
成 員:李超傑(縣政府辦副主任、史志辦主任)
李建平(縣紀委副書記、監委副主任)
孔德成(縣水利局局長)
劉鳳麗(縣財政局非稅收入管理局副局長)
李海英(縣公安局副局長)
張國卿(縣水利局副局長)
張兆祥(縣住建局副局長)
趙 波(良龍水務公司經理)
王俊亭(蘭陽街道辦負責人)
胡良霞(桐鄉街道辦負責人)
李 鵬(惠安街道辦負責人)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縣水利局水政水資源監察大隊。辦公室主任由張國卿同志兼任,具體負責公共供水管網覆蓋範圍內自備水井封井的日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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