蕪湖縣勞動和社會保障局

(一)貫徹執行國家關於勞動和社會保險工作的基本方針、政策及勞動和社會保險制度改革的總體方案;編制全縣勞動和社會保險事業發展規劃和年度工作計畫並組織實施。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蕪湖縣勞動和社會保障局
  • 地區:蕪湖縣
  • 內容主題:勞動和社會保障
  • 類別:國家機關
  • 屬於:縣政府組成部門
  • 工作:研究擬定養老、失業、醫療等
基本簡介,主要職責,

基本簡介

蕪湖縣勞動和社會保障局是主管全縣勞動和社會保障行政事務的縣政府組成部門。

主要職責

縣勞動和社會保障局的主要職責是:
蕪湖縣勞動和社會保障局
(二)貫徹執行國家勞動和社會保險法律法規和基本標準;貫徹執行勞動和社會保險政策規定,並對實施情況進行監督檢查;代表國家行使勞動和社會保險的監督檢查職權。
(三)研究擬定促進城鄉勞動就業的基本政策、措施;編制勞動力市場發展規劃,組織再就業工程的實施;建立、健全就業服務體系;規範職業介紹服務機構的管理;負責企業下崗職工的分流安置、基本生活保障有關政策的落實並督促實施;制定農村剩餘勞動力開發就業的政策和措施並指導實施。
(四)貫徹國家職業培訓方針、政策,依據國家頒布的職業分類、職業技能標準和職業技能鑑定政策,建立職業資格證書制度;制定企業在職職工技能培訓和失業人員、企業下崗職工再就業培訓的規劃並組織實施;在國家教育工作方針、政策指導下,制定全縣技工學校和就業訓練中心、社會力量舉辦的職業培訓機構發展規劃和管理制度;建立和推行勞動預備制度;指導技工學校和就業訓練中心等職業技能培訓機構的師資隊伍建設;組織參加各種職業技能競賽活動;開展技能人才表彰獎勵工作。
(五)制定勞動關係調整的基本規則和配套措施; 實施勞動契約、集體契約制度;綜合管理全縣勞動爭議處理和勞動監察工作;受理勞動和社會保險行政複議和處理社會保險行政爭議;積極辦理勞動爭議案件的調解和仲裁工作;處理與勞動關係有關的突發性事件。
(六)貫徹落實國家關於企業職工工作時間、休息休假制度和女工、未成年工及從事特殊工種職工的勞動保護政策,研究擬定相應的規章制度,並監督執行;負責政策性安置和調配工作。
(七)研究擬定企業職工工資的巨觀政策和調控措施;落實企業工資指導線的有關政策;適時調整企業勞動者最低工資標準並監督實施;審核縣屬企業的工資總額和主要負責人的工資標準。
(八)研究擬定養老、失業、醫療、工傷、生育、城鎮居民醫療和農村養老社會保險的政策和辦法,並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
(九)落實和制定社會保險基金收繳、支付、管理、運營的政策;對社會保險基金預決算提出審核意見;對社會保險基金管理實施行政監督;制定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的管理規則並實施監督管理;制定社會保險服務體系建設規劃並組織實施。
(十)落實和制定機關、事業、企業單位補充養老保險、補充醫療保險的政策。
(十一)負責醫療保險定點醫療機構和定點藥店的資格審查和年度審核工作。
(十二)承擔全縣勞動和社會保險的統計和信息工作,組織建設全縣勞動和社會保險信息網路,定期發布勞動和社會保險事業統計公報、信息資料及發展預測報告。
(十三)組織勞動和社會保險領域的調查研究及成果推廣套用工作;負責全縣勞動和社會保險領域標準化工作。
(十四)承辦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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