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州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支隊是經蘇州市機構編制委員會批准,為蘇州市市容市政管理局(蘇州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下屬參照公務員制度管理的全額撥款事業單位。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蘇州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支隊
- 釋義:政府部門
- 國家:中國
- 地點:蘇州市
主要職能
二、受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委託,在市區範圍內行使城市管理相對集中行政處罰權。
三、制定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工作目標計畫、規章制度。
四、抓好市城管行政執法隊伍建設,制定各類管理、監督、考核制度,組織執法隊伍的業務培訓,定期開展檢查和考核。
五、統一調度、指揮所屬城管行政執法隊伍,組織開展市區城市管理行政執法活動。
六、組織、協調市有關部門對行政執法案件處理進行會審。
七、做好與其他行政執法職能部門的聯繫、協調工作。
八、完成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交辦的其它工作。
下屬單位
一、負責在滬寧高速蘇州、新區出入口和蘇嘉杭高速城區出入口地區實施城市管理相對集中行政處罰權工作
二、負責在滬寧高速蘇州、新區出入口和蘇嘉杭高速城區出入口地區落實路、段、片長負責制工作。及時發現和處置市容市政管理等方面存在的問題,依法履行工作職責。
三、根據蘇州市政府(蘇府辦〔2006〕21號)檔案要求,負責牽頭聯合公安、交通、園林綠化、工商、旅遊等部門在轄區內開展聯合執法、綜合整治,並落實長效管理措施。
四、貫徹落實國家和省、市有關加強市政監察方面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組織實施對市區道路、橋涵 道路停車、照明、地下管線等市政公用設施的監察管理工作,依法查處各類損壞市政公用設施的違章違法行為
五、 實行首問負責制,做好民眾來信來訪工作。
六、 參與重大活動市容環境保障任務。
七、 完成上級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四中隊(市政監察)工作職責
一、依法實施對市區道路、橋涵、道路停車、照明、地下管線等市政公用設施的監察管理工作,並及時將相關信息反饋有關職能部門。
二、 嚴格遵守有關法律法規,依法查處各類損壞市政公用設施的違法違章行為。
三、 負責處理民眾舉報、投訴的各類違章案件,認真做好現場查看,並及時處理和回復。
四、 積極參與重大活動市容環境保障任務。
五、 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三中隊(蘇嘉杭高速公路城區出入口)工作職責
一、負責在蘇嘉杭高速公路蘇州城區出入口地區範圍內實施城市管理相對集中行政處罰權工作,查處各類影響市容環境的違法、違章行為。
二、負責聯合公安、交通運政、旅遊等部門在蘇嘉杭高速公路蘇州城區出入口地區範圍內開展聯合執法、綜合整治,查處各類違法、違章行為。
三、負責實施路、段、片長工作制,加強轄區範圍內各項市政設施、環境衛生、綠化等監督管理,保證出入口地區良好的市容市貌。
四、積極參與重大活動市容環境保障任務。
五、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二中隊(滬寧高速蘇州出入口)工作職責
一、負責在滬寧高速蘇州出入口地區範圍內實施城市管理相對集中行政處罰權工作,查處各類影響市容環境的違法、違章行為。
二、負責聯合公安、交通運政、旅遊等部門在滬寧高速蘇州出入口地區範圍內開展聯合執法、綜合整治,查處各類違法、違章行為。
三、負責實施路、段、片長工作制,加強轄區範圍內各項市政設施、環境衛生、綠化等監督管理,保證出入口地區良好的市容市貌。
四、積極參與重大活動市容環境保障任務。
五、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一中隊(滬寧高速蘇州新區出入口)工作職責
一、負責在滬寧高速蘇州新區出入口地區範圍內實施城市管理相對集中行政處罰權工作,查處各類影響市容環境的違法、違章行為。
二、負責聯合公安、交通運政、旅遊等部門在滬寧高速蘇州新區出入口範圍內開展聯合執法、綜合整治,查處各類違法、違章行為。
三、負責實施路、段、片長工作制,加強轄區範圍內各項市政設施、環境衛生、綠化等監督管理,保證出入口地區良好的市容市貌。
四、積極參與重大活動市容環境保障任務。
五、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一、處理大隊(監察所)日常行政事務工作,協助領導協調各部門關係,做好行政管理工作。
二、負責起草大隊(監察所)的工作計畫、報告、總結和決定,組織擬定和完善內部管理制度和規定,審核大隊(監察所)名義上報、下發的檔案材料。
三、負責大隊(監察所)文書、資料、案卷的立卷、歸檔、保管、利用工作,印章的管理使用及保密工作。
四、負責大隊(監察所)會議的組織安排工作和會務工作,做好會議記錄、紀要,並檢查和督促會議議定事項的執行情況。
五、負責處理本大隊(監察所)來信來電來訪和對外接待工作。
六、負責監察所財務處理和物資管理工作,並定期匯報財務收支情況。
七、負責辦理勞動工資有關事項,搞好職工教育工作,全面提高職工素質。
八、做好辦公用品、勞動保護用品的購置工作,負責單位內部安全、綜合治理工作。
九、做好本大隊(監察所)的宣傳報導工作,樹立良好的視窗服務形象。
十、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一、負責在火車站北廣場中心線以西、廣濟北路以東、和合街以南區域實施相對集中行政處罰權工作。
二、負責實施路、段、片長工作制,及時發現和處置轄區範圍內市容市政管理等方面存在的問題,依法履行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工作職責。
三、按時按要求完成上級下達的突擊性、階段性、專項性工作任務。
四、參與重大活動市容環境保障任務。
五、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一、負責在火車站北廣場中心線以東、人民路以西、和合街以南區域實施相對集中行政處罰權工作。
二、負責實施路、段、片長工作制,及時發現和處置轄區範圍內市容市政管理等方面存在的問題,依法履行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工作職責。
三、按時按要求完成上級下達的突擊性、階段性、專項性工作任務。
四、參與重大活動市容環境保障任務。
五、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一、負責擬定大隊行政執法工作計畫和總結;擬定大隊隊伍管理和考核相關的規章制度和實施細則;做好行政執法工作的宣傳報導工作。
二、制定大隊各類階段性、專項性和市容秩序整治和保障活動方案,保證各項活動政令暢通,組織有序。
三、積極協助大隊做好隊伍的檢查考核工作,為大隊各項決策工作出謀劃策,提供政策依據。
四、 做好大隊資料、台帳的收集、歸檔、製作、整理等工作,做好票據、款、裝備和物品等的管理工作。
五、做好大隊安全、消防、衛生工作並定期開展檢查考核。
六、做好大隊各類民眾來信來訪案件的登記和匯總工作。
七、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一、負責在三香路、干將西路(閶胥路以西)實施相對集中行政處罰權工作,查處各類影響市容環境的違法、違章行為。
二、負責在三香路、干將西路(閶胥路以西)實施路、段、片長負責制工作,及時發現和處置轄區範圍內市容市政管理等方面存在的問題,依法履行工作職責。
三、按時按要求完成上級下達的突擊性、階段性、專項性工作任務。
四、參與重大活動市容環境保障任務。
五、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一、負責在干將東路、干將西路(閶胥路以東)、道前街實施相對集中行政處罰權工作,查處各類影響市容環境的違法、違章行為。
二、負責在干將東路、干將西路(閶胥路以東)、道前街落實路、段、片長負責制工作,及時發現和處置轄區範圍內市容市政管理等方面存在的問題,依法履行工作職責。
三、按時按要求完成上級下達的突擊性、階段性、專項性工作任務。
四、參與重大活動市容環境保障任務。
五、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一、負責在人民路實施相對集中行政處罰權工作,查處各類影響市容環境的違法、違章行為。
二、負責在人民路落實路、段、片長負責制工作,及時發現和處置轄區範圍內市容市政管理等方面存在的問題,依法履行工作職責。
三、按時按要求完成上級下達的突擊性、階段性、專項性工作任務。
四、參與重大活動市容環境保障任務。
五、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一、負責大隊內外聯繫,上傳下達各類信息。
二、負責大隊行政執法工作的文字材料,擬定大隊行政執法工作的工作總結和目標計畫,以及有關隊伍建設、考核方面的規章制度和細則,擬定各類書面情況匯報等。
三、嚴格按照考核辦法,加強內部管理和考核。
四、負責大隊各類民眾來信來訪案件的登記和匯總工作。
五、負責統計匯總大隊每月執法工作報表。
六、負責大隊罰沒款票據、固定資產、法律文書等的申領情況登記。
七、完成大隊台帳、資料的歸檔、整理、收集。
八、配合其他部門,做好直屬執法大隊的宣傳報導工作。
九、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一、負責協助局戶外廣告管理處做好各項戶外廣告管理工作。
二、對市區戶外廣告違章行為進行查處。
三、對市區戶外廣告進行驗收發證工作。
四、對各區局(大隊)戶外廣告執法工作進行指導和配合。
五、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一、協助各區局開展對施工工地的專項執法工作。
二、配合各區局開展對車輛拋灑行為進行專項整治工作。
三、配合各區局組織開展城管執法專項整治,對熱點、難點問題的處理情況進行考核。
四、參與重大活動市容環境保障任務。
五、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一、協助各區局開展對施工工地的專項執法工作。
二、配合各區局開展對車輛拋灑行為進行專項整治工作。
三、配合各區局組織開展城管執法專項整治,對熱點、難點問題的處理情況進行考核。
四、參與重大活動市容環境保障任務。
五、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一、負責對各區城管執法日常路面管理實效和隊伍管理情況進行督查考核。
二、協助配合局執法管理處開展相關執法專項考核。
三、負責督促各區局對主要道路市容環境加強長效管理。
四、配合各區局組織開展城管執法專項整治。
五、負責數字城管平台行政執法案件(違法建設案件除外)的核查、抽查工作。
六、負責完成領導交辦、媒體曝光、市民投訴等相關案件的督辦工作。
七、參與重大活動市容環境保障任務。
八、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一、負責大隊上傳下達、對內對外聯繫工作。
二、負責大隊各類民眾來信來訪案件的登記和匯總工作。
三、負責大隊各類保障活動和整治方案的擬定和落實。
四、負責大隊各類台賬資料的收集與匯總。
五、負責大隊相關文字材料的起草、擬定、歸檔和保管。
六、負責大隊各項內務管理。
七、負責大隊突發情況的應急處理。
八、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一、認真執行城管110指揮中心的各項制度,調度、安排好值班工作人員,保證指揮體系正常運轉。
二、按照接、處警制度,對各類民眾反映的問題做到及時記錄、及時處置、及時反饋。
三、嚴格執行操作程式,做好網路、GPS等設備的管理、維護和保養。
四、定期對各區城管110聯動工作進行指導、檢查、考核。及時匯總民眾反覆投訴的熱點難點案件,配合相關部門進行督辦、查處。
五、負責城管110有關資料、台帳的整理和匯總。
六、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一、負責對各區上報的違章停車進行匯總,按月抄報市交警支隊上網公告。
二、負責市局違章停車以及各區違章停車上網公告後的處理。
三、負責對案件處理中法律、法規、規章適用性、準確性進行檢查;配合局法制處開展依法行政的檢查、考核工作,提供依法行政案件的案例、資料。
四、負責對法律文書的管理,做好法律文書的領用、登記、歸檔等工作。
五、負責對處理完結的案件進行裝訂、歸檔。
六、負責會同各大隊在規定時間內做好查處案件的結案工作。
七、 負責案件審理二級網路的組織、協調工作以及案件審理網上運行的更新、維護工作。
八、對拒不履行行政處罰決定的,報請局法制處依法申請強制執行。
九、負責支隊行政執法工作的月度、年度報表。
十、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一、負責制訂城管執法隊伍日常管理、監督、考核的各項制度。
二、負責支隊行風政風建設和紀檢監察工作。
三、負責領導批辦案件的登記、轉辦和辦理結果的回覆。
四、負責重大案件的督辦或領導指定案件的直接辦理。
五、負責支隊信訪工作。
六、負責組織對城管執法隊伍進行督查考核。
七、協助局執法管理處組織開展相關執法專項考核。
八、負責支隊重要會議和工作部署決定事項貫徹執行的檢查、督促和反饋工作。
九、完成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任務。
一、負責擬定市區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工作計畫和目標任務。
二、負責城管執法隊伍的教育培訓。
三、負責城管執法隊伍的調度指揮。
四、負責辦理行政處罰工作。
五、負責對重大案件的審核、報告、會審和處理。
六、負責制訂市區集中統一行政執法活動的方案並組織實施。
七、負責支隊的行政執法證件管理。
八、負責執法車輛、裝備的使用管理、維護工作。
九、負責支隊人大建議、政協提案的扎口管理工作。
十、負責與其他職能部門的工作聯繫、溝通和協調。
一、負責支隊的黨組織建設和管理。
二、負責支隊人事管理和年度考核工作。
三、配合做好支隊的工、青、婦等群團工作。
四、負責支隊政務公務活動的組織和安排。
五、負責支隊月度工作計畫的擬定和支隊重要文稿的起草工作。
六、負責支隊信息、宣傳和檔案管理等工作。
七、負責支隊財務和資產管理工作。
八、負責支隊人員的勞資、安保、福利和退休人員的管理工作。
九、負責罰繳分離和罰沒票據使用情況的監督管理。
十、負責支隊辦公用品、執法車輛、裝備和服裝的購置、換髮等後勤保障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