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俄民法典

蘇俄民法典全稱《俄羅斯蘇維埃聯邦社會主義共和國民法典》。1922年10月31日全俄中央執行委員會第9屆第4次會議通過。1923年1月1日施行。全文436條,包括總則、物權、債和繼承篇。旨在通過調整一定範圍的財產關係和人身非財產關係,保衛十月社會主義革命成果及國家財產和勞動民眾的利益,對鞏固和發展社會主義經濟關係起了重要作用。

根據1962年5月1日施行的《蘇聯和各加盟共和國民事立法綱要》,蘇聯最高蘇維埃第6屆第3次會議於1964年6月11日通過新的蘇俄民法典》,同年10月1日起實施。共8編,42章,569條,包括總則、所有權、債權、著作權、發現權、發明權、繼承權、外國人和無國籍人的權利能力、外國民事法律、國際條約和國際協定的適用。參見《蘇聯和各加盟共和國民事立法綱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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