蕪湖市教育局關於2021年中國小幼稚園寒假安排的通知

《蕪湖市教育局關於2021年中國小幼稚園寒假安排的通知》是2021年蕪湖市人民政府發布的通知。

各縣(市)區教育局(社會事業局、教育文體局),各直屬學校(含民辦),安師大附中、附小、附幼:
現將我市中國小、幼稚園寒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寒假時間
根據《蕪湖市教育局關於印發蕪湖市中國小2020—2021學年教學周次表的通知》(蕪教基〔2020〕34號)檔案要求,義務教育階段2021年1月28日(農曆臘月十六,周四)正式放寒假,高中階段2021年2月4日(農曆臘月二十三,周四)正式放寒假。春季學期學校行政人員2021年2月19日到校上班,教師2月21日到校,普通高中三年級學生2月22日正式上課,其他年級學生2月23日-2月24日報到註冊,2月25日正式上課。幼稚園寒假及開學時間比照義務教育學校執行。
二、有關要求
1、做好今冬明春疫情防控工作。入冬以來,全國多地新冠肺炎疫情又出現反彈跡象,防控形勢依然嚴峻。各地各校要根據《轉發教育部應對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關於加強今冬明春校園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皖教防控辦〔2020〕86號)、《關於切實做好2021年“兩節”期間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蕪疫六穩指〔2020〕78號)、《關於做好寒假常態化疫情防控和 2021年春季學期開學準備工作的通知》(蕪教防控辦〔2021〕1號)等檔案精神,站在保護師生身體健康、生命安全、維護社會和諧穩定的高度,嚴格落實國家衛生健康委、教育部聯合印發的中國小校和托幼機構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技術方案和有關檔案要求,在思想上行動上決不能有絲毫僥倖和鬆懈,切實落實校園疫情防控措施,守護好師生安全。放假前,通過多種形式對教職工、學生和家長進行當前疫情形勢和防護知識再教育,堅決執行關於疫情防控的各項規定。進一步完善校園防控管理措施、突發疫情等公共衛生事件預警機制和處置措施,加強物資儲備、應急保障、校園環境消殺、衛生整潔等工作。強化寒假聯防聯控工作體系,引導師生員工及家長嚴格居家防控要求,減少不必要外出,非必要原則上不離蕪,確需離蕪的要執行離蕪審批制,不得前往國外和國內中高風險地區。家住中高風險地區的師生原則上假期不回家,確保離校師生底數清,返家行程可追溯,家校協同有反饋。學校要做好假期留校學生及教職員工各類生活保障並落實疫情防控相關措施要求。各地各校要嚴格執行師生及家庭成員健康狀況“日報告”“零報告”制度,要高度重視學生心理健康教育,特別是要切實做好受疫情影響較大學生的心理疏導和關愛幫扶工作。
開學前14 天,所有師生員工要做好每天的體溫檢測和記錄,並在返校時提交。對所有近14天內來自國內中高風險地區或有旅居史的師生員工和外省市通報的在蕪密接、次密接人員,一律實施“14+7”天集中隔離。
2、做好校園安全工作,加強應急職守。根據工作實際,合理確定留校人數。學生未經學校批准一律不準返校,校外無關人員一律不準進校門,凡進入學校人員一律核驗身份、掃二維碼和檢測體溫。開展校園環境整治,對教室、食堂、宿舍等重點場所進行排查和整治。確保各項安全工作責任到人、措施到位。要在寒假前對校園進行一次全面徹底的安全大檢查,因地制宜在校園門口設定硬質隔離和防衝撞設施,建立安全區域,確保學生上下學與外來人員、車輛的安全距離。
各學校要在學生集中離校返校前後,通過召開師生大會、發放安全教育宣傳資料、致家長書等形式,對師生、家長進行出行安全、食品安全、防火防電、防自然災害等為重點的安全專題教育,全面提高廣大師生的安全意識和自防自護自救能力。要及時向學生家長通報學校放假安排,並提醒學生家長履行好教育、引導、監護監管責任和義務。
假期嚴格執行門衛值班制度和假期校園安全巡邏制度,堅持領導帶班制度,保持 24小時信息通暢。各校每天(含節假日)須有1名黨政負責同志在崗帶班,值班人員24小時在崗,遇突發事件按程式及時處置上報。
3、合理安排教育教學和實習工作。各地各校要結合實際,科學合理安排期末教育教學工作,做好本學期工作總結和下學期工作規劃。要重視做好對防疫一線人員子女、隨遷子女、農村留守兒童、殘疾學生及學習有困難學生的學習幫扶。各中國小校要合理布置寒假作業,統籌調控不同年級、不同學科作業數量和作業時間,鼓勵布置活動性、實踐性、探究性作業,不得布置懲罰性作業,杜絕將學生作業變成家長作業或要求家長檢查批改作業。各地各中職學校要紮實做好中職學生實習工作。強化責任意識,合理安排學生實習工作;高度關注實習學生狀況,及時掌握學生實習及生活情況;與實習單位密切聯繫,共同制定防控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應急預案,共同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4、嚴格規範辦學行為。各地各校要嚴格落實國家、省、市有關規範辦學行為的規定,認真落實“增效減負提質”的要求,嚴禁假期違規組織學生進行集體補課、上新課或統一組織自習;嚴禁以各種名目舉辦文化課補習班、培優班、提高班等;嚴禁學校和教師介紹、組織、推薦、誘導、暗示學生到社會辦學機構參加培訓;嚴禁教師到社會辦學機構兼職從事面向中小學生的收費學科輔導補課;嚴禁從事有償家教。各地各高中學校要規範假期課後服務工作。各縣(市)、區教育局(社會事業局、教育文體局)要設立監督舉報電話,主動接受社會監督。對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者,按照有關規定嚴肅查處,堅決杜絕違規辦學行為。
5、全面加強校外培訓機構監管。各地要落實屬地管理責任,聯合衛健、疾控、市場監管、公安、消防、民政、人力資源社會保障等部門以及鄉鎮、街道等,對行政區域內校外培訓機構開展巡查督查,重點檢查培訓機構是否合法合規開展培訓、是否存在安全隱患、是否落實各項防疫措施。要認真做好校外培訓機構黑白名單的公示工作,會同相關主管部門加大監督查處力度,堅決防止培訓機構虛假宣傳、隨意漲價、過於提前收費、超標超前培訓及利用不公平格式條款侵害消費者權益等違規違法行為。一旦發現培訓機構違規開展培訓,堅決嚴肅查處並及時向社會通報。要通過多種途徑,引導家長理性給孩子報校外培訓班,減輕學生課外負擔。
6、正風肅紀嚴防不正之風。各地各校要深入學習宣傳黨的十九大精神,嚴格遵守黨章黨規黨紀,認真落實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模範執行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和黨風廉政建設有關要求,營造風清氣正的教育系統政治生態。嚴格遵守財經紀律,嚴禁年底突擊花錢,嚴禁違反規定發放津貼、補貼、獎金和實物,嚴禁用財政性資金舉辦年會、經營性文藝晚會。加大監督執紀問責力度,對主體責任、監督責任和領導責任落實不到位,致使管轄範圍內在節日期間發生嚴重違規違紀行為,造成嚴重後果或惡劣影響的,嚴肅進行責任追究。
7、做好惡劣災害天氣應對。各地各學校要樹牢底線思維,提前做好應對低溫雨雪冰凍寒潮重污染災害性天氣的充分準備,及早落實人員分工,開展隱患排查,儲備必要物資,確保出現低溫雨雪冰凍寒潮重污染災害性天氣時能夠有效應對,還要做好低溫雨雪冰凍寒潮重污染天氣和新冠疫情疊加的應對思想準備。放寒假前如出現低溫雨雪冰凍寒潮重污染天氣,中國小、幼稚園將按照“市級指導、市區統籌、縣(市)、區自主決定、學校具體實施”的原則,妥善實施彈性上下學時間、調課停課等應對措施,經同級政府同意後執行,並報市教育局備案。各地各校要按照《關於做好教育系統低溫雨雪冰凍寒潮重污染天氣災害防範應對工作的緊急通知》要求,對本部門、本學校的災害性天氣應急預案,進行必要的培訓和演練。
2021年1月14日
(此件主動公開)
蕪湖市教育局關於2021年中國小幼稚園寒假安排的通知.doc
蕪湖市教育局關於2021年中國小幼稚園寒假安排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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