蓋州市文化旅遊和廣播電視局

蓋州市文化旅遊和廣播電視局是蓋州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主要職責,現任領導,

主要職責

(一)研究擬訂全市關於文化、旅遊、廣播電視、網路視聽節目服務管理和體育工作政策措施,加強廣播電視陣地管理,把握正確的輿論導向和創新導向,負責起草相關市政府規章和規範性檔案草案,制定廣播電視、網路視聽節目服務管理地方標準並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指導、推進文化、旅遊、廣播電視和體育領域的體制機制改革。
(二)統籌規劃全市文化事業、文化產業、文物事業、旅遊業、廣播電視事業和體育事業發展,擬訂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組織實施文化和旅遊資源普查、挖掘、保護和利用工作,促進文化產業和旅遊產業融合發展。
(三)管理全市性重大文化活動、體育活動,指導市重點文化設施建設,組織全市旅遊整體形象和重點品牌推廣,促進文化和旅遊產業對外合作及市場推廣,制定全市旅遊市場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推進全域旅遊。
(四)指導、管理全市文藝事業,指導藝術創作生產,扶持體現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具有導向性代表性示範性的文藝作品,推動各門類藝術、各藝術品種發展。
(五)指導全市文化和旅遊市場發展,對文化和旅遊市場經營進行行業監管,推進文化和旅遊行業信用體系建設,依法規範文化和旅遊市場,負責全市旅遊安全的綜合協調和監督管理,承擔全市旅遊經濟運行監測。指導、推進全市文化和旅遊科技創新發展,推進文化和旅遊行業信息化、標準化建設,負責文化和旅遊行業信息收集與發布工作。
(六)指導全市文化市場綜合執法。
(七)指導、管理全市文化、旅遊和體育對外及對港澳台交流、合作和宣傳、推廣工作,組織開展對外及港澳台文化、旅遊和體育交流活動。
(八)負責全市公共文化事業發展,推進公共文化服務體系建設和旅遊公共服務建設,深入實施文化惠民工程,推進基本公共文化服務標準化、均等化。負責組織實施公共服務重大公益工程和公益活動,指導、監督廣播電視重點基礎設施建設,扶助少數民族和欠發達貧困地區廣播電視建設和發展,進廣播電視與新媒體新技術新業態融合發展,推進廣電網與電信網、網際網路三網融合。
(九)指導、協調、推動廣播電視領域產業發展,制定發展規劃、產業政策並組織實施,依法負責廣播電視統計工作。指導電視劇行業發展和電視劇創作生產。監督管理、審查廣播電視節目、網路視聽節目的內容和質量。指導、監管廣播電視廣告播放。
(十)負責對全市各類廣播電視機構進行業務指導和行業監管,會同有關部門對網路視聽節目服務機構進行管理。實施依法設定的行政許可,組織查處重大違法違規行為。
(十一)負責指導、協調全市博物館收藏、研究、展示等工作,負責可移動文物及社會文物管理保護等工作,指導、協調全市不可移動文物(包括附屬文物)的管理、保護、搶救、研究及勘探發掘等工作。負責全市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推動非物質文化遺產的保護、傳承、普及、弘揚和振興,負責與文物相關的行政審批工作。
(十二)組織制定廣播電視科技發展規劃、政策和行業技術標準並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負責對廣播電視節目傳輸覆蓋、監測和安全播出進行監管,指導、推進應急廣播體系建設。指導、協調廣播電視系統安全和保衛工作。
(十三)負責廣播電視領域對外及對港澳台的交流與合作。協調推動廣播電視領域走出去工作,負責廣播電視節目的進口、收錄和管理。指導廣播電視、網路視聽行業人才隊伍建設。
(十四)推行全民健身計畫,指導並開展民眾性體育活動,推動國家體育鍛鍊標準的實施,開展國民體質監測,指導公共體育設施的建設,負責對公共體育設施的監督管理工作。統籌規劃青少年體育發展,指導和推進青少年體育工作,指導運動員的文化教育和保障工作。
(十五)統籌規劃競技體育發展,指導全市體育運動項目的設定與布局,組織全市綜合性體育競賽,組織參加國際性、全國性和全市性重大體育比賽工作。組織全市體育領域重大科研攻關和成果推廣工作,組織開展反興奮劑工作。
(十六)完成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七)職能轉變。加強組織推進廣播電視領域公共服務,大力促進城鄉公共服務一體化發展,促進廣播電視事業繁榮發展。加強指導、協調、推動廣播電視產業發展,最佳化配置廣播電視資源,加強業態整合,促進綜合集成發展。加強推進廣播電視領域體制機制改革。加強對網路視聽節目服務、公共視聽載體播放廣播電視節目的規劃指導和監督管理,推動協調其健康發展。加強廣播電視國際傳播能力建設,協調推動廣播電視走出去工作。加強管理理念和方式的創新轉變,充分發揮市場調節、社會監督和行業自律作用。

現任領導

書記、局長:崔海山
副局長兼文物局局長:劉洋
副局長兼體育局局長:趙波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