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城區民政局

我局共設一室四科,即局辦公室、社會救濟科、優撫雙擁安置科、基層政權和社區建設科、社會福利和社會事務科。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相城區民政局
  • 地區:相城區
  • 性質:政府機構
  • 屬性:非盈利
機構設定,主要職責,領導信息,內設機構,地理位置,

機構設定

局屬事業單位:
區老齡問題工作委員會辦公室;
區雙擁辦公室;
區社會福利有獎募捐委員會辦公室;
區婚姻登記處;
區殯儀館;
區社會福利中心。
局屬企業單位:
區社會福利廠。

主要職責

1、根據省、市民政事業發展計畫,結合本區經濟和社會發展實際,研究提出全區民政事業中、長期發展規劃和年度工作計畫,監督檢查全區民政工作方針政策的落實。
2、負責全區民間組織(社會團體,民辦非企業單位)的登記,管理監察工作,指導鄉鎮民間組織管理工作。
3、承辦省、市政府交辦的行政區劃的有關工作;負責鎮、村的設定、撤銷、更名和界線變更的審核、批報工作,縣(區)際行政區域邊界勘界工作;承辦鄉鎮爭議的調處事務,向區政府提出仲裁建議。
4、主管地名管理工作。制定本區地名管理規劃和計畫;報批本區地名的命名、更名工作;組織地名標準牌設定與管理,檢查監督標準地名的使用情況,調查、收集、整理地名資料,指導各鎮地名管理工作。
5、主管婚姻登記和兒童收養工作,指導婦女兒童權益保護工作。
6、負責殯葬管理,推行殯葬改革,指導殯葬事業單位的管理。
7、負責全區社區服務、社區管理,指導鄉鎮、居委會開展社區服務。
8、負責指導居委會組織的建設,指導居委會換屆選舉,開展居民自治活動,組織居委會幹部培訓。
9、指導村委會換屆選舉,開展村民自治活動,組織村委會幹部培訓。
10、負責全區現役軍人、軍屬、烈屬、因公犧牲軍人家屬、病故軍人家屬、革命傷殘軍人、復員退伍軍人的優待撫恤工作。
11、指導區烈士紀念建築物保護單位開展烈士褒揚,做好管理保護工作。
12、負責退伍士兵、軍隊轉業志願兵、軍隊復員幹部和軍隊離退休幹部、無軍籍退休退職職工接收安置工作。
13、主管擁軍優屬,承擔區擁軍優屬、擁政愛民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14、主管救災工作。調查掌握上報災情、分發救災款物、組織接收分配國內外救災捐贈,檢查監督救災款物的使用情況,指導災區生產自救。
15、主管城鄉最低生活保障工作。負責全區城鄉最低生活保障對象和資金髮放的動態管理,督查最低生活保障資金的落實和發放。
16、主管城鄉社會救濟。負責全區農村五保戶供養和城鄉社會困難戶定期救濟、臨時救濟、六十年代精簡退職老職工以及其它特殊救濟對象的救濟工作。
17、做好城市生活無著落者的救助工作。
18、對全區福利企業實行巨觀指導、監督、協調服務;承辦全區新辦、變更福利企業的審查、驗收、發證;會同稅務部門對全區福利企業年檢。
19、組織開展社會福利有獎募捐工作。
20、負責全區民政政務範圍內人民民眾的來信來訪。
21、負責民政事業經費的預算和財務報帳工作;指導、監督民政事業費的使用管理。
22、負責承辦區老齡工作機構下達的各項老齡工作。
23、承辦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工作

領導信息

黨組書記、局長徐興昌:主持區民政局全面工作,分管人事、財務工作。
黨組成員、副局長朱紅軍:協助局長工作,分管最低生活保障、扶貧、救災救濟、五保供養、城市生活無著落者的救助、福利生產管理、慈善募捐及救助工作,分管辦公室、社會救濟科、區社會福利中心、區社會福利廠。
黨組成員、副局長朱明希:協助局長工作,分管老齡工作、居家養老、有獎募捐、民間組織管理、婚姻、收養登記管理、殯葬管理、行政區劃、地名管理、勘界工作,分管社會福利和社會事務科、區殯儀館。
黨組成員、副局長潘良健:協助局長工作,分管基層政權建設、社區建設、雙擁、優撫、退伍軍人安置及黨支部建設、紀檢監察工作,分管基層政權和社區建設科、優撫雙擁安置科。
副主任科員王躍祥:協助潘良健副局長做好雙擁、優撫、退伍軍人安置、工會等相關工作。

內設機構

1、辦公室:協助局領導處理政務工作和機關日常工作;負責局綜合性檔案的起草和全區性會議的會務工作;負責局文秘、信息、統計、檔案、保衛、保密、信訪和有關行政接待工作;協調各科室和直屬單位的工作;負責局機關後勤保障工作;負責局機關和直屬單位的機構人員編制和局管幹部的考核、獎懲、任免、調配和檔案工作;負責局機關和直屬單位幹部職工的勞動工資、職稱和養老保險工作;負責局離退休幹部工作;負責局紀檢監察工作;負責民政事業經費、行政經費的管理工作;指導直屬單位財務工作;管理局屬單位的國有資產,制訂並監督執行財務規章制度;檢查監督民政事業費使用情況;負責對全區社會福利企業進行巨觀管理、指導,協助落實國家的各項扶持保護政策;承辦福利企業的審批、年檢,負責福利企業殘疾職工的認定工作。
2、社會救濟科(慈善會):貫徹執行中央、國務院和省、市有關農村救災救濟的政策和法規;查災、核災、報災、掌握災情,慰問災民;指導災區開展生產自救,發動民眾互助互濟,管理、發放救濟款物;指導農村五保戶和敬老院工作;落實五保供養標準;指導幫助農村開展貧困戶脫貧致富工作,檢查督促扶貧落實情況;負責開展農村和城鎮最低生活線保障工作,制定全區農村和城鎮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線實施方案;負責城市生活無著落者的救助工作;負責制定慈善事業發展規劃,負責接收、發放、管理社會各界的捐助,並落實各項慈善救助工作。
3、優撫雙擁安置科:負責全區擁軍優屬工作和優撫對象撫恤、優待、補助及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和其他有關人員傷亡撫恤工作;擬定本區撫恤優待規章,完善優撫制度,承辦追烈事宜,褒揚革命烈士;指導烈士紀念建築物的管理。負責擬定全區雙擁工作的規劃和計畫;了解和掌握全區雙擁工作情況,適時提出工作建議;組織、指導開展創建雙擁模範城及雙擁工作評比表彰;溝通軍政聯繫,協助處理軍地關係中的問題;負責軍隊離退休幹部、無軍籍退休退職職工的接收安置、服務管理工作;負責退伍義務兵、轉業志願兵的接收安置工作;指導軍地兩用人才開發使用和軍地兩用人才的協調服務工作。
4、基層政權和社區建設科:研究提出加強和改進基層政權建設的意見和建議;貫徹實施基層政權、村委會、居委會建設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指導基層政權和村委會、居委會的組織建設和制度建設,指導村民自治示範活動;指導社區服務工作,推動社會化服務體系的建立和發展。
5、社會福利和社會事務科(婚姻登記處、募辦、老齡辦):擬訂全區社會福利事業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社會福利事業單位的管理工作,推進社會福利社會化,開展各項居家養老服務工作,推進養老機構建設;按照區老齡委工作意見,紮實開展各項老齡工作;推行殯葬改革,指導殯葬事業單位管理,指導婚喪習俗改革;主管婚姻登記和兒童收養工作;承辦鎮行政區域的設立、撤銷、更名,鎮行政界線變更的審核、上報工作;配合省進行縣級市(區)行政區域界線的勘定工作;負責全區地名命名、更名的報批及管理工作;負責全區性社會組織登記、管理和監察工作;協調各業務主管部門的社會組織管理工作;負責社會福利彩票的發行與銷售管理。

地理位置

地址:江蘇省蘇州市相城區陽澄湖東路8號行政中心10號樓
相城區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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