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州市相城區文化體育和旅遊局

蘇州市相城區文化體育和旅遊局

蘇州市相城區文化體育和旅遊局是蘇州市相城區人民政府工作部門。局長是潘虹。

蘇州市相城區文化體育和旅遊局負責貫徹落實中央關於文化、體育和旅遊工作的方針政策和省委、市委、區委的決策部署,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和加強黨對文化、體育和旅遊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蘇州市相城區文化體育和旅遊局
  • 辦公地址:蘇州市相城區陽澄湖東路8號行政中心11號樓
  • 所屬部門:蘇州市相城區人民政府
  • 現任領導:潘虹(局長)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所獲榮譽,
(一)貫徹執行黨和國家文化、體育、旅遊工作的方針政策和各項法律法規、規章,擬訂全區文化、文物、體育和旅遊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
(二)統籌規劃全區文化、體育和旅遊事業、產業發展,擬訂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推進文化、體育和旅遊融合發展,推進文化、體育和旅遊體制機制改革,著力推進大文化產業發展。
(三)指導、管理全區文藝事業,指導藝術創作生產,扶持體現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具有導向性代表性示範性的文藝作品,推動各門類藝術、各藝術品種發展。
(四)負責全區公共文化事業發展,推進全區公共文化服務體系、旅遊公共服務和公共體育設施建設,深入實施文化和旅遊惠民工程,統籌推進基本公共文化服務標準化、均等化。
(五)統籌規劃全區民眾體育發展,推行全民健身計畫。組織實施國家體育鍛鍊標準,推動國民體質監測和社會體育指導工作隊伍制度建設。
(六)統籌規劃全區競技體育發展,規劃全區運動項目布局,指導協調體育訓練和體育競賽。組織參加和承辦重大體育競賽。指導運動隊伍建設,協調運動員社會保障工作。組織開展體育運動中的反興奮劑工作。
(七)統籌規劃全區青少年體育發展,指導和推進青少年體育工作。發展體育教育,制定並實施體育培訓規劃。
(八)指導、推進全區文化、體育和旅遊科技創新發展,推進文化、旅遊行業和體育服務信息化、標準化建設,推進智慧旅遊發展,規範體育服務管理。指導體育宣傳、科技信息工作,組織開展體育領域重大科技研究、技術攻關和成果推廣。
(九)組織實施全區文化、體育和旅遊資源普查、挖掘、保護和利用工作,促進文化、體育和旅遊產業發展。
(十)管理全區性重大文化活動,指導區級重點文化設施建設,組織全區旅遊整體形象推廣和品牌建設,促進文化和旅遊產業市場推廣、對外合作,制定全區旅遊市場開發戰略並組織實施,指導、推進全域旅遊。
(十一)指導全區文化、體育和旅遊市場發展,對文化、體育和旅遊市場經營、服務質量進行行業監管,推廣文化、體育和旅遊行業信用體系建設,依法規範文化、體育和旅遊市場,負責文化、體育和旅遊安全的綜合協調和監督管理。
(十二)統一行使全區文化、文物、出版(著作權)、電影、體育、旅遊等市場行政執法職責,指導監督全區文化市場綜合執法,組織查處全區性的違法行為,督查督辦大案要案,維護市場秩序。承擔“掃黃打非”有關工作任務。
(十三)負責全區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推動非物質文化遺產的保護、傳承、普及、弘揚和振興。
(十四)指導、推進全區文物事業發展,組織文物資源調查,指導、協調文物保護利用工作,組織、指導文物考古工作,負責全區博物館監督管理工作。
(十五)指導、管理全區文化、體育和旅遊對外及對港澳台交流、合作和宣傳、推廣工作,組織大型文化、體育和旅遊對外及對港澳台交流活動。
(十六)指導區體育總會,負責全區體育社團的資格審查和業務指導工作。指導全區文藝團隊、旅遊協會等社團的工作。
(十七)完成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八)職能轉變。建立相對集中行政許可權改革的協調聯動制度。區文化體育和旅遊局在區行政審批局依法行使劃轉的相關行政許可權過程中,提供法律法規、政策依據、技術服務等綜合支撐,承擔監管主體責任,按照審批結果及時開展事中事後監管,並將監管結果推送給區行政審批局。

內設機構

區文化體育和旅遊局內設機構4個,即:辦公室、公共事業科、資源促進科、產業發展科(行政服務科)。

所獲榮譽

2021年9月2日,被國家體育總局授予“2017-2020年度全國民眾體育先進單位”稱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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