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州市城市管理局

蘇州市城市管理局是蘇州市機構改革新組建的政府工作部門,由蘇州市市容市政管理局更名的。

主要職責,現任領導,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城市管理有關法律、法規、規章;起草城市管理行業的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擬訂規範性檔案和政策。
(二)擬訂全市城市管理相關專業發展規劃、中長期計畫,制定全市城市管理行業標準、技術規定,並指導監督實施。
(三)負責全市城市管理的巨觀指導、監督考核和指揮協調;組織實施對各地、各部門城市管理工作的考核;指導全市城市管理監督指揮工作,負責“數字城管”的監督管理。
(四)負責全市市容環境的行業管理;負責組織、指導、協調全市市容環境綜合整治和專項整治;組織實施市區市容街景、沿街建築物立面和臨街景觀的應急維修並進行指導、監督。
(五)負責全市市政設施(城市道路、橋樑、涵洞、隧道、城市照明)的行業管理;承擔市區骨幹道路、高架快速路、大型橋樑、涵洞、隧道和城市照明設施的運行和維護管理;負責地下管線占用城市道路地下空間資源綜合協調和監督管理。
(六)負責全市機動車停車場管理的綜合協調、監督檢查等工作,指導機動車停車場相關行業協會開展工作;負責全市公共腳踏車行業管理。
(七)負責全市環境衛生行業的管理和監督;承擔市區大型環衛設施和生活垃圾終端處置設施的建設和管理;負責生活垃圾、建築垃圾、餐廚垃圾等的終端處置和監管,指導全市大、中型環衛基礎設施建設與管理;指導全市城市公共廁所建設與管理、環衛清掃保潔、生活垃圾分類工作。
(八)負責全市戶外廣告設施的行業管理,牽頭開展戶外廣告設施專項整治;負責城市空間資源中廣告設施(陣地)使用權的有償出讓和日常監督管理。
(九)負責全市農村和小城鎮、康居鄉村、特色田園村莊及美麗城鎮和撤併鎮環境長效管理工作。
(十)依法集中行使市政府決定賦予的行政處罰權;負責全市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工作的業務指導、統籌協調、指揮調度、監督考核;監督管理全市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隊伍建設。
(十一)指導全市城市管理行業科技和信息化建設,協調推進城市管理信用體系建設。
(十二)承擔市城市管理委員會的日常工作。
(十三)完成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四)職能轉變。
1.深化相對集中行政許可權改革,建立行政審批與監管協調聯動制度。市行政審批局負責劃轉事項的行政審批過程和結果,並將相關信息同步推送至市城市管理局,市城市管理局將事中事後監管結果推送給市行政審批局。市城市管理局在市行政審批局行使行政許可權過程中提供法律法規、政策依據、技術服務等綜合支撐,按照審批結果及時開展事中事後監管,承擔監管主體責任。
2.按照簡政放權要求,將在姑蘇區範圍內依法依規可由區級政府行使的行政權力和相關職責事項交由姑蘇區行使,成熟一批,移交一批,逐步到位。

現任領導

局長:趙金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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