蕪湖市教育局關於2020年蕪湖市暑假安排的通知

《蕪湖市教育局關於2020年蕪湖市暑假安排的通知》是2020年蕪湖市人民政府發布的通知。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蕪湖市教育局關於2020年蕪湖市暑假安排的通知
  • 發布單位:蕪湖市人民政府
各縣(市、區)教育局,經開區社會事業局,各直屬學校,安師大附中、附小、附幼:
為確保全市中小學生、在園幼兒在疫情期間度過一個安全、文明、愉快的暑假,現就2020年暑假工作通知如下:
一、放假安排
全市義務教育學校7月11日、普通高中7月18日放暑假。義務教育階段學校和高一、高二年級秋季學期8月30-8月31日報到,新生可提前3-5天到校組織入學教育,9月1日正式上課。高三年級8月24日正式上課。
幼稚園、特教學校比照義務教育階段,中等職業學校比照普通高中執行。
二、完善暑期疫情防控制度
根據《安徽省教育系統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領導小組關於做好2020年暑期及秋季開學期間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皖教秘〔2020〕279號)檔案要求,各單位制定並完善暑假期間疫情防控工作制度和預案。在屬地衛生防疫、市場監管、公安等部門指導下,落實疫情防控常態化要求,結合自身實際,適時更新完善學校各項疫情防控工作制度和突發疫情處置預案。完善學校、年級、班級(學校-院系-班級)三級防控工作體系,落實聯防聯控工作機制,抓好校園管理、人員管控、物資儲備等各項工作安排。堅持信息排查報送制度。堅持“晨午晚檢”“日報告”“零報告”等制度,繼續加強師生員工及其共同生活居住的家庭成員及相關人員健康狀況和風險接觸信息監測。暑假期間,各地各校要嚴格執行離蕪審批制度,前往高風險地區的人員,返蕪後須進行核酸檢測,並在屬地疫情防控部門的指導下,落實14天隔離措施。
三、做好校園安全工作
根據行政管理、教學科研、後勤保障等工作實際,合理確定暑期留校人數。暑期到校工作的教職員工儘量實行“兩點一線”上下班模式,確需離開學校所在地的,須履行審批手續。學生未經學校批准一律不準返校,校外無關人員一律不準進校門,凡進入學校人員一律核驗身份和檢測體溫,不服從管理者一律嚴肅處理。開展校園環境整治,對教室、公共教育教學館室、食堂、宿舍、電梯、浴室等重點場所進行排查和整治。
各地各校要確保各項安全工作責任到人、措施到位,認真落實學校安全工作要求。要在暑假前對校園進行一次全面徹底的安全大檢查,因地制宜在校園門口設定硬質隔離和防衝撞設施,建立安全區域,確保學生上下學與外來人員、車輛的安全距離。
各學校要在學生集中離校返校前後,通過召開師生大會、發放安全教育宣傳資料、致家長書等形式,對師生、家長進行預防溺水、出行安全、食品安全、防火防電、防自然災害等為重點的安全專題教育,全面提高廣大師生的安全意識和自防自護自救能力。特別要針對夏季溺水事故易發多發問題,教育學生不私自下水游泳,不結伴到危險水域游泳,不在無成人或家長陪護下游泳。要及時向學生家長通報學校放假安排,並提醒學生家長履行好教育、引導、監護監管責任和義務。
四、強化暑期應急值守
加強暑期應急值班值守,嚴格執行門衛值班制度和假期校園安全巡邏制度,嚴格控制外來人員擅自進入校園。堅持領導帶班制度,保持 24小時信息通暢。各校每天(含節假日)須有1名黨政負責同志在崗帶班,值班人員24小時在崗,遇突發事件按程式及時處置上報。落實市場監管總局、教育部《關於加強夏季學校食源性疾病防控工作的通知》(市監食經〔2020〕60號),重點對學校食堂低溫儲存食品及冷凍冷藏設備進行傳染源檢測排查。做好實驗室防爆、防火、防泄漏等安全工作。根據需要面向師生有序開放體育館等場所並定時消殺。
五、合理安排教育教學工作
各地各校要根據延期開學期間線上教學和復學複課後教學計畫執行情況,科學合理安排期末教育教學工作,做好學生綜合素質評價。要重視做好對防疫一線人員子女、隨遷子女、農村留守兒童、殘疾學生及學習有困難學生的學習幫扶。各中國小校要合理布置暑假作業,統籌調控不同年級、不同學科作業數量和作業時間,鼓勵布置活動性、實踐性、探究性作業,嚴禁布置要求家長完成或需要家長代勞的作業。各普通高中學校要在放假前對學生開展一次生涯規劃專題教育,用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引導學生進行學業規劃、人生規劃,梳理正確的生涯發展觀。
六、嚴格規範辦學行為
各地各校要嚴格落實國家、省、市有關規範辦學行為的規定,認真落實“增效減負提質”的要求,嚴禁利用暑假時間違規組織學生進行集體補課、上新課或統一組織自習;嚴禁以各種名目舉辦文化課補習班、培優班、提高班等;嚴禁學校和教師介紹、組織、推薦、誘導、暗示學生到社會辦學機構參加培訓;嚴禁教師到社會辦學機構兼職從事面向中小學生的收費學科輔導補課;嚴禁從事有償家教。各地各高中學校要嚴格按照《關於進一步做好中小學生課後服務工作的實施意見》(蕪教基〔2019〕4號 )檔案要求,規範假期課後服務工作。各縣區教育局(社會事業局)要設立監督舉報電話,主動接受社會監督。對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者,按照有關規定嚴肅查處,堅決杜絕違規辦學行為。
七、全面加強校外培訓機構監管
各縣(市)區要落實屬地管理責任,聯合衛健、疾控、市場監管、公安、消防、民政、人力資源社會保障等部門以及鄉鎮、街道等,對行政區域內校外培訓機構開展巡查督查,重點檢查培訓機構是否合法合規開展培訓、是否存在安全隱患、是否落實各項防疫措施。
要認真做好校外培訓機構黑白名單的公示工作,會同相關主管部門加大監督查處力度,堅決防止培訓機構虛假宣傳、隨意漲價、過於提前收費、超標超前培訓等違規行為。一旦發現培訓機構違規開展培訓,堅決嚴肅查處並及時向社會通報。要通過多種途徑,引導家長理性給孩子報校外培訓班,減輕學生課外負擔。
八、規範學校招生行為
各縣區各學校要切實擔起責任,做好風險防範工作,確保招生工作平穩有序進行。全面落實義務教育免試就近入學政策,科學劃定義務教育招生範圍,有序確定入學對象,實行陽光招生。要高度重視精準扶貧對象子女的入學問題,確保每一名適齡兒童少年按時入學。各普通高中學校要嚴格執行招生計畫,嚴禁超計畫招生。各中職學校要認真落實《蕪湖市教育局關於做好 2020 年中等職業學校招生和培訓工作的通知》等檔案精神,積極宣傳職業教育升學和就業政策、學校辦學特色,引導國中畢業生選擇就讀中職學校,嚴格執行招生政策。
九、做好教育扶貧工作
各地各校在假期要加強教育扶貧與學生資助政策的宣傳,並通知所有高一年級(中職一年級)新生在開學前務必全部辦理好身份證。
請各縣(市、區)教育局(社會事業局)根據通知精神,結合本地實際,切實抓好所轄中國小幼稚園的暑假和開學工作。
請各直屬學校並於 2020 年7月10日前將假期值班安排表報局辦公室和法規科。
2020年7月6日
(此件主動公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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