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州市相城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蘇州市相城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蘇州市相城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是蘇州市相城區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蘇州市相城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貫徹落實中央關於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工作的方針政策和省委、市委、區委的決策部署,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和加強黨對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蘇州市相城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 辦公地址:蘇州市相城區陽澄湖東路8號行政中心3號樓
  • 所屬部門:蘇州市相城區人民政府
  • 所屬地區:蘇州市相城區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

主要職責

(一)貫徹實施國家、省、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事業發展政策法規和規劃,擬訂全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事業發展政策、規劃並組織實施。
(二)擬訂並組織實施全區人力資源市場發展規劃和人力資源服務業發展、人力資源流動政策,促進人力資源合理流動、有效配置。
(三)負責促進就業工作,擬訂統籌全區城鄉的就業發展規劃和政策,完善公共就業創業服務體系,統籌建立面向全區城鄉勞動者的職業技能培訓制度,擬訂就業援助制度,貫徹實施高校畢業生就業政策、就業指導和服務工作,外國人來本區工作政策。
(四)統籌推進覆蓋全區城鄉的多層次社會保障體系。貫徹實施全市養老、失業、工傷等社會保險及其補充保險政策和標準。貫徹實施養老保險省、市級統籌辦法和國家、省、市統一的養老、失業、工傷保險關係轉續辦法。組織擬訂全區養老、失業、工傷等社會保險及其補充保險基金管理和監督辦法,會同有關部門審核相關社會保險基金預決算草案,會同有關部門實施全民參保計畫並做好全市統一的社會保險公共服務平台相關工作。
(五)負責全區就業、失業和相關社會保險基金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擬訂應對預案,實施預防、調節和控制,保持就業形勢穩定和相關社會保險基金總體收支平衡。
(六)統籌實施全區勞動人事爭議調解仲裁辦法和勞動關係政策,完善勞動關係協商協調機制,監督執行全市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特殊勞動保護政策,貫徹落實職工工作時間、休息休假和假期制度。組織實施勞動保障監察,協調勞動者維權工作,依法查處重大案件。完善全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系統信訪工作制度。
(七)負責全區人力資源開發工作,參與人才管理工作,牽頭推進深化職稱制度改革,擬訂全區專業技術人員管理、繼續教育和博士後管理等政策,負責高層次專業技術人才選拔和培養工作,擬訂吸引留學人員來本區工作或定居政策。組織擬訂全區技能人才培養、評價、使用和激勵制度。完善職業資格制度,健全職業技能多元化評價政策。
(八)貫徹落實國家、省、市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按照管理許可權負責規範事業單位崗位設定、公開招聘、聘用契約等人事綜合管理工作,擬訂事業單位人員管理政策。會同有關部門擬訂機關、事業單位公益性崗位人員管理政策並組織實施。
(九)組織實施國家和省、市表彰獎勵制度,會同有關部門擬訂全區表彰獎勵制度,綜合管理全區表彰獎勵工作,根據授權承辦以區委、區政府名義開展的表彰獎勵活動。
(十)會同有關部門貫徹落實事業單位人員工資收入分配政策及企事業單位人員工資決定、正常增長和支付保障機制。貫徹落實事業單位人員福利和離退休政策。
(十一)會同有關部門擬訂全區農民工工作的綜合性政策和規劃,推動相關政策落實,協調解決重點難點問題,維護農民工合法權益。
(十二)負責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領域對外交流與合作工作。
(十三)完成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四)職能轉變。建立相對集中行政許可權改革的協調聯動制度。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在區行政審批局依法行使劃轉的相關行政許可權過程中,提供法律法規、政策依據、技術服務等綜合支撐,承擔監管主體責任,按照審批結果及時開展事中事後監管,並將監管結果推送至區行政審批局。創新就業和社會保障等公共服務方式,加強信息共享,提高公共服務水平。
(十五)與區衛生健康委員會的職責分工。在機構改革過渡期間,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配合區衛生健康委員會全面落實醫療、醫保、醫藥等方面的改革措施,推進醫療衛生行業綜合監管,提高醫療資源使用效率和醫療保障水平。

內設機構

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內設機構4個,即:辦公室(規劃財務與基金監督科)、社會保險科(政策法規科)、勞動關係監察與仲裁科(就業促進與職業能力建設科)、事業單位人事管理科(人才開發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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