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州市姑蘇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蘇州市姑蘇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蘇州市姑蘇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是蘇州市姑蘇區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蘇州市姑蘇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 性質:政府工作部門
  • 所屬部門:蘇州市姑蘇區人民政府
  • 所屬地區:蘇州市姑蘇區
  • 現任領導:明嵐(局長)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現任領導,所獲榮譽,

主要職責

(一)貫徹實施國家、省、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事業發展規劃和政策法規;擬訂全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事業發展政策、規劃並組織實施。
   (二)擬訂並組織實施全區人力資源市場發展規劃和人力資源服務業發展、人力資源流動政策;促進人力資源合理流動、有效配置。
   (三)負責促進就業工作,擬訂統籌全區城鄉的就業發展規劃和政策,完善公共就業創業服務體系;統籌建立面向全區城鄉勞動者的職業技能培訓制度,貫徹執行高校畢業生就業政策;負責實行就業援助制度;負責全區就業、失業預警和信息引導,擬訂應對預案,實施預防、調節和控制,保持就業形勢穩定;指導創業服務平台建設管理,支持鼓勵市民創業,發揮創業促就業的倍增效應。
   (四)統籌推進覆蓋全區城鄉的多層次社會保障體系。組織實施全區社會保險及其補充保險政策和標準。貫徹實施養老保險省級統籌辦法和國家、省、市統一的社會保險關係轉續辦法。會同有關部戈實施全民參保計畫。
   (五)貫徹執行勞動人事爭議調解仲裁辦法和勞動關係政策法規,完善勞動關係協商協調機制;監督執行消除非法使用童工和女工、未成年工特殊勞動保護政策,貫徹落實職工工作時間、休息休假和假期制度;組織實施勞動保障監察,協調勞動者維權工作,依法查處勞動違法案件;統籌組織實施街道、社區、企業勞動爭議大調解機制,依法處理各類勞動爭議案件;完善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系統信訪工作制度。
   (六)負責全區人力資源開發工作,參與人才管理工作,牽頭推進深化職稱制度改革,落實全區專業技術人員管理、繼續教育和博士後管理等政策,負責高層次專業技術人才選拔和培養工作;擬訂並落實吸引留學人員來本區工作或定居政策;組織擬訂全區技能人才培養、評價、使用和激勵制度,完善職業資格制度,健全職業技能多元化評價政策。
   (七)會同有關部門指導全區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按照管理許可權負責規範事業單位崗位設定、公開招聘、聘用契約等人事綜合管理工作,擬訂事業單位人員管理政策。會同有關部門擬訂機關、事業單位公益性崗位人員管理政策並組織實施。
   (八)組織實施國家和省、市表彰獎勵制度,會同有關部門擬訂全區表彰獎勵制度,綜合管理全區表彰獎勵工作,根據授權承辦以區黨工委(區委)、區管委會(區政府)名義開展的表彰獎勵活動。
   (九)會同有關部門擬訂事業單位人員工資收入分配政策,建立企事業單位人員工資決定、正常增長和支付保障機制。落實企事業單位人員福利和離退休政策。
   (十)會同有關部門貫徹執行農民工工作綜合性政策和規定,推動相關政策落實,協調解決重點難點問題,維護農民工合法權益。
   (十一)在職責範圍內對本單位、本系統的安全生產工作實施監督管理。
   (十二)完成區黨工委(區委)、區管委會(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三)職能轉變。
    1.深入推進簡政放權、放管結合、最佳化服務改革,深入推進政府職能轉變和審批服務便民化,深化相對集中行政許可權改革,大力推行審批服務“三集中三到位”,進一步減少行政審批事項,規範和最佳化對外辦理事項,減少職業資格許可和認定等審批事項,實行國家職業資格目錄清單管理,加強事中事後監管,創新就業和社會保障等公共服務方式,加強信。息共享,提高公共服務水平。建立行政審批與監管協調聯動制度,最佳化營商環境。
    2.按照簡政放權要求,依法依規承接市級下放的可由區級政府行使的行政權力和相關職責事項,成熟一批,承接一批,逐步到位。
    3.深化綜合行政執法改革,切實承擔源頭管理職責,依法履行三常監管、審查審批、事中事後監管和協調指導等職責。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負責機關日常運轉,承擔重要文稿起草、安全、機要、保密、後勤、信訪、信息化、政務公開等工作;組織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改革推進工作;擬訂全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事業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辦理區人大代表建議和區政協委員提案。承擔行政複議、行政應訴和相關法律事務工作;承擔機關有關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查工作;負責編制部門預決算草案並組織實施;承擔國有資產管理、內部財務管理、內部審計等工作;負責對所屬事業單位財務狀況進行監督。負責機關和所屬單位的組織人事、機構編制、勞動工資和教育培訓、黨群、退休幹部等工作。
   (二)就業促進與市場管理處。擬訂全區促進就業規劃和計畫;擬訂和落實勞動者公平就業政策和創業政策;健全公共就業創業服務體系;落實高校畢業生就業政策;擬訂全區就業援助和特殊群體就業等政策;參與擬訂全區創業引導性資金使用管理辦法;貫徹落實失業保險政策和市有關標準;落實預防、調節和控制較大規模失業和經濟結構調整中涉及職工安置權益保障的政策;組織實施全區人力資源市場、人力資源服務業發展和人力資源流動的政策和規劃;指導全區人力資源社會服務機構管理工作;承擔區就業促進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指導、協調區人力資源服務管理中心開展就業創業服務平台建設管理,組織協調有關部門構建完善創業培訓、創業政策、創業載體、創業服務、創業宣傳“五位一體”創業生態體系,支持鼓勵市民創業,發揮創業促就業的倍增效應;會同有關部門擬訂全區農民工工作的綜合性政策和規劃,推動相關政策的落實,組織開展優秀農民工的表彰獎勵,承擔農民工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三)人才開發與職業能力建設處。負責全區人力資源開發的調研、規劃、政策擬訂和社會化推進工作;參與擬訂全區人才引進、培養政策和計畫;負責全區緊缺高層次人才的引進和培養;指導全區社會培訓機構開展緊缺人才培訓;協助有關部門開展人才教育培訓工作;負責全區人才開發重大活動項目策劃、組織和實施工作;擬訂並落實吸引留學人員來本區工作、定居政策;負責留學回國人員創新創業有關經費資助工作;會同有關部門開展留學人員表彰工作;指導全區留學人員創業園的建設和管理工作;承辦本局的對外交流合作工作;負責全區社會化引才合作機
構的組織建設和管理工作;承擔全區人才資源統計與綜合分析、信息化建設;根據上級要求,負責海外高層次人才居住證的協助辦理;綜合管理全區引進港澳台智力工作,落實吸引港澳台智力工作規劃和政策;負責職稱綜合管理工作;組織推進深化職稱制度改革;落實全區專業技術人員管理和繼續教育政策;負責專業技術資格評定工作;完善職業資格管理制度;承擔全區高層次專業技術人才規劃、培養工作;承擔全區有突出貢獻專家和享受政府特殊津貼人員選拔推薦及管理服務工作;承擔全區專業技術人
員職稱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落實市、區博士後工作發展規劃和配套政策、措施;負責對全區博士後工作進行指導、協調、監督、檢查和評估;負責管理博士後工作經費、國家、省和市博士後資助匹配經費、培訓管理人員等事項;負責全區博士後科研工作站、博士後創新實踐基地和項目的申報和管理;完善博士後管理制度;組織擬訂全區技能人才培養、評價、使用和激勵制度;擬訂全區城鄉勞動者職業培訓政策規劃;指導全區職業技能競賽工作;貫徹落實國家和省職業分類、職業技能標準的政
策;參與全區鄉土人才隊伍建設工作;負責全區民辦職業培訓機構和職業技能鑑定機構的審批管理;承擔區人才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交辦的其他工作。
   (四)社會保險處。管理全區社會保險工作,貫徹實施國家和省、市機關企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被征地農民社會保障、企業(職業)年金政策。組織開展全區機關、企事業人員的社會保險體系和服務體系建設,指導開展各項社會保險管理服務和企業退休人員社會化管理服務工作,指導相關政策的貫徹執行。協助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做好我區參保企業退休人員養老保險繳費年限認定和退休審批的初審工作,核定養老待遇。初審企業退休人員醫療保險繳費年限及職工醫保退休待遇享受資格。初審企業亡故參保人員供養直系親屬救濟費。按照市級相關部門要求,辦理企業退休職工養老金待遇修改、補發、補扣。做好我區被征地農民社會保障相關服務工作、負責原郊區農保退休人員的養老金髮放和調資工作。推動區內企業建立企業年金制度。
   (五)勞動關係協調處。貫徹執行勞動人事爭議調解仲裁、勞動關係和勞動保障監察等法律法規,綜合管理全區勞動關係工作;擬訂勞動契約和集體契約制度實施規範並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實施禁止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勞動保護政策;落實企業職工工作時間、休息休假和假期政策;負責企業特殊工時審批與勞務派遣經營業務許可審批工作;指導、協調勞動保障監察機構加強對用人單位實施勞動契約、職工工作時間、休息休假等情況的監督檢查;協調勞動者維權工作,組織處理有關突發事件,督辦相關重大案件;加強協調勞動關係三方機制建設;承擔區解決企業工資拖欠問題部門聯席會議辦公室日常工作;負責全區用人單位勞動保障守法誠信建設;組織實施勞動人事爭議調解仲裁政策;指導全區勞動人事爭議的調解工作;開展全區勞動人事爭議預防工作;依法指導重大勞動人事爭議案件的處理;開展全區勞動人事爭議調解員、仲裁員隊伍建設;承擔區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辦公室的日常工作;實施工傷保險申請登記工作。
   (六)事業單位人事管理處。按照職責分工負責事業單位人事綜合管理;指導全區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擬訂區屬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培訓等政策並組織實施;負責區屬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年度考核工作;按照管理許可權承辦事業單位崗位設定管理工作;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實施區級機關、區屬事業單位公益性崗位用工管理工牛,具體負責公益性崗位人員的招聘及日常管理工作;組織實施全區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工資收入分配、福利和離退體政策;承擔區屬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工資福利和離退休相關管理工作;承擔區級機關、區屬事業單位公益性崗位人員收入分配工作;承擔區屬事業單位人員績效工資總額管理工作;承擔區屬事業單位績效考核和考核結果運用工作;指導和監督國有企業工資總額管理和企業負責人工資收入分配;按管理許可權負責全區機關、事業單位工人技術等級崗位考核、培訓工作;承擔區深化國有企業負責人薪酬制度改革工作
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組織實施國家和省、市表彰獎勵制度;會同有關部門擬訂全區表彰獎勵制度;根據授權承辦以區黨工委(區委)、區管委會(區政府)名義開展的表彰獎勵活動;承擔相關表彰獎勵獲得者的管理等工作。

現任領導

局長:明嵐

所獲榮譽

2022年4月,入選2022年蘇州市五一勞動獎擬命名名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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