蒼水

蒼水

蒼水》是黃宗羲為紀念在康熙三年(1664)被清朝殺害抗清英雄張蒼水的悼念詩。

基本介紹

  • 作品名稱:《蒼水》
  • 創作年代:清朝
  • 文學體裁:七律
  • 作者:黃宗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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詩詞內容

少年苦節何人似,得此全歸亦稱情。
廢寺醵錢收棄骨,老生禿筆記琴聲。
遙空摩影狂相得,群水穿礁浩未平。
兩世雪交私不得,只隨眾口一閒評。

詩詞賞欣

1、這是悼念民族英雄張蒼水殉難的詩。蒼水,張煌言的別號,詳見本書張煌言詩選所附小傳。張在永曆十八年(1664年)被滿清殺害。
2、少年苦節:蒼水在弘光元年(1945),擁立魯王以海抗清,才二十五歲。全歸:全節歸死,指為國殉難。《禮記·祭義》:"父母全而生之,子全而歸之,可謂孝矣!不志其體,不辱其身,可謂全矣!"稱情,符合心志。
3、醵錢:集錢。醵,湊集。琴聲:嵇康司馬昭殺害,臨刑時,求琴彈《廣陵散》,說:"《廣陵散》於今絕矣。"見《晉書·嵇康傳》。作者曾為蒼水作墓志銘,所以用"禿筆記琴聲"作喻。
4、遙空摩影:對空凝想蒼水的形影。狂相得:想起平時狂放的性情,彼此很相投合。群水穿礁:寫蒼水抗清的浩氣象衝激礁石的波浪一樣,將永遠激勵人心。
5、兩世雪交:作者和蒼水有兩代的交誼。雪交,交情象冰雪那樣高潔。"冰雪之交,眾裘相飾",見柳宗元《愚溪對》。私不得:不是從私情出發。

理解

張煌言出身於官僚家庭,父張圭章,天啟四年(1624年)舉人,曾任山西鹽運司判官,官至刑部員外郎。母趙氏,於張煌言十二歲時病卒。煌言少有大志,“慷慨好論兵事”,十六歲參加縣試,加考騎射,三箭皆中,與試者無不驚服。崇禎十五年(1642年)中舉人。弘光元年(1645年),與錢肅樂、沈宸荃等人起兵抗清,奉魯王朱以海監國於紹興,授翰林修撰。後清兵破錢塘,隨魯王逃至浙閩沿海,入據舟山。
魯監國元年(隆武二年,1646年)五月,清征南大將軍貝勒博洛乘虛突破錢塘江,紹興、杭州、義烏、金華等城相繼失守,宗室樂安郡王、楚親王、晉平郡王在金華殉國。魯王則在石浦守將張名振護衛下自台州出海到達舟山,張煌言隨即趕回鄞縣故里,與老父、繼母、妻兒子女訣別,追隨魯王一行至舟山。但舟山總兵、隆武帝所封肅虜侯黃斌卿卻拒絕接納,魯王只得逃往福建長垣。不久,魯王去廈門,張名振留舟山待機。張煌言與張名振待局勢稍定後,重返浙東與舟山地區,組織招募義軍。而張煌言魯王加授右僉都御史之官職。

延伸

魯監國二年(永曆元年,1647年),清蘇松提督吳勝兆欲在蘇州反正,起事前聯絡定西侯張名振支持。張煌言勸張名振援吳勝兆,張名振遂命張煌言為監軍,徐孚遠副之。於四月初六自岑江(即舟山岑港)出發。不料四月十三日在崇明島外遇風暴而大敗。總督浙直水師戶部左侍郎沈廷揚、總兵蔡聰(黃斌卿之妻舅)等將領十餘人上岸後被清軍俘獲,於七月初三就義。而張煌言也因“颶風覆舟,陷虜中七日,得間行歸海上”。在途經黃岩時,又被追趕的清兵“圍而射之”,張煌言“以數騎突〔圍〕出”,自此他“益習騎射”。並在浙東招募集結義軍於上虞縣平岡寨屯田拒守。其時,“諸山寨多出劫掠,獨煌言與王翊履畝勸輸,戢所部勿擾民”,深得民眾擁護。
1648年,鄭芝龍降清,清兵占領福建,隆武帝被殺。1649年,張名振襲殺黃斌卿,魯王正式駐蹕舟山,在定海開朝建廟。1651年(永曆五年,清順治八年),張父去世。逢此父喪之際,清軍浙江提督田雄乘機致書招降,被堅決拒絕。

詩詞背景

1645年6月,明宗室潞王朱常淓獻杭州降清,浙西、浙東許多地方淪陷。時在寧波的前刑部員外郎錢肅樂率眾拒城抗清,浙江鄞縣人張蒼水毅然報名從軍,從事抗清運動,1664年6月張蒼水放棄鬥爭歸急花嶴島,1664年7月清軍捕獲張蒼水,清軍押解張蒼水回寧波故鄉,清朝官員待以上賓之禮招降張蒼水,張蒼水始終不為所動。1664年9月7日,清廷將張蒼水殺害,臨刑前,這位民族英雄賦《絕命詩》:“我年適五九(即四十五歲之意),偏逢九月七。大廈已不支,成仁萬事畢。”

作者簡介

黃宗羲(1610年9月24日—1695年8月12日)明末清初經學家、史學家、思想家、地理學家、天文歷算學家、教育家,東林七君子黃尊素長子。漢族,浙江餘姚人。字太沖,一字德冰,號南雷,別號梨洲老人、梨洲山人、藍水漁人、魚澄洞主、雙瀑院長、古藏室史臣等,學者稱梨洲先生。黃宗羲學問極博,思想深邃,著作宏富,與顧炎武王夫之並稱明末清初三大思想家(或清初三大儒);與弟黃宗炎黃宗會號稱浙東三黃;與顧炎武、方以智、王夫之、朱舜水並稱為“明末清初五大家”,亦有“中國思想啟蒙之父”之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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