蕪湖市鏡湖區住房城鄉建設交通運輸局是蕪湖市鏡湖區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主要職責,現任領導,
主要職責
(一)貫徹落實國家、省、市住房和城鄉建設、人民防空、交通運輸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規章,擬定我區住房和城鄉建設、人民防空、交通運輸工作中長期規劃、年度計畫,負責組織實施。
(二)負責全區保障性住房分配和運營的監督管理。
(三)做好全區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行政許可、行政裁決以及徵收行業管理工作。
(四)負責區管市政設施、路燈照明、園林綠化、明渠排澇等事項的建設和建設工程施工契約保修期內的維修養護。
(五)負責全區物業管理行業監督管理。
(六)負責區管道路挖掘占用的許可、修復。
(七)做好項目建設的協調服務。
(八)按照法律法規和相關安全生產規定做好安全生產工作。
(九)按照法律法規和相關環境保護規定做好生態環境保護工作。配合擬定建築業發展規劃;加強城鎮園林、綠地的建設管理工作;配合有關部門制定建築節能政策、規劃並監督實施;按管理許可權實施城鎮污水收集與處理設施建設;配合做好城鎮供水管理,保障城鎮供水水質安全;負責公路等建設工程的監督管理,防止廢水、廢氣、固體廢物和噪聲污染。
(十)配合上級交通部門做好綜合運輸體系的規劃協調工作。
(十一)編制縣鄉公路(荊方地區)建設規劃,制定年度建設計畫,申請和調撥縣鄉道路建設資金。
(十二)承擔上級確定的交通運輸工程建設管理工作。
(十三)負責縣級公路(荊方地區)的建設和維修養護。
(十四)指導協調相關公共服務中心(街道辦事處)做好內河渡口安全監管。
(十五)負責轄區漁船檢驗和監督管理工作。
(十六)負責轄區人民防空組織指揮工作。
(十七)編制轄區城市防空襲預案。
(十八)組織轄區城市防空襲演練。
(十九)負責區管人防工程日常管理和維護。
(二十)開展防空、防災知識宣傳教育。
(二十一)具體負責指導、督促下屬單位、建築企業、物業企業等住房和城鄉建設行業企業開展黨建工作,了解掌握全區住房和城鄉建設行業及黨組織建設情況,承擔本行業黨的工作情況綜合分析和報告。
(二十二)完成區委、區政府和上級主管部門交辦的其他任務。
現任領導
黨工委書記、局長:胡才富 負責全局事務。
黨工委委員、副局長,區交通運輸局局長:陳建召 負責暢通工程、民生工程、維穩等,分管交通運輸局、辦公室。
副局長:張葆 負責道路建設、綠化、立面改造等,分管工程一科、工程二科。
副局長:趙仕偉 負責市政管理、安全生產、物業管理,分管物業辦、綜合監管科、市政管理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