藥品說明書適老化及無障礙改革

“藥品說明書適老化及無障礙改革”是為最佳化藥品說明書管理,滿足老年人、殘疾人用藥需求,解決藥品說明書“看不清”問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無障礙環境建設法》,國家藥監局決定在部分口服、外用等藥品製劑中開展的改革工作。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藥品說明書適老化及無障礙改革
  • 單位:國家藥監局
試點範圍,內容要求,實施步驟,保障措施,

試點範圍

(一)藥品說明書適老化及無障礙改革試點的品種為常用的口服、外用等藥品製劑。
(二)按照省級藥品監管部門組織、藥品上市許可持有人(以下簡稱持有人)自願申請、分步實施的原則,確定上海、江蘇、浙江、江西、山東、湖南、廣東、陝西等省(市)為試點省份。試點省份所在地省級藥品監管部門組織轄區內5個以上持有人參與試點工作。
境外生產藥品參與試點工作的直接向國家藥監局藥品審評中心(以下簡稱藥審中心)提出申請。其他省市持有人有參與試點工作意向的,可以向所在地省級藥品監管部門提出申請,省級藥品監管部門審核後報國家藥監局。
為鼓勵持有人積極探索,國家藥監局在官方網站公布實施藥品說明書適老化及無障礙改革試點工作的持有人和藥品名單。

內容要求

(一)試點方式。
持有人可以根據實際情況選擇以下方式之一進行試點:
1.提供紙質藥品說明書(大字版),藥品說明書(大字版)與藥品說明書(完整版)內容一致,僅部分項目的字型、格式加大、加粗印製。鼓勵同時提供電子藥品說明書(完整版)。
2.提供紙質藥品說明書(完整版),同時提供電子藥品說明書(完整版)。
3.提供紙質藥品說明書(簡化版),同時提供電子藥品說明書(完整版)。藥品說明書(簡化版)應當原文引用藥品說明書(完整版)的部分項目,只涉及字型、格式的調整,不對內容進行修改。
鼓勵持有人提供藥品說明書、標籤的語音播報服務、盲文信息,滿足老年人、盲人和其他有視力障礙患者的安全用藥需求。
(二)紙質說明書要求。持有人按照《藥品說明書(簡化版)及藥品說明書(大字版)編寫指南》編製藥品說明書(簡化版)、藥品說明書(大字版),並對其真實性、準確性承擔全部責任。藥品說明書(簡化版)和藥品說明書(大字版)應當清晰易辨,方便老年人、盲人和其他有視力障礙患者用藥。
(三)電子說明書要求。持有人可以在藥品最小銷售單元包裝或者紙質藥品說明書上印製條形碼或者二維碼,通過掃碼可以獲得電子藥品說明書(完整版)。電子藥品說明書(完整版)格式應當符合《電子藥品說明書(完整版)格式要求》,內容應當準確並與藥品監管部門核准的最新版本藥品說明書一致。

實施步驟

(一)組織動員。試點省份所在地省級藥品監管部門應當加強對藥品說明書適老化及無障礙改革試點工作宣傳,組織轄區內持有人開展藥品說明書適老化及無障礙研究。鼓勵未參與試點的省份的省級藥品監管部門開展相關研究工作。
(二)報送名單。有意向參與試點的持有人應當將藥品名單報送所在地省級藥品監管部門。省級藥品監管部門經審核後將確定參與試點的持有人和藥品名單報送國家藥監局藥品註冊管理司。
有意向參與試點的境外生產藥品持有人應當將藥品名單報送藥審中心。藥審中心經審核後將確定參與試點的持有人和藥品名單報送國家藥監局藥品註冊管理司。
報名信息匯總表詳見附屬檔案。
(三)名單公布。國家藥監局藥品註冊管理司按程式將實施藥品說明書適老化及無障礙改革的持有人和藥品名單在國家藥監局官方網站公布。
(四)備案實施。持有人自名單公布之日起六個月內向省級藥品監管部門或者藥審中心備案藥品說明書(簡化版)、藥品說明書(大字版)、電子藥品說明書(完整版),並提供相應適老化及無障礙版本藥品說明書。持有人自備案完成之日起即可使用藥品說明書(簡化版)、藥品說明書(大字版)和電子藥品說明書(完整版)。自名單公布之日起六個月內未完成備案並提供相應適老化及無障礙版本藥品說明書的,由省級藥品監管部門或者藥審中心報送國家藥監局藥品註冊管理司,取消官方網站公布的名單信息。
(五)總結推廣。試點期間,國家藥監局將積極聽取持有人、藥品使用單位、零售企業、患者等的意見建議,總結試點工作經驗,在相關法規檔案修訂工作中予以參考,並推廣至其他藥品實施。

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實施,做好試點指導和服務。各地區各有關部門要充分認識藥品說明書適老化及無障礙改革的重要意義,高度重視試點工作,將其作為便民惠民的重要內容予以支持,切實抓好落實。國家藥監局負責藥品說明書適老化及無障礙改革試點總體管理工作。藥審中心負責做好藥品說明書適老化及無障礙改革試點的技術指導工作,組織制定《藥品說明書(簡化版)及藥品說明書(大字版)編寫指南》和《電子藥品說明書(完整版)格式要求》。試點省份所在地省級藥品監管部門負責做好轄區內持有人實施藥品說明書適老化及無障礙改革試點工作的組織實施和管理,提供技術指導、諮詢和溝通交流服務。
(二)落實持有人主體責任,加強說明書管理和維護。對於參與試點的藥品,持有人根據藥品說明書管理的相關要求,需修訂藥品說明書的,應當按照藥品上市後變更管理相關規定申報補充申請、備案或者報告。持有人提供電子藥品說明書(完整版)、語音播報服務、盲文信息的,應當加強維護,確保相關內容準確,能夠及時更新並持續提供服務。鼓勵持有人在其官方網站上提供藥品說明書(完整版)的電子版,滿足不同群體用藥需求。
(三)加強臨床用藥指導,提高藥事服務水平。藥品使用單位、零售企業等應當充分考慮不同患者人群的用藥特點,加強用藥指導和服務。依法經過資格認定的藥師或者其他藥學技術人員應當進一步加強對老年人、盲人和其他有視力障礙患者的合理、安全用藥指導,告知藥品說明書中的重要信息,保障準確用藥和安全用藥。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