蕪湖市交通局

蕪湖市交通局

蕪湖市交通局全稱蕪湖市交通運輸局,是蕪湖市人民政府主管全市交通行業的職能部門。其主要職責是貫徹執行國家及省關於交通行業發展戰略、交通規章,並組織實施、監督執行;承擔全市交通基礎設施的建設、養護和管理,檢查、監督交通建設工程質量,組織重點交通工程建設的實施;負責全市交通行業管理和運輸組織,管理、指導城鄉客、貨運輸的銜接協調工作,負責全市道路貨物運輸包括貨櫃和危險品運輸、旅客運輸、城市計程車、汽車維修、汽車綜合性能檢測、汽車駕駛學校、汽車駕駛員和汽車修理工培訓、汽車站場等行業管理;負責全市交通規費徵收、稽查和路橋收費站的管理,並按照國家關於運價分級管理的原則,會同物價部門核定審批運價和行業收費標準。同時,交通局還負責指導全市交通部門的體制改革和引導交通運輸行業最佳化結構、協調發展,落實交通行業科技政策,推進行業技術進步,負責培育和管理全市公路交通運輸市場和交通基礎設施建設市場,負責市政府、蕪湖軍分區交通戰備領導小組辦公室的工作。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蕪湖市交通局
  • 主管:蕪湖市人民政府
  • 性質職能部門
  • 承擔:全市交通基礎設施的建設
機構介紹,公路里程,客貨運輸,主要職能,內設機構,

機構介紹

蕪湖市交通運輸局下屬單位有蕪湖市港航海事局蕪湖市公路管理局蕪湖市道路運輸管理處蕪湖市地方公路管理處蕪湖公交集團有限公司,業務指導市轄三縣四區交通局(辦)開展工作。2003年以來,市交通局緊緊圍繞社會經濟發展需求,緊抓機遇,加大投入,全面推進交通基礎設施建設,加強交通行業管理。為將我市早日建成現代化區域性交通樞紐城市,努力為全市人民營造一個便捷、高效、有序的交通環境,開始全面實施公路建設四大工程。即高速公路的“主通道工程”、國省道幹線公路的“路網改造工程”、市區至三縣的“快速通道工程”、農村公路的“通達工程”。

公路里程

至2008年末,我市公路總里程為4812.202公里,公路密度為每百平方公里公路長度145.07公里。已建成蕪宣、蕪馬高速和沿江高速(蕪銅段),高速公路里程共116.12公里;國道205線、318線共125.488公里;省道320線、216線、321線共126.43公里;縣道1079.358公里;鄉道1911.902公里。有一級公路45.356公里、二級公路398.337公里、三級公路714.348公里、四級公路3002.66公里,其餘為等外公路。市區通往市轄繁昌、南陵、蕪湖三縣快速通道已基本建成,總里程130.24公里。
現有農村公路村道1452.904公里,全市28個鄉鎮全部通達三級以上公路,其中22個通達二級瀝青(水泥)路。498個行政村全部通達水泥路。農村客運村村通公交班車工程已基本完成。

客貨運輸

全市有三級以上客運企業3家,其中二級客運企業3家;有四級以上貨運企業13家,其中三級企業6家,四級企業7家;有三類以上汽車維修企業232家,其中一類維修企業14家、二類維修企業120家、三類維修企業98家;還有城市計程車經營公司6家,駕駛員培訓學校9家和汽車綜合性能檢測站2家。全社會共擁有營業性公路運輸車輛15191輛,其中公路運輸客車1409輛,計31911客位,貨車12084輛,計52297噸位。
蕪湖市交通局
全市現有3級以上汽車客運站9個,其中市區4個,其餘5個分設在市屬三縣,站場總面積16.07萬平米,已開通經營省際客運班線152條、168個班次,經營區際線路139條、344個班次,經營區內線路89條、循環班次,日傳送旅客8.5萬人次。
2008年完成公路客運量5719萬人次,客運周轉量427870萬人公里,較上年分別增長19.5%和23.88%;完成公路貨運量5136萬噸,貨運周轉量637634萬噸公里,較上年分別增長29.11%和19.1%。

主要職能

一、 貫徹執行國家關於交通行業發展戰略、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根據蕪湖市經濟和社會發展需求,研究擬定全市交通行業發展戰略、政策和規章制度等、並監督執行。
二、 根據國家和我省關於交通發展的總體布局規劃,結合本市實際情況,擬定全市公路、水路交通行業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監督實施。負責全市交通行業統計和信息引導;負責維護公路、水路交通運輸行業的平等競爭秩序;引導交通運輸行業且最佳化結構,協調發展;對關係國計民生的重點物資運輸和緊急物資運輸以及重大節假日突擊性旅客進行調控。
三、 負責全市交通基礎設施建設、維護、管理;負責交通規費稽查、徵收的管理,監督交通基礎設施建設資金的使用;組織重點交通工程建設的實施;負責交通基本建設工程質量監督和交通工程定額管理。
四、 負責全市縣鄉公路管理、建設、維護工作。制定縣鄉道路建設規劃,編制縣鄉道路建設中期和年度計畫,申請和調撥縣鄉道路建設資金;監督、檢查縣鄉道路施工建設;維護縣鄉道路 路產路權,協調縣鄉道路建設外部環境。
五、 負責汽車維修,駕駛員培訓、營業性客、貨運輸場(站)的行業管理;負責營業性機動車技術管理及汽車綜合性能檢測的行業管理工作;負責汽車出入境運輸管理;配合有關部門管理汽車中介等行業管理,培育和管理運輸市場。
六、 負責全市水路交通運輸行業管理(具體工作由港航局承擔)。
七、 負責全市港口行業管理(具體工作港航局承擔)。
八、 負責全市內河交通安全(港航局承擔)汽車場站、道路安全設施和交通基礎設施建設施工安全以及危險品運輸安全管理工作,督促檢查落實安全防範措施
九、 負責落實交通行業科技政策,貫徹執行交通技術標準,組織交通行業科技開發技術改造,推動行業技術進步。
十、 負責全市公路、水路通行環境和通行條件的管理,制止和控制“三亂”行為。在遇到防洪抗旱、搶險救災等緊急和其他特殊運輸任務時,發布調度運輸工具的命令。
十一、 負責和協管所屬單位領導班子和幹部隊伍建設,機構編制工作;組織與指導全市交通管理體制改革,指導所屬單位產權制度、人事制度、分配製度改革;指導全市交通行業精神文明建設。
十二、 負責全市交通戰備工作。
十三、 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負責機關文電、機要、檔案、保密、資料、信息、後勤等機關事務工作;負責局機關國有資產管理;負責有關重要會議的組織,重要報告和檔案的起草與修改;負責黨代表、人大議案、建議和政協提案的辦理工作;負責門戶網路維護、辦公自動化;承擔政務公開工作;負責督查督辦,負責年度目標考核;負責系統精神文明創建、城市管理、雙擁和工會等群團工作。完成黨委交辦的其他工作。
(二)組織人事科
承擔機關和直屬單位機構編制、人事管理、宣傳工作。負責交通運輸系統勞動保護、從業人員教育培訓、職業資格準入、職業技能鑑定等工作;負責機關離退休人員的服務管理工作,指導直屬單位離退休人員的服務管理工作;負責機關及直屬單位的黨建;負責推動交通運輸企業黨建工作。完成黨委交辦的其他工作。
(三)綜合規劃科
負責交通運輸行業發展規劃,以及水運、公共運輸、三網融合等專項規劃編制工作;負責牽頭交通基礎設施建設計畫編制工作;負責協調高速公路建設工作;負責貫徹實施交通運輸科技發展政策;組織指導交通運輸重大科技項目研究和推廣套用工作;負責經濟運行分析及行業統計工作。完成黨委交辦的其他工作。
(四)財務審計科
負責交通運輸行業財務管理和預算資金的管理工作;負責國有資產的管理;負責財政、稅收、信貸、引資等協調工作;提出專項資金申報及使用建議;負責局機關經費使用管理及所屬單位內部審計工作;負責交通工程農民工工資監督管理。完成黨委交辦的其他工作。
(五)安全監督科
組織擬訂交通運輸行業安全生產管理規章制度和應急預案並監督檢查執行情況,指導行業安全生產管理和應急管理工作,監督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組織、指導行業安全生產和應急管理的宣傳教育工作,按規定組織或參與行業安全生產事故的調查處理工作,承擔行業安全生產事故統計上報工作。完成黨委交辦的其他工作。
(六)行政審批科(法規科)
負責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監督,指導、督促檢查交通行業部門依法行政;承擔行業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核工作;負責行政複議、行政訴訟工作;負責辦理本部門職責範圍內的行政審批事項;協調處理本部門行政審批項目運行的問題。負責對交通運輸政務服務視窗工作的管理、協調;負責系統信訪、維穩工作;依法對本行業公共資源交易活動實施監督。完成黨委交辦的其他工作。
(七)綜合運輸科(交通戰備辦公室)
擬定城鄉公共運輸相關政策並組織實施;負責運輸市場行業管理、市場調查、綜合分析;參與擬訂物流業發展規劃、有關政策並監督實施;負責場站項目申報、實施及建設市場監管;負責軌道交通運營監管;組織協調道路運輸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負責交通運輸行業信息化建設和管理工作;負責防汛抗旱工作;組織協調國家、省、市重點物資運輸和緊急客貨運輸工作;承擔有關治理超限超載、環境保護、節能減排等工作;負責交通戰備工作。完成黨委交辦的其他工作。
(八)公路科
組織擬定公路建設、維護相關政策、制度和技術標準並監督實施;負責許可權內公路建設項目的初步設計、施工圖審查;組織協調公路工程建設和工程質量、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建設市場監督管理工作;負責許可權內的公路項目施工許可、變更審查和竣(交)工驗收工作;指導農村公路建設工作;負責公路項目計畫完成情況專題調度和匯總工作;負責從業單位資質審查和信用評價工作並牽頭匯總。完成黨委交辦的其他工作。
(九)港航科
組織擬訂水運工程建設、維護、運營和航政、港政相關政策、制度和技術標準並監督實施;組織協調水運工程建設和工程質量、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建設市場監督管理工作;負責岸線使用審查等轉報工作;負責指導危險品運輸監督管理及漁船檢驗和監督管理等工作;負責水運項目計畫完成情況專題調度以及從業單位資質審查和信用評價工作;負責許可權內政府投資項目的初步設計、施工圖審查、項目施工許可、變更審查和竣(交)工驗收等工作。完成黨委交辦的其他工作。
(十)駐局紀檢組
根據《中國共產黨章程》和《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監察法》的有關條款,負責市交通運輸局所屬範圍內的紀檢、監察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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