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作權保護期限是指著作權受法律保護的時間界限。在著作權的期限內,作品受著作權法保護;著作權期限屆滿,著作權喪失,作品進入公有領域。這也是著作權作為智慧財產權具有時間性這一法律特徵的體現。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著作權保護期
- 意義:著作權受法律保護的時間界限
- 性質:發表起算主義
- 出處:《著作權法》
另外,我國《著作權法》規定,對著作人身權中的發表權,其保護期與著作財產權保護期相同,為作者終生加死後50年。
第一, 公民的作品著作財產權保護期。絕大多數國家著作權法均規定,公民的作品的著作財產權保護期為作者有生之年加死後50年。我國在制定著作權法時,參照《伯爾尼公約》要求的最低標準,規定了作者有生之年加死後50年的著作財產權保護期。
第二, 法人作品和職務作品的著作財產權保護期。對於法人或其他組織作品的保護,大多數國家規定作品保護期為50年,但也有一些國家規定的保護期少於50年。我國《著作權法》規定,法人或其他組織的作品,著作權(署名權除外)由法人或其他組織享有的職務作品,其發表權、《著作權法》第10條第1款第(五)項至第(十七)項規定的權利的保護期為50年,截止於作品首次發表後第50年的12月31日,但作品自創作完成後50年內未發表的,《著作權法》則不再保護。
② 特殊作品的著作財產權保護期。
第一, 計算機軟體的著作財產權保護期。我國《計算機軟體保護條例》第14條規定,軟體著作權,自軟體開發完成之日起產生。自然人對軟體享有著作權的,保護期為自然人的終身至其死亡後50年,截止於自然人死亡後第50年的12月31日;軟體是合作開發的,截止於最後死亡的自然人死亡後第50年的12月31日。單位對軟體享有著作權的,保護期為50年,截止於軟體首次發表後第50年的12月31日,但軟體自開發完成之日起50年未發表的,《條例》不再保護。
第二, 匿名作品和假名作品的保護期。我國《著作權法》規定,作者身份不明的作品,其著作財產權的保護期為50年,截止於作品首次發表後第50年的12月31日。作者身份一旦確定,適用著作權法一般保護期的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