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介紹
蘭州大學學生會成立於上世紀五十年代,至今已有十八屆學生會委員會為之奮鬥不息。
蘭州大學學生會是全校學生的民眾性組織。其在校黨委的直接領導和校團委的具體指導下,依照國家法律、校規校紀及本會的章程,團結和引導廣大同學成為熱愛祖國、適應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的合格人才;發揮學校領導部門聯繫學生的橋樑和紐帶作用,表達和維護同學的具體利益;倡導和組織自我服務、自我管理、自我教育,創造良好的學習生活環境,為學生健康成長服務。
蘭州大學學生會是中華全國學聯和甘肅省學生聯合會的團體會員。本會實行個人會員制,凡取得蘭州大學學籍的本專科生均為本會會員。
蘭州大學學生會的最高權力機構是全校學生代表大會。代表大會每兩年舉行一次,討論決定學生會的重大事項。由全校學生代表大會選舉產生的學生會委員會是代表大會閉會期間的最高權力機構,學生會委員會選舉產生的常務委員會作為代表大會閉會期間的常設機構,負責日常工作。
機構設定
常務委員會
秘書處
秘書處是蘭州大學學生會的“大管家”,是學生會的綜合性服務部門,自蘭州大學學生會成立之日起便作為其重要部門而存在,職能涵蓋學生會工作的所有領域,肩負著溝通上下、協調左右的重任,是學生會常委會的參謀與助手,是學生會內部協調管理的核心與紐帶。秘書長列席常委會。
部門職責:
第一條:負責學生會各種檔案的起草、發放和歸檔,做好學生會各部門工作計畫、工作總結和活動總結的收集和管理;
第二條:及時向各職能部門和各基層學院學生會傳達學校及校學生會常委會下發的任務和工作,做好學生會與學校以及各部門之間的溝通並負責部分對外聯繫工作;
第三條:負責學生會的日常值班,充分發揮秘書處在學生會的“大管家”作用,促進學生會工作的高效進行;
第四條:負責學生會會務工作,對學生會各類型會議進行記錄,做好各部門的人員出勤記錄,督促各部門的工作,負責對各職能部門,各學院學生會的考核;
第五條:在常委會的領導下,統籌協調學生會的各項活動,負責活動總體組織、部門協調和人員調配,整理並提供所需資料,為活動的順利展開提供保障;
第六條:承接校團委及常委會交辦的其它工作。
人力資源部
人力資源部是蘭州大學學生會的學生幹部培養、檔案管理、工作協調以及各項學生活動的評估、考核機構,主要負責學生會各項活動的人員分工以及考核等工作。部門幹事深入活動的各個環節,幫助活動高效、高速、高質量地完成並建立和完善學生會成員檔案。組織學生會幹部開展基礎技能培訓,協助各部門開展其相關技能的特色化培訓。
部門職責:
第一條:在常委會的指導下,負責學生會各項工作的人員分工,做到人盡其才,保障活動的順利開展;
第二條:對學生會人員和活動進行量化考核。在工作進行過程中,深入工作各個方面,及時發現問題。工作完成後,對整項工作及每個幹事進行評估考核;
第三條:組織學生幹部技能培訓。通過為學生幹部提供各種專業技能培訓資源,組織和協調各種學生會幹部培訓活動,致力提高各學生幹部的綜合能力;
第四條:檔案製作。製作學生會人員檔案、活動記錄等相關檔案,為各項評估考核、總結、履歷留檔提供素材;
第五條:負責學生會會務工作中的場地布置、設備調試、技術保障等工作,做好各部門的人員出勤記錄工作。
學術調研部
學術調研部是蘭州大學學生會的各類校園學術文化活動和調查研究的組織者,主要負責舉辦各類校園文化活動,籌辦各類學術講座,加強校園學風建設,同時積極開展各類校級調研活動,了解師生們的生活、思想、學習狀況,並最終科學地反映給學校有關部門,搭建學生與老師、學校之間溝通交流的平台。
部門職責:
第一條:舉辦校園文化活動,營造良好的校園文化氛圍,豐富校園文化生活,加強校園學風建設;
第二條:舉辦學術交流活動,開展各類學術講座,加強學生及學院間的學術文化交流,提高學生學術素養;
第三條:調學子之志,研身邊之事,定期了解學生的各類狀況,進行輿情反饋,並為學生會工作提供決策依據;
第四條:協助蘭州大學辯論研究中心相關工作,開展校級辯論比賽,推動辯論人才培養,營造校園學術氛圍。
宣傳部
宣傳部負責面向校內校外宣傳學生會工作成果及精神風貌。對外塑造學生會形象品牌;對內監控指導學生會成員中心思想;對上緊緊圍繞黨委、團委中心工作,傳達上級有關決議;對下協調院學生會做好新聞宣傳工作,搞好輿論指導;橫向擴大聯繫,縱向溝通信息。把握時代號脈,運用多元平台為學生髮聲,自身加強隊伍建設和陣地建設。
部門職責:
第一條:負責學生會各項活動各項重大活動的宣傳,進行網路新聞、海報、條幅、宣傳板的宣傳。新聞報導以圖文新聞為主,內容涵蓋學生會活動新聞、簡訊快遞、學院動態、任務專訪、深度報導、圖片新聞、學工動態等相關內容;
第二條:負責建設校學生會官方媒體、報導校內新聞和學生動態,溝通聯繫學生處和各學院學生會相關部門信息的發布,加強紅色宣傳和思想政治教育;
第三條:與校內外各媒體、宣傳機構保持聯繫,宣傳報導學生會各項活動;
第四條:編輯學生會機關報《莘莘時風》;
第五條:負責學生會網站的日常維護管理工作;
第六條:負責學生會微信、微博、QQ等新媒體的運營工作。
外聯實踐部
外聯實踐部是聯繫社會與學校、實踐與學生的視窗部門。部門旨在為校園文化活動拓寬經費來源,增進與各兄弟高校學生會間的溝通交流,組織各種有益於全校學生成長成才的社會實踐活動。外聯實踐部在對外事務中一直以“交流合作”、“培育友誼”為重要理念,以“自強不息,獨樹一幟”的校訓為著力點,展現蘭大學子“謙虛和善、自強自立”的優秀品質,努力打造對外交流合作的新平台。
部門職責:
第一條:與社會各事業、企業單位保持良好聯繫,為學生會各項活動提供穩定的經費來源;
第二條:協調組織好校內活動的贊助宣傳工作;
第三條:與兄弟高校學生會保持溝通,組織參與高校學生會間的學習交流活動;
第四條:負責學生會部分對外聯繫工作;
第五條:組織學生幹部社會實踐。
文娛部
文娛部是致力於提高同學們的校園生活質量和豐富同學們的課餘生活,以豐富校園文化生活,活躍校園文化氛圍為根本,以推進校園精神文明建設為宗旨,以豐富大學生生活、提高同學凝聚力、促進師生交流為目的,主要組織、籌劃、開展多種文化藝術活動的文娛部門。文娛部走在校園文化的前沿,是舞台表演的堅實“後盾”,為提高蘭州大學的藝術修養和文體素質並向廣大同學提供展現風采的舞台而不懈奮鬥。
部門職責:
第一條:負責組織策劃學生會舉辦的大型文娛活動;
第二條:負責組織與各兄弟院校及各類社會組織的文藝活動,進行文化交流,繁榮我校文藝事業;
第三條:負責組織學生會的課餘文藝活動,負責挖掘和培養學校的文藝活躍分子;
第四條:負責組織與校內及其他兄弟院校各民族同學相關的民族文藝活動,促進民族團結繁榮大發展;
第五條:配合學校有關部門做好重大節日慶祝工作。
體育部
體育部是蘭州大學學生會組織和協調校內各項學生體育活動的部門,擔負著組織發動學生參加課餘體育活動,提高學生身體素質,活躍校內體育文化的職責。本部門積極回響團中央關於大學生“走下網路,走出宿舍,走向操場”號召,致力於打造民眾性精品體育活動,積極引導大學生養成日常參與體育鍛鍊的習慣。
部門職責:
第一條:積極組織各項“三走”體育活動,豐富同學的課餘生活,打造豐富多彩的校園體育文化;
第二條:引領同學強健體魄、磨練意志,引導廣大學生養成正確的作息觀念,積極地走出網路,走出宿舍,走向操場,廣泛地參加各類體育活動;
第三條:發揮好第二課堂指引作用,通過弘揚體育精神與體育活動中的競爭與合作,增強同學的集體觀念和責任意識;
第四條:積極協助蘭州大學運動委員會、體育運動聯盟的相關工作。
權益服務部
權益服務部旨在維護學生的合法權益,引導學生加強自我管理、自我服務的能力。架起學校和學生之間溝通和服務的橋樑,為廣大同學提供一個發聲平台,促進問題的解決,保障同學自身的權益。聯合學校各部門開展權益服務活動,同時受理廣大學生對學校各方面工作的監督,及時反饋學生思想動態,使學校了解學生的切實需求,改善工作和服務。
部門職責:
第一條:收集關於學校發展的建議,走訪調研後提出解決方法,形成提案遞於校領導,從而改善校園生活,促進學校發展;
第二條:收集同學們有關食堂餐飲、教學設施、校園生活等方面所提出的問題,及時向相關部門反映,並配合相關部門進行解決;
第三條:接受同學們通過各種形式提出的關於同學權利和利益受到損害的事務,並以維護學生利益的準則,積極溝通各部門,協商解決問題;
第四條:聯合後勤集團開展服務活動,定期帶領志願者參觀食堂、對後市場各餐館食品衛生情況進行監督與檢查、對宿舍樓公共設施進行檢查,保障同學們的切身利益;
第五條:舉辦維權服務類特色活動,如:12.4法制宣傳日系列活動、3·15國際消費者權益日系列活動等。為同學表達利益訴求提供有效渠道,同時普及維權知識,提高同學們的維權意識;
第六條:建立並逐步完善覆蓋全校的失物招領機制,對校內失物進行收集整合,以校-院-班的信息傳遞模式,將失物信息散發到全校。
青年志願者協會理事會
青年志願者協會理事會是志願從事社會公益事業與社會保障事業的由學生組成的非營利性志願者組織。負責統籌、引導全校公益活動,並代表蘭州大學全體志願者對外交流與合作。
部門職責:
第一條:統籌領導和指導全校志願者開展志願服務工作,保證我校青年志願者服務工作的高效與團結;
第二條:組織我校學生開展志願者報名註冊工作,負責全校註冊志願者認證以及服務時長審核工作;
第三條:各院青協交流溝通的平台,通過理事會組織協調各院青年志願者協會在校內外的志願服務活動,並根據《蘭州大學志願者管理辦法》對全校志願者進行評優表彰。
蘭州大學辯論研究中心
蘭州大學辯論研究中心是一支由校內同學組織,以自我管理為主、以辯論研究為活動主題的專業組織,接受校學生會的指導和幫助,對外稱“蘭州大學辯論隊”。
部門職責:
第一條:選拔、培養一批優秀的辯論人才,建立人才梯隊 ;
第二條:積極參加比賽,為蘭大爭取榮譽,展現蘭大學子風采;
第三條:組織參與校內辯論活動,增強校內辯論氛圍和文化氣息;
第四條:與其他高校開展交流活動,擴大蘭大辯論的影響。
城關校區工作委員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