蘭州交通大學建築與城市規劃學院學生會作為本院學生與老師及外界溝通的橋樑,責任義務重大。特此建立規章制度。目的在於協助蘭州交通大學建築與城市規劃學院學生會管理好學院。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蘭州交通大學建築與城市規劃學院學生會章程
- 校訓:尚德、勵志、博學、篤行
- 所屬地區:蘭州市蘭州交通大學
章程總綱,附則,團委副書記工作職責,學生會主席工作職責,學生會副主席工作責任,學生會部長工作職責,學習部,宣傳部,體育部,外聯部,生活部,辦公室,網路技術部,編輯部,紀檢部,調研部,組織部,組織管理制度,學生會幹部換屆選舉制度,學生會優秀學生幹部、幹事評選辦法,學生會幹部量化考核條例及實施細則,第一部分:獎勵分,第二部分:扣除分,日常管理制度,團委學生會考勤制度,團委學生會例會制度,團委學生會活動申報及舉辦流程,團委學生會紀檢制度,對外流活動管理細則,
章程總綱
第一條本會性質:蘭州交通大學建築與城市規劃學院學生會是在院黨委領導下和團委指導下的全院在籍學生民眾性組織。
第二條本會參加蘭州大學學生會,承認和遵守《中華全國學生聯合會章程》、《甘肅省學生聯合會章程》和《蘭州交通大學學生會章程》。
第三條本會宗旨: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的教育方針,發揮“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務”的理念,團結和帶領廣大同學努力學習,積極進取,開拓創新。為成為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的人才而努力。
第四條本會的基本任務:貫徹、執行黨的基本路線和教育方針,以團結和引導同學成為有創新精神和創新能力的社會主義高素質人才為目標,積極引導全院同學樹立正確的世界觀、人生觀和價值觀,促進全院同學德、智、體等多方面全面發展,積極開展豐富多彩、生動活潑的活動,培養及提高學生“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務”的能力。發揮作為學院聯繫同學的橋樑和紐帶作用,協助學院解決同學在思想、學習和生活中遇到的實際問題,積極反映同學建議、意見和合理要求,促進師生、同學之間的相互了解和團結,協助學院創造良好的教學秩序和學習、生活環境。在維護學院集體利益的同時,維護同學的正當權益。發展同兄弟院校學生會組織的交流與合作。
第五條本會在國家憲法、法律、法規和校紀、校規所允許的範圍內開展工作。
第六條凡具有本院學籍的學生,承認本會章程,不分民族、性別、年齡、宗教信仰,並參加的同學均為本會會員。
第七條本會會員的基本義務
(一)堅持四項基本原則,認真學習馬列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的重要思想,以創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為目標,擁護黨的路線、方針、政策。
(二)努力學習科學文化知識,積極參加學術、文體和社會實踐活動,勤於實踐,勇於創新,提高自身的全面素質。
(三)自覺遵守校規校紀和院規院紀,文明自律,尊師愛院;自覺維護學院的正常教學秩序和生活秩序。
(四)遵守本會章程,執行本會決議,積極參加本會活動,認真完成本會交給的各項任務。
第八條會員的基本權利
(一)對本會工作有建議、批評和監督的權利。
(二)在本會內,有選舉權、被選舉權和表決權。
(三)有要求本會提供正當權益保障和服務的權利。
(四)有參加本會組織的各項活動的權利。
第九條院學生會各職能部門
(一)院學生會根據工作需要設立若干職能部門。
(二)各部門人員由學生會統一納新並分配。
附則
第十條本章程解釋權屬於蘭州交通大學建築與城市規劃學院學生會委員會。
建築與城市規劃學院學生會工作職責
一.團委學生會各書記、主席工作職責
團委副書記工作職責
第一條根據團委的工作職責,協助團委書記工作。
第二條掌握全院團員的思想、工作、學習等基本情況,發現問題及時解決,協助書記做好思想政治教育工作。
第三條主持團委日常活動,協助組織團委各部門的工作部署、協調。
第四條抓好團學幹部的教育、培訓、管理工作。
第五條在書記的指導下,組織好團員青年積極開展校園文化活動、社會實踐活動、志願者服務活動等。
學生會主席工作職責
第一條負責學生會的全面工作,掌握各部的運作情況、工作目標達到與否,全權監督、指導學生會相應部門所承辦的活動;團結學生會各部門、各成員,及時發現、解決存在的問題和工作矛盾,加強學生會的凝聚力,以利於工作有效的開展。
第二條定期主持召開學生會全體幹部會議及各班委會成員會議,傳達學院的決議、指示。
第三條起草學生會年度、學期工作計畫、活動規劃及各種決議。督促並檢查各部門的工作落實情況,及時向團總支及相關部門匯報工作,做好學生會學期和年度總結。
第四條負責協調學生會各部門工作,經常召開各部門碰頭會,聽取工作意見,解決相關問題。監督、考核、反映各部門的工作情況。
第五條負責大型活動的全面指揮、協調。
第六條配合學院團委書記、團委副書記做好一切學生會以及學院的相關工作,及時了解學院及團委對學生會的新要求和新戰略,及時地向全體學生會成員通報。
第七條加強與其他各兄弟學院團委、學院學生會及相關單位的協調與聯繫,完成交辦的其他事務。
第八條學生會主席帶領各副主席做好制定製度、開展活動、聯繫情感等學生會日常事宜。
第九條學生會主席在外樹立學院良好形象,為學院開展活動創建良好的外圍環境。
學生會副主席工作責任
第一條協助主席開展各項活動,深入實際,調查研究,對發現的問題提出初步的解決措施和建議,做好主席的參謀,根據學生會的決定,安排落實各項工作的開展。
第二條主持所分管部門的全面的工作,督促檢查所分管部門的工作進程,妥善圓滿地處理好各部門的關係,及時向主席和相關領導反映工作進度。
第三條加強與主席、其他副主席和所分管部門部長的溝通交流,及時了解情況和工作進度。
第四條遵守學生會的組織紀律,遵守學生會的規章制度和工作規範,支持學生會的全面工作。
第五條學生會副主席實時掌握學院及團委的新方針、新戰略,正確的指導所分管部門的工作任務和思想動態。
第六條配合學生會主席,做好制定製度、開展活動、聯繫感情等學生會日常事宜。
學生會部長工作職責
第一條負責制定所在部門的工作計畫並督促完成。
第二條負責積極引導所在部門幹事參加學生會的日常工作,對幹事進行工作能力、語言表達等方面能力的培養。
第三條了解所在部門幹事的思想狀況,正確的指導各成員積極健康的成長和發展。
第四條負責配合學院學生會完成其他日常事宜。
第五條負責在學生會例會上向所有學生會成員匯報所在部門的工作情況。
第六條負責與其他兄弟部門完成學生會各項大型活動。
第七條觀察和培養後備成員,注重梯隊建設。
學習部
“引導新一代大學生的學習觀念,為其樹立正確的學習觀”是學習部的任務。學習部的本職工作包括舉辦各種形式和規模的報告會、大型的辯論會、演講會及學習經驗交流會等。本部的主要職責如下:
1、與學院教務老師建立和保持聯繫,配合學院的教務工作,反映同學們的願望和要求,解決同學們在學習中遇到的實際問題,促進學院教學工作的提高和學生學習條件的改善。
2、根據廣大同學求知成才的需要,規劃和組織學習競賽,知識講座,學習經驗交流會等各種學術科技活動,並協助學院組織科技文化節等學術科技活動,促進校園良好學風形成,活躍第二課堂。
3、定期檢查學生上課遲到、出勤、自習情況,做好記錄,並把情況通報各班。
4、協助輔導員老師,指導各班學委搞好綜合測評工作,做到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
5、定期為同學提供專業課教學信息,四六級考試,公務員等社會考試方面的信息,服務大眾的同時提高學習成績。
宣傳部
學生會對外宣傳的視窗。通過多樣的形式,如宣傳板、海報等宣傳學生會各部門的特色活動。它也是學生會整體形象的設計者,著重於為學生會良好形象的樹立提出可行的細緻且系統的構想,並對學生會其他各部門的活動從有效宣傳的角度提出合理化的建議。要求該部門成員有一定書畫和舞台設計能力,並能吃苦耐勞,積極進取。本部門的主要職責如下:
1、配合院團總支學生會各部門的學生活動,利用廣播、牆報、宣傳櫥窗等形式,做好校院中心工作的海報宣傳,宣傳教育同學,引導鼓勵同學積極參加學生活動。
2、配合學院黨委、團委中心工作,宣傳黨的路線、方針和政策以及新時期的工作重點等。
3、充分利用宣傳陣地,開展有利於大學生成長的各項宣傳教育工作。
4、在學院開展活動期間,及時做好各方面的宣傳,擴大影響力度。
體育部
學生體育活動的先鋒隊和帶頭人。以“開展體育活動,增強人民體質”為己任,並在此思想的指導下開展大量形式活潑、內容多樣、意義深遠的體育活動和體育競賽活動,積極引導同學參加,達到良好的效果。並把一些很好的邊緣體育活動和個別的極限體育活動介紹給大家,使其在校內推廣、發展起來。要求該部門成員愛好體育,有一定的體育特長,並能積極配合其他職能部門舉行各項活動。本部的主要職責如下:
1、組織開展各種體育競技比賽,增強同學健身意識。
2、組織學院師生參加學校及學院運動會,並為比賽提供後勤保障及工作人員安排。
3、在適當的時間組織一些院內體育活動,並充分利用課外活動時間,帶領廣大同學積極參加體育鍛鍊,在各種競賽中爭取好的成績。
4、通過和本院同學的多方面交流,了解同學們對學院各類體育活動的熱情吸納同學們對體育工作的意見和要求,並積極向學院有關部門反映,進行改善。
外聯部
以銷售的形式宣傳某單位、企業的產品,利用贊助商提供的贊助金舉辦活動,宣傳其產品。這些活動不僅彌補了活動經費的不足,使活動勝利展開,而且擴大了學院在校內外的影響,樹立了良好形象。在舉辦活動的同時,使同學們得到了利惠,也加強了學校同外校,社會各方面的交流。本部的主要職責如下:
1、負責學生的外事活動,為學院開展大型活動爭取一定贊助費。
2、負責學生會的協調工作,加強與兄弟學校、學院的聯繫、交流。
3、為我院同學提供社會實踐和勤工助學機會並為學生會爭取經費支持。
4、為學院學生會對外樹立良好的形象,創建良好的外部環境。
生活部
生活部是圍繞廣大同學的身心健康,宿舍文化建設等方面開展各種活動,負責同學日常生活的衛生監督管理的部門,是維持校園秩序,做好廣大同學安全服務、後勤保障工作的部室。本部的主要職責如下:
1、負責學生衛生活動的規劃和實施工作,並在活動中培養同學們的衛生觀念,使大家養成良好的衛生習慣。
2、檢查和督促各班,各宿舍的衛生情況,配合學院後勤等部門,重點抓好學生宿舍、教室的衛生。批評和制止各種破壞公共衛生的不良行為和習慣。
3、開展黨員“宿舍”、“文明宿舍”等的評比活動,表彰在衛生工作中成績突出的班級和個人,並予以適當的獎勵。
4、了解同學們的生活狀況,把有困難的同學的情況向學院有關部門反映,爭取解決。關心同學的日常生活等方面的情況,及時反映同學們正當的權利和要求。
辦公室
辦公室是整個學生會的協調機構和常務機構,負責學生會的檔案起草、信息匯總、協調學生會各部室等學生會的日常工作,以使其正常、有序的運行。本部的主要職責如下:
1、負責組織安排學生會各類會議,確定議程,記錄考勤,會議內容,並督促檢查會議決定的執行情況。
2、完成學生會各類綜合統計工作。並及時反映各類情況。
3、負責編排學生會工作人員值班制度。
網路技術部
網路技術部負責活動的影像資料的收集整理工作,學院的人人微博等官方主頁的維護,配合其他部門做好活動的網路技術支持,並對學生幹部進行網路技術方面的培訓等:
1、負責發布、維護學院人人微博官方主頁。
2、負責發掘學院中的特長同學,並且加以培養。
3、在學院帶領下,積極參加學校組織的各種活動,做好技術支持。
編輯部
學生文學創作、大力宣傳建築與城市規劃學院和傳達學院各項指示的一個重要部門。要求本部幹事要有一定的文學底蘊,表達能力強。本部主要職責如下:
1、負責各個活動中的攝影工作,並且以書面形式加以表達。
2、負責調動全院同學們參加各項文學活動的積極性,增強同學們的綜合能力。
3、負責學院各類會議的記錄,做好會議記錄。
紀檢部
學生會幹部考核的主要部門。負責對學生會各部門幹事的考核,在最終年選中對於表現優異的幹事加以表揚。本部主要職責如下:
1、在學院組織的各個活動中,對各部的幹事進行監督考核,並記錄。
2、負責學院同學們的素質拓展證書的填寫。
3、負責各部工作之間的溝通,使其更加完善。
4、負責學院人人網和微博的宣傳督查工作。
調研部
一個新型部門,主要負責學院的各方面的信息工作。對於提高學生會工作效率、完善學生會工作制度有重要作用。本部主要職責如下:
1、負責學院的信息工作,對於幹事要有一定的外交能力。
2、負責對學生會制度的考核,不定期的在幹事中進行了解,完善學生會制度。
3、負責了解各方面最新動態,為學院舉辦各項活動提供信息資源。
4、負責學生會的物資管理工作,做好學院物資的外借與回收工作。
組織部
加強學院對團員及黨員管理的主要部門。使得團員以及黨員們在黨的正確領導下積極進取,開拓創新。本部主要職責如下:
1、負責對黨、團員的考核,對於考核不達標者給予批評並引導其改正。
2、負責對黨、團員的定期培訓工作,加強思想政治教育工作。
3、負責對入黨、入團新人的考核、培訓工作。
建築與城市規劃學院學生會工作制度
組織管理制度
學生會幹部換屆選舉制度
為了規範學生會換屆制度,強化學生會工作人員的服務意識,挑選合格優秀的後備力量補充到學生會的隊伍中,使學生會隊伍的戰鬥力和凝聚力永久保持,特根據我院實際情況制定本制度。
第一條學院學生會成立主席團,由一名主席和三名副主席及團委副書記組成。主席團成員原則上由三年級學生擔任。
第二條各部部長的競選可自行報名,也可以由部長進行推薦,各部部長由二年級學生擔任。
第三條每年六月的最後一周為學生會換屆選舉周。先由團委書記、本屆主席團和部分部長組成考核組,公布新主席團候選人範圍。原則上由二年級學生參加競選主席團成員。
第四條考核組選擇時舉行選舉大會,選舉人須準備3-5分鐘競選演講,鼓勵脫稿演講。主要闡述工作理念、組織建設等多方面內容,也可進行才藝展示。
第五條等審核組公布進入主席團成員名單後,團委須在學院公告欄中對選舉結果進行公示。
第六條公示期結束後,各新任主席團成員及各部部長可正式上任。
第七條新主席團及各部部長上任後,本屆主席團及幹部方可離任。選舉期間學生會工作依然由本屆主席團主持。
第八條新任學生會需要新學期開始一個月內完成幹事納新工作,為學生幹部隊伍及時補充新成員。
第九條本制度最終解釋權歸蘭州交通大學建築城市規劃學院學生會所有。本制度自頒布之日起嚴格執行。
學生會優秀學生幹部、幹事評選辦法
為了鼓勵先進,鞭策後進,在學院學生會內部營造出積極向上、人人爭先的良好風氣,使學生會幹部無論是學習成績還是業務素質都有一個新的提高,經討論決定製定本辦法。
第一條優秀學生會幹部(幹事)分為“優秀學生會幹部”、“優秀學生會幹事”兩類。幹部參與評選“優秀學生會幹部”。所有學生會幹事由各部推薦一名“優秀學生會幹事”。
第二條優秀學生會幹部人數不得超過所有幹部人數的15%,優秀學生會幹事的人數原則上每個部1個名額。
第三條學院學生會辦公室負責上報人員的審查工作,需由辦公室主任擔任組長,幹事組成審查組,對評選對象進行調查。
第四條評選條件
1.綜合考評成績在班級前三分之二以內,無重修課。
2.遵守國家法律和學校各項制度,沒有收到學院或學校處分。
3.工作能力突出,對學生會作出突出貢獻者。
4.開會無遲到早退現象,各類活動準時出勤。
5.內部考核評分在85分以上者。
6.能及時上交計畫、策劃、總結等公文。
第五條辦公室審核通過後需在學員間公布,無重大問題方可最後確定。
第六條本辦法最終解釋權歸蘭州交通大學建築城市規劃學院學生會所有。本制度自頒布之日起嚴格執行。
學生會幹部量化考核條例及實施細則
為了加強幹部隊伍管理,強化學生會幹部服務意識,塑造學生會的良好形象,經過討論決定,制定本考核制度,學生幹部日常必須嚴格遵守本制度,具體加減分細則請見《實施細則》。
第一條學生會幹部要熱愛祖國,熱愛中國共產黨,遵紀守法,自覺維護國家尊嚴,不做危害人民利益的事情,不違反校級校規。
第二條學生會幹部每學期第一周內必須向主席團遞交工作計畫。
第三條學生會每周召開工作例會,具體時間地點另行通知,原則上不批准例會請假。
第四條凡遇重大活動主席團要求參加的活動,辦公室必須做好考勤記錄,缺勤按相關規定處罰。
第五條學生會項目化運作活動,不允許主動放棄。承辦活動的單位要有始有終,組織得力,人員分配合理,總結書要遞交及時。
第六條學生會舉辦活動時,所有工作人員必須佩戴工作證件,證件必須掛在衣服外;要求穿正裝時必須穿正裝,男生以深色西服為主,女生以深色長褲或套裙為主,不得穿牛仔褲、運動服。
第七條學生會幹部在公共場合(如禮堂、報告廳)禁止吸菸,吃瓜子、追逐打鬧等有損學生會形象的行為。
第八條學生會辦公室值班人員必須按時到崗。值班期不允許吃零食,不許喝酒,不許利用學生會電腦做與工作無關的事。有臨時外出要請假。
第九條學生會各職能部門、各幹部必須按時完成團委書記、主席團交給的各項臨時任務,責任要落實到人,並且及時匯報活動進展情況。各
第十條學生會幹部要有意識的培養下一屆學生會幹部,懂得放權,給予下屬一定的發展空間。
第十一條幹部考核內容分為三個內容:量化評比成績、各成員之間互評、主席團和團委書記評分;分別占考核成績的40%、30%、30%。
第十二條本條例解釋權歸建築城市規劃學院學生會主席團。
實施細則
依據《建築城市規劃學院學生會幹部考核條例》相關規定,經討論決定製定本《量化考核條例實施細則》,所有學生會幹部自上任起每人擁有基礎分60分,具體增減細則如下
第一部分:獎勵分
第一條活動考勤一月內有學生會辦公室統計一次,學生會要求出勤的活動全勤者加1分,請假不加分。
第二條承辦活動各職能部門積極準備且向主席團遞交了競標書,競標書內容充實、分工明確合理,每人加0.4分;獲得承辦權且活動順利完成、宣傳到位,每人加1分。
第三條例會學生會幹部自上任起,一個月統計一次,一個月參加例會全勤者加1分,請假不加分。
第四條值班及衛生打掃學生會幹部和值班人員按時到達,並按時完成工作。值班記錄填寫及時詳細,衛生打掃徹底。一個月考察一次,全部合格者加1分。受到團委書記或主席團批評者不加分。
第五條學生會幹部積極參加學校或學院舉行的各種活動並取得名次,獲得一等、二等、三等獎、優秀獎分別加1、0.8、0.5、,0.2分。
第六條為學生會拉到贊助,物品可以折合成等價人民幣,具體有主席團核定。500以下、500-2000、2000以上分別加0.5、1、1.5分。
第七條承辦的活動在校外媒體上報導可酌情加分。在市級媒體上報導加1分,省級媒體上報導加2分,中央國家級媒體加3分。
第八條學生會幹部積極完成主席團或團委書記臨時交給的其他任務,由本人提出申請,主席團可以酌情加分,範圍在0.2-1分。
第九條其他未盡事宜,經本人提出申請,主席團可酌情判斷。
第二部分:扣除分
第一條活動考勤每次要求考勤的活動辦公室必須做好考勤,一個月統計一次,凡當月內無故不參加學生會活動的扣1分,請假扣0.5分。(上課除外)
第二條例會每次例會辦公室必須做好考勤,無故不來扣一分,請假扣0.5分。
第三條承辦活動有競標資格卻不參加競標上交標書,相關責任人扣1分,競標成功後不按規定進度完成活動,造成不良後果相關責任人扣2分。承辦單位未在規定時間內向團委、外聯部、宣傳部、辦公室上交活動策劃書電子版,分別扣0.5分。
第四條值班值班遲到20分鐘以內扣0.2分,20分鐘以上扣0.5分。無故不來扣1分,請假扣0.5分。值班時利用學生會電腦打遊戲,瀏覽不健康網頁扣1分。值班吃零食扣1分。值班時不認真填寫值班日誌扣0.5分。值班時未按時打掃衛生、桌子、窗台、地板較髒或菸灰缸未倒扣0.5分。
第五條開學時未按時上交工作計畫、活動結束後未按時上交活動總結扣0.5分。
第六條參加學生會舉辦的活動時,未按要求穿正裝、未佩戴工作證扣0.5分,互相打鬧、在禮堂、報告廳吸菸扣1分。
第七條本實施細則最終解釋權歸蘭州交通大學建築城市規劃學院學生會所有。本制度自頒布之日起嚴格執行。
日常管理制度
團委學生會考勤制度
第九條為保證學生會活動正常進行,進一步凝聚人心鼓舞士氣,部分活動需要學生會幹部嚴格出勤。本著規範制度的原則,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凡是重大活動,主席團應該根據實際情況安排學生會幹部出勤,辦公室應指定專門人員考勤。
第三條要求考勤的活動一般情況下不允許請假,如事情緊急,必須向團委書記或主席請假。
第四條學生會幹部應按時參加團委、學生會召開的會議和舉行的活動。
第五條嚴禁別人代替簽到參加活動。
第六條凡是組織的活動,無故不參加者按缺席處理。
第七條請假超過一學期所召開會議的1/3者,取消評優資格。
第八條學生會幹部無故缺席一次,給予警告;遲到累計超過5次以上者實行強制退會。
第九條以上考勤制度各學生會幹部須嚴格遵守。
第十條本制度最終解釋權歸蘭州交通大學建築與城市規劃學院學生會所有。自頒布之日起開始實施。
團委學生會例會制度
學生會會根據實際情況每周安排舉行一次例會。目的在於提高工作效率,協調各部工作,對工作中存在問題加以討論解決。
第一條本例會由學生會主席主持,學生會各部長應按時參加,辦公室負責考勤簽到。
第二條會議應該按預定時間舉行,每次例會不得缺席遲到,如遇特殊情況,必須事先請假。
第三條每次會議到會人員應該作好記錄,便於會後總結經驗並加以提高。
第四條本實施細則最終解釋權歸蘭州交通大學建築城市規劃學院學生會所有。本制度自頒布之日起嚴格執行。
團委學生會活動申報及舉辦流程
1.當獲得舉辦資格後,必須在三個工作日內提交活動策劃書,當主席團確定後方可實施。
2.修改後的策劃書應在2天內提交(一般為電子版)。
3.活動前應該在宣傳部的幫助下完成前期宣傳。
4.活動當天需要請的老師,必須在前一天提前於老師取得聯繫。並在會場預留座位。
5.辦公室應該在活動舉行前兩天申請校學生會調研,並在活動當天預留座位。
6.活動結束後由編輯部向學生會提交活動新聞稿,並附照片。
7.活動結束後,承辦活動的單位必須向上提交活動總結。
團委學生會紀檢制度
1.每次完成任務之後,部長給自己的幹事打分,主席團給相關部長打分。
2.打分表由紀檢部統一整理,學期末進行統計。
對外流活動管理細則
第一條學生會所有工作人員必須著裝整潔、乾淨。
第二條凡是重大活動,應統一著裝,佩戴工作證。男生以深色西服為主,女生穿著得體大方即可。
第三條男生不得留過長頭髮、染髮,女生髮型以自然大方為主。
第四條觀看比賽和演出時,舉止文明,不起鬨滋擾,在活動結束時鼓掌致意。
第五條遇學員活動時,應主動承擔起維護現場秩序的責任,幫助其他學生會幹部做好工作。
第六條去學院或學校相關辦公室請教問題時應有禮貌,結束後要表示謝意。
第七條在工作期間不允許打鬧嬉戲。如有其他需要需到指定地方辦理。
第八條在與其他學院合作舉辦活動時,要熱情大方,主動幫助對方,及時請教經驗。
第八條本實施細則最終解釋權歸蘭州交通大學建築城市規劃學院學生會所有。本制度自頒布之日起嚴格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