蒲城縣安監局

蒲城縣安監局是負責執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研究起草安全生產方面的地方性法規、規章,研究制定安全生產相關政策,並組織實施的單位。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蒲城縣安監局
主要職責,主要領導,

主要職責

(一)承擔縣政府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二)綜合監督管理全縣安全生產工作。監督檢查縣域內生產經營企業對安全生產規章、安全生產方針政策和安全生產標準、規程的執行情況;負責職責範圍內非煤礦山企業和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生產經營(批發)企業和法律法規規定的其它企業的安全生產許可證的申報工作;負責煙花爆竹零售門店安全生產許可證的頒發和管理工作;按照分級、屬地原則,指導、協調和監督檢查有關部門和鄉鎮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指導、協調監督檢查全縣黨政機關、事業單位、社團組織、個體勞動者安全生產管理工作。
(三)負責制定全縣安全生產發展規劃,定期分析和預測全縣安全生產形勢,研究、協調和解決安全生產中的重大問題。擬定全縣安全生產科技規劃,組織、指導安全生產科技研究和技術推廣工作。負責發布全縣安全生產信息,綜合管理全縣生產安全傷亡事故調度統計和安全生產行政執法分析工作。
(四)負責組織全縣生產安全事故的調查處理(煤礦事故除外)和辦理結案工作;組織、指揮和協調全縣安全生產應急救援工作。
(五)組織、指導全縣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工作,負責安全生產監督管理人員的安全培訓、考核工作;監督檢查生產經營單位安全培訓工作。組織、監督中介組織對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條件和有關設備(特種設備除外)進行檢測檢驗、安全評價、安全培訓、安全諮詢等工作。
(六)依法監督檢查職責範圍內新建、改建、擴建工程項目的安全設施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產使用情況;依法監督檢查生產經營單位勞動保護、作業場所職業衛生情況,負責職業衛生安全許可證的申辦工作;監督檢查重大危險源監控、重大事故隱患的整改工作,依法查處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生產經營單位。
(七)負責註冊安全工程師、安全評價機構、安全培訓機構資質的申報工作。
(八)根據《國務院關於預防煤礦安全生產事故的特別規定》及相關法律、法規規定,受縣政府委託,組織對煤礦企業聯合執法檢查和行使政府綜合監管職能。
(九)承辦縣政府交辦的其它事項。

主要領導

藺新安 局長
蘇紅敏副局長
謝富賢 副局長
史天順 紀檢組長
何永前總工程師
王建華 監察大隊副大隊長
尚軍委 監察大隊副大隊長
賈春玲 培訓中心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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