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免責

董事免責是董事履行了誠信義務和勤勉義務,按照法律和公司章程的規定,在某些情況下可以不承擔個人責任。美國示範公司法中規定,只要董事的行為是在高級雇員、獨立會計師和其他人員的幫助下為公司最高利益而忠誠地進行的,則可在某些情況下免除個人責任。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董事免責
  • 出處:《管理學大辭典》
英國、法國等則在公司法中沒有規定董事免除責任,但允許在公司章程中規定由股東會免除董事在某些事務上的個人責任。另外,在德國股份公司中,董事會擁有追究和豁免董事責任的權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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