蒼溪縣公安局

蒼溪縣公安局

蒼溪縣公安局成立於1950年1月,是?>蒼溪縣人民政府工作部門,在中共蒼溪縣委員會、蒼溪縣人民政府和廣元市公安局的領導下,主管蒼溪縣公安工作。2012年4月,其機關駐地由興賢街50號遷至縣城江南新區江南大道現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蒼溪縣公安局
  • 簡稱:蒼溪公安局
  • 成立日期:1950年1月
  • 機構類別:縣政府工作部門
  • 機構性質:公安行政執法機關
  • 隸屬蒼溪縣人民政府
  • 上級機關廣元市公安局
  • 行政級別正科級
  • 沿革1:1950年 蒼溪縣人民政府公安局
  • 沿革2:1955年 蒼溪縣公安局
  • 沿革3:1969年 縣革命委員會人民保衛組
  • 沿革4:1972年 蒼溪縣公安局
  • 駐地:蒼溪縣陵江鎮江南新區
  • 郵政編碼:628400
歷史沿革,編制,機構設定,內設機構,直屬機構,派出機構,職能職責,現任領導,駐地,

歷史沿革

1950年1月成立蒼溪縣人民政府公安局,為蒼溪縣人民政府工作部門。1955年9月更名為蒼溪縣公安局。1966年12月起,“文化大革命”運動衝擊公安部門,致使蒼溪縣公安局機構癱瘓。從1968年1月5日起,由中國人民解放軍蒼溪縣軍事管制領導小組行使蒼溪縣公安局職權。從1969年2月26日起,由蒼溪縣革命委員會人民保衛組行使公安職權。1972年8月恢復蒼溪縣公安局至今。
2012年4月18日該局綜合辦公樓落成2012年4月18日該局綜合辦公樓落成
2008年“5·12汶川地震”後,蒼溪縣公安局全局緊急動員,全力投入抗震救災,保衛了人民民眾的生命財產安全,蒼溪縣公安局黨委、陵江水陸派出所黨支部中共廣元市委員會命名表彰為“5.12”抗震救災先進基層黨組織,該局經濟犯罪偵查大隊民警李佳被中共廣元市委命名表彰為“5.12”抗震救災優秀共產黨員;蒼溪縣公安局被中共蒼溪縣委員會、蒼溪縣人民政府授予“抗震救災模範集體”稱號,該局公共信息網路安全監察大隊民警張友文被中共蒼溪縣委命名表彰為“5.12”抗震救災模範共產黨員。
2008年8月11日,蒼溪縣公安局亭子口派出所掛牌成立。2011年8月30日,蒼溪縣公安局岳東派出所成立。2012年1月11日,蒼溪縣公安局中土派出所掛牌成立。4月18日,蒼溪縣公安局新建綜合辦公樓落成。

編制

蒼溪縣公安局編制為335名,其中公安專項編制319名,公安機關服務人員事業編制16名。現有局長1名,政委1名,副局長4名。

機構設定

蒼溪縣公安局下設13個內設機構和2個直屬機構。設17個派出所,另新建37個派出所陣地,加快“一鄉(鎮)一所”的重大決策的實施步伐。

內設機構

  1. 指揮中心(辦公室)
  2. 政治處
  3. 警務保障室蒼溪縣公安局
  4. 蒼溪縣公安局國內安全保衛大隊(反恐怖工作大隊)
  5. 蒼溪縣公安局刑事偵查大隊(刑事科學技術室)
  6. 蒼溪縣公安局治安管理大隊(出入境管理大隊、蒼溪縣人口流動管理辦公室)
  7. 蒼溪縣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隊
  8. 蒼溪縣公安局經濟犯罪偵查大隊
  9. 蒼溪縣公安局網路安全保衛大隊
  10. 蒼溪縣公安局特巡警大隊
  11. 蒼溪縣公安局禁毒緝毒大隊(蒼溪縣禁毒委員會辦公室)
  12. 蒼溪縣公安局法制大隊
  13. 蒼溪縣公安局情報信息大隊
(監察室、審計室、警務督察大隊均掛牌在局紀委)

直屬機構

  1. 蒼溪縣拘留所
  2. 蒼溪縣看守所

派出機構

截至2013年末,蒼溪縣公安局設17個派出所:
  1. 蒼溪縣公安局陵江水陸派出所(駐陵江鎮
  2. 蒼溪縣公安局東城派出所(駐陵江鎮)
  3. 蒼溪縣公安局城郊派出所(駐陵江鎮)
  4. 蒼溪縣公安局東青派出所(駐東青鎮
  5. 蒼溪縣公安局亭子口派出所(駐亭子鎮,轄鴛溪鎮浙水鄉、亭子鎮)
  6. 蒼溪縣公安局五龍派出所(駐五龍鎮
  7. 蒼溪縣公安局三川派出所(駐三川鎮
  8. 蒼溪縣公安局元壩水陸派出所(駐元壩鎮
  9. 蒼溪縣公安局歧坪水陸派出所(駐歧坪鎮
  10. 蒼溪縣公安局東溪水陸派出所(駐東溪鎮
  11. 蒼溪縣公安局文昌派出所(駐文昌鎮
  12. 蒼溪縣公安局龍山派出所(駐龍山鎮
  13. 蒼溪縣公安局石馬派出所(駐石馬鎮
  14. 蒼溪縣公安局高坡派出所(駐高坡鎮
  15. 蒼溪縣公安局白驛派出所(駐白驛鎮
  16. 蒼溪縣公安局岳東派出所(駐、轄岳東鎮
  17. 蒼溪縣公安局中土派出所(駐、轄中土鎮
截至2010年5月,蒼溪縣公安局新建37個派出所項目已全面竣工28個,其餘9所也即將完工。

職能職責

  1. 貫徹執行黨和國家公安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規章,安排部署全縣公安工作,負責依法行政工作,落實行政執法責任制;
  2. 負責全縣公安機關應急管理、搶險救援和社會公共突發事件的處置工作;收集掌握縣內影響穩定、危害國內安全和社會治安的情況,分析研判形勢、制定對策;
  3. 組織實施偵查工作,協調或直接偵辦重大刑事案件、國內危害國家安全的犯罪案件及重大經濟犯罪案件;
  4. 負責全縣治安管理工作並承擔相應責任,負責處置全縣重大治安案件和群體性事件,依法查處破壞社會治安秩序行為,依法開展治安行政管理工作,負責全縣治安保衛工作;
  5. 負責全縣出入境管理有關工作,依法管理國籍,承擔出境、入境和持有護照的外國人在縣內拘留、旅行的有關管理工作;
  6. 指導、協調消防監督、火災預防、火災撲救工作;
  7. 負責全縣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並承擔相應責任,依法維護道路交通安全、交通秩序以及開展機動車輛(不含拖拉機)、駕駛人員管理工作;
  8. 組織實施公共信息網路的安全保護工作,負責信息安全等級保護工作;
  9. 防範、處置邪教及有害氣功組織的違法犯罪活動;
  10. 負責對恐怖活動的情報、防範、偵察和應急處置工作等。

現任領導

蒼溪縣人民政府副縣長、蒼溪縣公安局局長:吳長偉

駐地

該局原駐地位於蒼溪縣陵江鎮興賢街50號,2012年4月18日,該局位於縣城嘉陵江以南城市新區江南大道的新建綜合辦公樓落成投入使用。
郵編:628400
蒼溪縣公安局駐地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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