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永安(河南省交通廳原廳長)

董永安(河南省交通廳原廳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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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永安,男,漢族,1956年6月生,陝西省西安市人,1984年10月加入中國共產黨,1982年2月參加工作,西安交通大學氣體動力工程專業畢業,大學學歷,江蘇理工大學工程碩士學位,高級工程師,第十一屆全國人大代表。曾任河南省交通廳廳長。

2011年初,因涉嫌違紀問題,被紀檢部門“雙規”。

2012年11月29日,河南省許昌市中級法院對董永安受賄一案作出一審判決,以受賄罪判處其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董永安當庭表示服判。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董永安
  • 國籍:中國
  • 民族:漢族
  • 出生地:陝西省西安市
  • 出生日期:1956年6月
  • 職業:原河南省交通廳廳長
  • 畢業院校:西安交通大學,江蘇理工大學
  • 信仰:中國共產黨
  • 主要成就:帶領一拖集團減虧1.7億元人民幣
人物履歷,人物事業,一拖製造廠,安陽市市長,人物事件,重反腐,落馬,受審,宣判,懺悔錄,不予減刑,

人物履歷

1978.04——1982.02 西安交通大學氣體動力工程專業學習
1982.02——1984.09 第一拖拉機製造廠動能公司熱力車間技術員
董永安
1984.09——1986.06 第一拖拉機製造廠動能公司熱力車間主任
1986.06——1994.04 第一拖拉機製造廠動能公司副經理
1994.04——1996.04 中國一拖工程機械公司副總工程師
1996.04——1997.04 中國一拖工程機械公司總經理助理
1997.04——2000.07 中國一拖集團有限責任公司副總經理、常務副總經理兼任股份公司總經理
2000.07——2002.01 中國一拖集團有限責任公司總經理、黨委副書記、中國第一拖拉機工程機械集團總經理
2002.01——2004.02 中國一拖集團有限公司董事長、中國第一拖拉機工程機械集團董事長、黨委書記
2004.02——2004.04 中共安陽市委副書記、代市長
2004.04——2008.03 中共安陽市委副書記、市長
2008.03——2009.03 河南省交通廳黨組書記、廳長
2009.03——2010.12.25 河南省交通運輸廳黨組書記、廳長
2010年12月25日,董永安被“雙規”;
2010年12月30日,安陽市人大常委會罷免董永安“人大代表”資格。
董永安董永安
新華社北京4月22日電(記者白瀛)十一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次會議22日表決通過關於個別代表的代表資格的報告。依照代表法的有關規定,董永安被終止全國人大代表資格。

人物事業

一拖製造廠

董永安是陝西省西安市人,1982年西安交通大學主體動力工程專業畢業後,被分配到第一拖拉機製造廠動能公司熱力車間當技術員。憑藉出色的業務能力,20年後,他在2002年被任命為這個曾經生產出我國第一輛“東方紅”拖拉機的企業(當時已經更名為“中國一拖集團有限公司”)的董事長和黨委書記。
“我在董事長位置上幹了才一年,高血壓、心臟病、失眠等疾病就接踵而來,特別是精神壓力太大。”在2002年的春天,董永安曾對來訪的西安交大校友說。在此前,一拖集團在他的帶領下走出了困境,減虧1.7億元人民幣。
“上級要給我重獎,我拒絕了,因為我是黨委書記,到今天我還拿每月一千多元的工資,但生活得很忙,很充實。”董永安說。
董永安董永安

安陽市市長

2004年年初,董永安正式告別企業生涯,擔任河南省安陽市市委副書記、市長,並當選為全國人大代表;交通廳廳長。2008年,他來到河南的省會鄭州,開始擔任河南省交通廳黨組書記、廳長—這成了他任職時間最為短暫的工作單位。
“總的來說,董永安在交通廳長這個位置上,業務能力還是不錯的。”河南省交通運輸廳的一位幹部說。
在2008年7月,董永安出任交通廳長還不到半年,就將直屬於河南省交通廳的河南省公路工程局集團有限公司整體併入河南高速公路發展有限責任公司
經過近10年的高速發展,河南的高速公路建設項目基本上已經接近尾聲,項目已經在逐年減少。但在2009年,在金融危機的壓力下,河南省政府要求交通廳加大投資拉動力度,項目建設投資壓力很大。
“我們去年(2008年)交通基礎設施建設投資是230億元,其中高速公路是130億元。今年230億元的投資目標在確定前我們反覆研究了多次,不少同志都感到壓力很大,建議降低到200億元。”2009年3月23日,副廳長范躍武在高發公司中高層管理人員培訓班上的講話中說,“後來向董廳長匯報,他認為在目前情況下,實在不好向省政府開口。”
在董永安的強力推動下,河南省2009年在交通建設項目上累計完成投資250.99億元,超額完成20.99億元,其中高速公路建設累計完成投資149.6億元,為年度投資計畫的101.1%。
河南在交通設施上的巨額投資,吸引了不少商人的眼球。為承攬工程任務,不少人托關係找門路。在利益誘惑面前,如果沒有一套嚴格的監管體系,主要負責人廉潔從政的意識一放鬆,就有可能出現腐敗問題。“可以說,交通廳廳長是個‘高危位子’。”河南省一名法律界人士說。
2009年,恰逢國務院大部制改革,根據《國務院機構改革方案》,國家將組建交通運輸部,原交通部、原中國民用航空總局的職責,原建設部指導城市客運的職責,整合劃入新組建的交通運輸部,國家郵政局和新組建的中國民用航空局由交通運輸部管理。
此後,包括河南在內的各省也紛紛制定方案設立交通運輸管理部門,將城市客運、民航機場、地方鐵路都歸新成立的交通運輸廳管理。
董永安在河南省交通運輸廳成立之時提出,河南省交通運輸廳此後將促進連線航空、鐵路、公路、水運、城市公交等各種運輸方式的中心城市綜合樞紐建設,逐步實現客運“零距離換乘”和貨運“無縫隙銜接”。
2010年12月30日上午,安陽市十二屆人大常委會召開第十三次會議。會議審議並通過了市人大常委會關於接受董永安辭去河南省第十一屆人民代表大會代表職務的決定,會後將按有關法定程式報省人大常委會備案。
在2004年剛當選為安陽市長之初,董永安在接受媒體採訪時的第一句話就是“感謝人大代表和全市530多萬人民對我的信任”;如今,安陽市人大常委會的此番舉動很可能是為下一步檢察機關對董實施逮捕做好了程式上的準備。

人物事件

重反腐

董永安被認為作風實幹。在就任河南省交通廳廳長後,他曾以廳黨組書記的身份,給全廳黨員幹部上了一堂黨課,題目是《牢記宗旨、秉公用權、作風民主、生活正派,為建設公路交通強省作出更大貢獻》。
在發言裡,董永安頗為詳細地談及了他的工作思路,他說到要實現交通發展方式的三個轉變,以及以高速公路為重點的建設方針。
在廉政建設方面,董永安並沒有3名落馬前任那樣豪邁的廉政宣言,但他也十分重視工程質量、安全及與之關聯的廉政問題。
2010年7月20號,董永安在談到下半年工作時表示,在黨風廉政建設方面,省廳繼續加強《廉政準則》的宣傳貫徹落實,年內舉辦評標專家培訓班和廉政風險評估培訓班等培訓活動,強化重點環節和重點人員的廉政教育。繼續抓好工程建設領域突出問題專項治理工作,推進制度創新,為全省交通運輸的健康發展提供政治保障。
河南省交通運輸廳知情人士介紹,董永安任上在廉政方面最重要的舉措,在於探索建立交通基礎設施建設項目廉政評價體系,以及把項目公司的黨風廉政建設納入全面考核範圍。在2009年2月17日召開的河南省交通系統廉政工作會議上,董永安又提出了查辦案件是懲治腐敗最有力的手段,是最直接、最有效的監督。3個月後,副廳長李占朝因為涉嫌受賄罪被拘留。2010年5月,李占朝因受賄罪獲刑13年,涉案金額200多萬元,同年7月,李占朝的兒子李曉峰因與他共同受賄獲刑8年。
李占朝在河南省交通廳頗有資歷,2003年8月起就擔任副廳長職務,出事前是廳內排名第一的副廳長,同時兼任高速公路發展有限公司董事長。李占朝同樣被認為是一個實幹派,從基層乾起,在交通系統打拚多年。
公開報導顯示,董永安上任的第一年,河南省交通系統各級紀檢監察機構就初核案件103件,立案54件,51人受到黨政紀處分。

落馬

據悉,因涉嫌違紀問題,現任河南省交通廳廳長董永安被紀檢部門“雙規”。2011年1月4日,紫荊記者登入河南省交通廳官方網站查詢發現,之前董永安廳長的簡歷和活動報導等均已被刪除。通過全網檢索董永安之後,竟然也找不到一條“符合條件的信息”。
董永安董永安
紫荊記者曾在“香港媒體中原經濟區集中採訪”時與董永安面對面,董永安當時介紹河南將依靠樞紐優勢大力發展物流業。僅隔數月,該廳長已被“雙規”。
“交通廳長被雙規在河南已經不是什麼新聞了”,資深媒體人士胡曉翔接受紫荊記者採訪時說到。資料顯示,董永安是2008年3月開始擔任河南省交通廳黨組書記、廳長至今。而在此前,河南省交通廳曾連續有三任廳長被查出違法犯罪事實。1997年10月,河南省交通廳原廳長曾錦城,因受賄被判刑15年。2001年3月,曾錦城的繼任者、河南省交通原廳長張昆桐因受賄、挪用公款罪被判處無期徒刑。2001年12月中旬,時任河南省交通廳廳長石發亮,同樣涉嫌違紀違法,被省紀委“雙規”。
有意思的是,有媒體報導,之前“落馬”的三任河南省交通廳長均有各自的“廉政名言”。第一任“落馬”廳長曾錦城在任時就曾以寫血書的方式給河南省委表白:“我以一個黨員的名義向組織保證,我絕不收人家的一分錢,絕不做對不起組織的一件事……”;曾錦城案發後,第二任“落馬”廳長張昆桐一上任便向省委領導表示一定要吸取前任廳長的沉痛教訓,並提出口號:“讓廉政在全省高速公路上延伸”;張昆桐被捕後,第三任“落馬”廳長石發亮在剛上任時也表示要吸取張的教訓,提出的口號是“一個‘廉’字值千金”,並將其細化成“兩個原則”:“不義之財分文不取,人情工程一件不乾”。
在董永安之前,河南省交通廳曾有3任廳長因腐敗落馬。他們分別是曾錦城(1997年10月,受賄被判15年)、張昆桐(2001年3月,被判無期)和石發亮(2002年12月被判無期)。

受審

利用職務便利,非法收受他人現金1631萬元人民幣、4萬歐元、10萬港幣、1萬美元、9.7萬元購物卡、價值2.3萬餘元的金條工藝品5件;夥同他人受賄940萬元人民幣,並為他人謀取利益……2012年10月9日,河南省交通運輸廳原廳長董永安涉嫌受賄罪一案在許昌市中級法院開庭審理。

宣判

2012年11月29日,許昌中院對河南省交通運輸廳原廳長董永安受賄案作出一審判決,認定董永安犯受賄罪,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宣判後,董永安表示不抗訴。

懺悔錄

檢察日報》報導了河南交通廳原廳長董永安的懺悔錄,他是同一崗位的第四位連續落馬者。綜觀四任廳長“前腐後繼”的落馬史,很多細節的共同之處發人深省。而其中董的前任張昆桐在獄中的懺悔尤有代表性:“金錢和私慾的誘惑使我陷入泥潭,我把社會上的不正之風、腐敗現象視為主流,認為大都如此,我又何必獨善其身?”
貪官在落馬前,其思維路徑和取向果然異乎常人,他們為何對貪腐現象“一葉障目”?箇中共性,值得深挖。
“視腐敗為主流”,是因為少數人深陷官場小圈子,卻疏遠了老百姓這個“大圈子”。工作則從會場到會場,生活則與老闆“勾肩搭背”,忽略了我們黨一貫視為法寶的調查研究,做官的方法論上存在問題,難免與民眾漸行漸遠。北京市海淀區原區長周良洛,“一到晚上,就很想過那種‘夜生活’”。如此畸形灰暗的社交圈子,眼前耳畔充滿“負能量”,如此不接地氣、不懂民情、不諳民意,自然猶如身處廣寒宮,又怎能不對官場氣候、社會風氣作出加倍陰暗的判斷,進而加倍地脫離民眾?
“視腐敗為主流”,更是因為理想信念發生了動搖,面對手中缺乏監督和約束的權力,心旌搖盪意亂情迷。絕大多數落馬官員,都呈現出人生觀、價值觀上的迷失,面對太平盛世、經濟繁榮,他們將艱苦奮鬥的好傳統忘到九霄雲外,要么缺乏與貪腐之風針鋒相對、甚至僅僅是拒絕同流合污的勇氣,要么主動“濕鞋”,用手中權力大肆尋租。上樑不正下樑歪,一些領導幹部帶頭樹立的壞榜樣,帶壞了風氣,又在更大的“圈子”內擴散了“把腐敗當主流”的錯覺,遺禍無窮。
風氣薰陶人,而制度塑造人。從根本的層面看,這么多年中央經常講、反覆提“兩個務必”,發了不少檔案、採取了不少措施,但為何腐敗懈怠等 “四風”和“四種危險”仍觸目驚心?幾天前,習近平總書記在重訪西柏坡時強調,主觀上說,主要原因是一些同志的世界觀、人生觀、價值觀問題沒有解決好;客觀上說,主要原因是黨要管黨、從嚴治黨方針在有些地方沒有落到實處,在一些方面管黨、治黨失之於寬、失之於松。
療治之途,亦應在這兩個方面求解。一方面,當前應以民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為契機,切實令全體黨員幹部的思想狀態有一個整體提升。人是需要一點精神的,否則極易“從善如登、從惡如崩”,作為一名黨員幹部尤需大視野、大境界、大追求。“己身正,不令則行;己身不正,雖令不從”,中央再三強調“要求別人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到”,以上率下,自上而下,一級做給一級看,這是一個令人鼓舞的開始。
另一方面,唯有“合力”,方能觸及靈魂、形成高壓線。“思想尋根”之後,必然便是“制度塑形”。學習、理解、認同,這是思想基礎;遵從、恪守、敬畏,則要靠制度的獎懲機制來強化這種“條件反射”。很多時候,貪腐起於一念,只有以制度高壓線來營造良性的官場示範效應、集體意識、制度暗示,方能讓很多原本立志“做個好官”的官員慎終如慎始,自守謙恭、常懷畏懼。而其根本,仍是將權力關進制度的籠子,唯有透明的權力、規範的權力、受約束的權力,才是廉潔的權力、有效率的權力,也才是安全的權力。是時候好好研究這句話的實操性了。
河南落馬廳長董永安曾奉勸現任官員,切莫“後人哀之而不鑒之,亦使後人復哀後人矣”。對官員而言,這是一個個體如何走出“前腐後繼”惡性循環的切身問題;對一個政黨而言,則應提升到對如何走出歷史周期律的宏大而艱巨命題的思考。

不予減刑

2018年1月,河南省高級人民法院公布了一份刑事裁定書,這份裁定書駁回了河南省交通廳原廳長董永安的減刑事由,決定對其不予減刑。
裁定書中給出的解釋是,董永安自入獄以來雖獲得一定的獎勵,但其受賄數額特別巨大,多次受賄,犯罪時間跨度達十餘年,在參與的共同犯罪中系主犯,且尚有部分贓款未退出,入獄服刑已四年十個月,不積極退贓,不能認定其確有悔改表現。
其中的不積極退贓,引起了長安街知事的注意。2012年,董永安因涉嫌受賄罪,被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
判決書中認定,董永安利用擔任中國一拖集團有限責任公司副總經理、董事長,安陽市市長,河南省交通運輸廳廳長之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單獨或者夥同他人多次收受他人財產總計人民幣2583餘萬元、歐元4萬元、港幣10萬元、美金1萬元,其中1330萬元人民幣系犯罪未遂。
歸案後,董永安配合辦案機關追回涉案贓款人民幣1180萬元。河南省高院查明,截止到本次報請減刑前,董永安尚有贓款人民幣73.031萬元、歐元4萬元、港幣10萬元、美元1萬元未退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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