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介紹
- 英文名稱:druginduced cardiomyopathy
- 就診科室:心內科
- 常見病因:使用抗腫瘤藥物、某些治療精神病的藥物、治療心血管病的藥物和抗寄生蟲藥等所致
- 常見症狀:心力衰竭、心律失常、猝死等
病因,臨床表現,檢查,診斷,治療,預防,
病因
藥物性心肌病常見於使用抗腫瘤藥物、某些治療精神病的藥物(如抗抑鬱藥)、治療心血管病的藥物和抗寄生蟲藥等。大多數藥物性心肌病的重症病人臨床上表現為擴張型心肌病的特徵,最終可導致致命性心力衰竭,如阿黴素心肌病;少數病人其臨床特徵酷似限制性心肌病;有的藥物如兒茶酚胺類對心臟的長期作用可引起心室肌的增厚,猶如肥厚型心肌病。
臨床表現
1.抗腫瘤藥
(1)柔紅黴素 本藥可通過增加氧自由基產生、干擾線粒體能量代謝促使心肌細胞內鈣離子超載而導致對心肌的直接損傷,可使心肌收縮力下降甚至引起心衰。若與其他抗腫瘤藥合用則可增加毒性。柔紅黴素還可引起各種心律失常包括室性和室上性心律失常,甚至因室顫而猝死。必須指出本藥對心肌損傷作用有時可持續幾年甚至10多年應予注意。
(2)阿黴素 可增加心肌細胞線粒體乙醯化的細胞色素C的分解,增加氧耗;阿黴素也可引起心肌細胞內鈣離子超載,對心肌造成直接損傷;使心肌消耗三磷腺苷增加,能量耗竭,引起心功能不全。心臟可表現為:在靜脈滴注中或靜脈滴注後出現各種心律失常,也可出現酷似擴張型心肌病樣的臨床表現。
(3)環磷醯胺 可引起冠狀動脈內皮損傷和心肌細胞損害,間質水腫,對心肌損害多在用藥後2周以上發生,多數呈可逆性改變,少數可引起繼發性心肌病。
(4)紫杉醇 可引起心動過緩和心肌收縮力減弱,但多無明顯臨床症狀且多為一過性。
2.抗精神病和抗抑鬱藥
(1)抗精神病藥 可引起低血壓反應,個別敏感者可引起持續性低血壓甚至休克,系吩噻嗪類藥對中樞神經系統有特殊的抑制作用,以及同時具有α受體阻滯作用有關。此外,氯丙嗪治療有發生猝死的報導,其可能原因是降低心肌的兒茶酚胺濃度,使心肌收縮力降低,導致室顫發生,也可能與不可逆性休克中樞神經過度抑制有關。心電圖可有T波低平、出現U波、Q-T間期延長和ST段壓低,也可見到各種心律失常,包括室性期前收縮、房室傳導阻滯及Q-T間期延長的多形性室速(扭轉型室速)等。
(2)三環類抗抑鬱藥 對心血管的不良反應包括對心肌的抑制作用、體位性低血壓、竇性心動過速、房室傳導阻滯等,由於本類藥可抑制細胞色素P450,與其他藥物合用時可能影響其他藥物的代謝或加重對心血管的反應。
3.抗心律失常藥
各種抗心律失常藥均有不同程度負性肌力作用,尤其對已有心臟病的患者,可誘發心衰。此外,抗心律失常藥可有致心律失常作用,套用不當甚至可誘發致命性心律失常發生。
4.β受體阻滯藥
可通過抑制心臟β受體,具有直接負性肌力作用和減慢心率作用。套用不當可加重心功能不全。
5.鈣離子拮抗藥
鈣離子拮抗藥通過抑制鈣離子內流,對心肌具有一定負性肌力作用,因此有可能加重心功能不全,特別是非二氫吡啶類如維拉帕米;短效二氫吡啶類藥物如硝苯地平;可增加心率反射性引起交感神經興奮。相反維拉帕米可引起心動過緩,增加洋地黃的血藥濃度等。
6.其他
檢查
1.實驗室檢查
(2)血液免疫學檢查 如為陽性改變對藥物變態反應有診斷意義。
(3)血藥濃度測定 有助於診斷某些藥物過量或中毒。
2.其他檢查
(1)心電圖檢查 可提示藥物性心臟病對心肌損害或藥源性心律失常。
(2)超聲心動圖 對於藥源性心包疾病、心肌病及心功能判斷有幫助。
(3)放射性核素 心肌顯像對於藥物引起的心肌改變、心臟功能判斷有一定的幫助。
(4)心導管檢查、心內膜心肌活檢 對診斷藥源性心肌病、心肌炎有一定價值。
診斷
要排除藥物以外的其他因素可能造成的假象,如應排除由患者原有疾病,尤其是心臟病本身病情變化引起的,可能性還要深入了解用藥的種類、方式、劑量等。設法從多種藥物中找出致病藥物性心血管疾病,可能伴有其他系統器官的損害表現,注意做有關方面的檢查提供有鑑別診斷意義的線索。
治療
嚴格掌握用藥適應證是防止本病的關鍵,若病情需要服用某些可能影響心臟的藥物者,應定期作有關檢查包括心電圖、X線胸片、超聲心動圖和血清酶學檢查等,一旦發現有心臟損害跡象即應減量、停藥或改用其他藥物替代。
確診為藥物性心肌病者應停用有關藥物,可用泛癸利酮(輔酶Q10)肌內注射或口服。針對心律失常、心功能不全可採用相應的治療措施。也可適當套用改善心肌營養和代謝的藥物,如肌苷三磷腺苷(ATP)、維生素B1、維生素B6和二磷酸果糖等。
預防
嚴格掌握用藥適應證是防止本病的關鍵,若病情需要服用某些可能影響心臟的藥物者,應定期作有關檢查包括心電圖、X線胸片、超聲心動圖和血清酶學檢查等,一旦發現有心臟損害跡象即應減量、停藥或改用其他藥物替代。本病若能及時確診,停用相關藥物和採用對症治療,一般預後良好,大部分病人可完全恢復正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