萬源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萬源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萬源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是萬源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萬源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 辦公地址:萬源市河西政府辦公大樓五樓
主要職責,領導分工,內設機構,

主要職責

研究擬定全市人事局犁及勞動保障乃妹祝制度改革規劃、方案並組織實施。負責全市國家公務員制度推行工作,指導和協調全市國家公務員各種單項法規的落實。負責全市人才資源開發和人才流動工作,發展、規劃人才市場;指導非師範類大中專畢業生就業,推行人事爭議仲裁制度。綜合管理全市機關企事業單位的工資制度改革工作,落實各類工資制度,協調各類人員工資分配。 承辦市政府系統任免手續等事宜;負責全市國家公務員培訓和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工作, 以及政府系統一般工作人員的考核獎懲工作。綜合管理全市行政事業單位人員的調配、專業軍官及家屬的接受安置、人事計畫管理、工資基金管理和專家扶貧等工作;對市政府系統各單位政務公開工作進行統一規劃指導、監督檢查,並負責全市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的推行工作。管理全市專業技術人員職稱管理工作;組織機關、事業單位工勤人員等級考核評定工作。綜合管理全市的養老、失業、醫療等社會保險工作,負責政策宣傳落實,組織推動社會保險服務體系建設。組織貫徹執行職業分類、職業技能國家標準,推行勞動預備役制度:指導實施各類就業培訓。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負責全市集體爭議仲裁工作;並依法對用人單位遵守勞動法律、法規和規章事務情況進行監督檢查。負責勞動力市場規劃,組建就業服務體系;管理全市勞動力流動和境外人員;來市就業等工作,組織實施勞務輸出。

領導分工

吳藻光
黨組書記、局長
黨組成員、副局長:徐世和
徐世和
黨組成員、副局長
黨組成員、副局長:王鶴
王鶴
黨組成員、副局長
黨組成員、副局長:張光蓉
張光蓉(女)
黨組成員、副局長
黨組成員、機關黨委書記:王紅梅
王紅梅(女)
黨組成員、機關黨委.
黨組成員、市社保局黨支部書記、局長:陳天貴
陳天貴
黨組成員、市社保局黨支部書記、局長

內設機構

萬源市社會保險事業管理局
1.組織實施全市社會保險登記,社會保險費申報、征繳、管理、使用和待遇審核、支付。
2.負責社會關係建立、中斷、轉移、接續、終止和基金轉移。
3.提供社會保險諮詢、查詢服務,開展社會保險宣傳工作。
萬源市就業服務管理局
1.負責全市失業保險基金的征繳、管理和失業金的發放,保障失業人員基本生活促進再就業。
2.發放《再就業優惠證》,提供相應的政策扶持,進行勞服企業認定。
3.承擔全市職業介紹、職業指導、職業諮詢、失業登記、勞動保障事務代理、求職用工信息的收集、發布。
4.負責下崗失業人員、農村剩餘勞動力、失地無業農民,特殊群體(婦女、病疾人、復轉軍人等)的就業培訓。
萬源市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管理局
1.宣傳貫徹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有關問題,組織實施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社會化管理服務。 2.負責全市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基金籌集,運營和管理,確保居保基金現范運行。 3.負責對各鄉鎮的業務指導、人員培訓和核查考核。 4.負責城鄉居民社會保險關係建立、轉移、退保、建檔和待遇審核、支付。 5.負責城鄉居民社會保險費的匯集、存儲及管理費的提取使用。
辦公室(信息調研股)
1.負責擬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事業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
負責全局政工、政務協調、政務公開、督查督辦、績盼翻懂臭效考核等行政事務和文印、文電、收發、會務、機要、檔案、安全、保密、車輛管理等後勤保障工作;
2.承辦局領導政務活動事宜,擬定局工作制度並監督檢查;承擔重要文稿起草等工作;負責綜治維穩、對口扶貧、計生、局屬國有資產管理等工作;組織辦理人大代表建議、政協委員提少主拘案等工作。
事企業單位人才管理股
1.按照管幹許可權承辦事企業單位工作人員職務任務、年度考核、崗位設定、招考計畫、轉正定級等工作;
2.負責全市專業抹罪虹技術職稱和專業技術隊伍建設工作;推行專業技術職務聘任制度、專業技術資格制度和專業技術人員執業資格制度;負責有突出貢獻專家、享受政府特殊津貼人員的選拔、考核及管理、服務工作;
3.擬定並組織實施專業技術職務崗位比例設定、專業技術職務聘任標準和專業技術資格評定標協估轎準的辦法,制定並實施專業技術職務聘任及聘後管理工作的政策、規定的貫徹意見;
負責初級專業技術職稱評審委員會的規劃、組建和管理工作;負責職稱、執業資格考試的政策、規定的執行、指導、協調、監督並組織實施;
4.負責職稱證書的辦理工作和做好事企業單位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培訓結果府轎潤刪的使用;
5.貫徹落實吸引留學人員來萬工作以及國(境)外機構在萬招聘專業技術骨幹的有關政策;
6.組織、指導全市機關、事業單位工人的技術等級考試考核工作;
7.負責辦理全市機關事業單位聘用人員契約鑑證手續。
培訓就業股
1.會同有關部門擬定並實施公務員培訓計畫,牽頭擬定並實施機關、事企業單位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培訓規劃,擬訂並實施城鄉勞動者(含勞務開發及農民工培訓)職業培訓規劃以及高技能人才、農村實用人才的培養和激勵政策;2.負責公務員、專業技術人員培訓管理和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證書管理工作,監督、指導企業在崗職工技能培訓和失業人員、企業下崗職工再就業培訓工作。3.擬訂全市就業規劃和年度計畫、勞動者平等就業、農村勞動力轉移就業政策;擬定並實施全市勞動預備制度實施辦法、全市失業預警制度和預防、調節、控制較大規模失業的政策;牽頭擬訂專項就業資金使用管理辦法;擬訂創業、就業援助和特殊群體就業、見習政策;擬訂經濟結構調整中涉及職工安置權益保障的政策;4.健全公共就業服務體系;指導和規範公共就業服務信息管理;指導、協調農民工工作信息建設;承擔市勞務開發及農民工工作領導小組的具體工作;落實國(境)外人員(不含專家)來萬就業管理政策規定。5.擬訂人力資源市場發展規劃以及人力資源服務機構市場準入管理制度並組織實施;擬訂並組織實施全市技工學校、就業訓練中心、職業培訓機構發展規劃、管理規則和評估申報工作,指導師資隊伍建設;擬定並落實國家關於職業分類、職業技能國家標準和行業標準的實施意見;6.完善職業技能資格制度,執行職業資格證書制度;負責初級職業資格證書的辦理和中高級職業資格證書的申報工作。負責初級職業技能培訓機構、初級職業技能鑑定機構的審批;審批、頒發職業介紹機構許可證並進行年檢和監督檢查;指導、監督職業中介機構的工作。7.指導協調市就業局工作。
社會保險股(工資福利股)
1.制定並指導全市貫徹執行上級有關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工資、福利、津貼政策標準及規定的實施意見和日常管理工作;
2.負責全市國家機關、事業單位人員工資計畫的編制、工資統計與綜合分析工作;按照管幹許可權,負責管理全市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工資、福利和退休、退職工作;
3.負責全市機關、事企業單位工作人員工作年限的確定和更改、連續工齡的審定工作;擬訂貫徹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退休、退職政策的意見並組織實施;負責機關事業單位離休、退休、退職人員的綜合管理工作;負責機關職工困難補助和遺屬困難補助的日常工作。
4.審核並發布市屬國有及國有控股企業勞動定員定額標準;擬訂企業職工工資收入分配的巨觀調控政策、措施,提出調節收入分配的政策建議,指導、監督其工資總額管理和企業負責人工資收入分配;發布人力資源市場工資指導價位;監督實施最低工資保障政策;指導企業搞好內部工資分配和集體談判工資,對企業內外工資收入進行監督檢查;牽頭擬訂勞動契約和集體契約制度實施規範和工資集體協商規則;協調外商投資企業的勞動工資政策;擬訂企業職工工作時間、休息休假制度、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勞動保障政策;承擔企業工資福利統計匯總上報工作,發布統計公報、信息及發展預測報告。
5.指導協調市機保局工作。
勞動監察股
1.擬定勞動和社會保險監督檢查工作細則並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2.依法查處違反勞動和社會保險法律、法規行為;組織重大勞動違法案件的調查處理工作,維護勞動者合法權益;3.負責宣傳勞動保障法律、法規和規章,督促用人單位貫徹執行;受理對違反勞動保障法律、法規或者規章的行為的舉報、投訴;負責勞動契約、集體契約的管理和審核,審查批覆集體契約的鑑證工作。4.指導勞動保障監察大隊工作。
勞動人事爭議調解仲裁股(民眾工作和信訪股)
1.擬訂全市勞動、人事爭議調解仲裁的相關規定並組織實施;
2.負責全市勞動、人事爭議調解仲裁工作;承辦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日常工作;牽頭處理勞動、人事和社會保險方面有重大影響的群體性突發事件
3.依法組織協調處理跨地區的重大勞動、人事爭議;指導集體契約爭議的處理工作;受理和處理有關勞動契約、集體契約爭議案件;
4.負責全市勞動、人事爭議處理情況的統計分析和上報工作。
工傷醫保股
1.監督執行醫療保險、工傷保險、生育保險的基本徵繳政策、待遇項目和給付標準;
2.監督實施醫療保險藥品、診療項目、醫療服務設施的政策及支付標準;負責定點醫療機構和定點零售藥店的資格認定及年審工作;完善定點醫療機構、定點零售藥店關於醫療保險和生育保險服務管理、結算辦法及支付範圍;
3.監督實施用工單位職工疾病、工傷停工、生育停工期間的待遇政策及標準;監督執行補充醫療保險政策和管理辦法;負責工傷認定和勞動能力鑑定工作。
指導協調市醫保局工作。
萬源市勞動保障監察大隊
1.擬定勞動和社會保險監督檢查工作細則並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
2.依法查處違反勞動和社會保險法律、法規行為;組織重大勞動違法案件的調查處理工作,維護勞動者合法權益;
3.負責宣傳勞動保障法律、法規和規章,督促用人單位貫徹執行;受理對違反勞動保障法律、法規或者規章的行為的舉報、投訴;負責勞動契約、集體契約的管理和審核,審查批覆集體契約的鑑證工作。
萬源市人事考試中心
負責企業人才引進,人事代理,辦理企事業單位聘任職幹部手續,高校畢業生推薦就業,事業單位聘用幹部管理
萬源市勞動人事爭議仲裁院
負責全市勞動、人事爭議仲裁政策法規的貫徹落實;承辦全市勞動、人事爭議仲裁人員、調解人員的業務培訓及仲裁員管理工作;負責處理有關勞動、人事爭議案件,指導鄉鎮(街道)勞動、人事爭議調解工作;負責政策諮詢工作;負責協調處理與勞動、人事爭議有關的有重大影響的民眾性突發事件;開展勞動、人事爭議預防工作;負責對全市勞動契約解除及備案;承辦市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交辦的其他事項。
人力資源開發服務中心
貫徹執行人力資源工作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參與擬訂全市人力資源改革總體方案,參與編制全市人力資源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並貫徹實施,負責擬訂全市人力資源服務機構市場準入管理制度,統籌人才規劃的組織實施。
基金監督股
貫徹實施養老、失業、工傷等社會保險基金監管制度,依法監督相關社會保險基金的收支、管理,受理基金管理類的投訴舉報,依法查處涉及基金安全的違法違紀案件。負責機關國有資產管理、財務管理工作,承擔統計管理工作,貫徹落實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重大項目規劃。
辦公室(信息調研股)
1.負責擬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事業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
負責全局政工、政務協調、政務公開、督查督辦、績效考核等行政事務和文印、文電、收發、會務、機要、檔案、安全、保密、車輛管理等後勤保障工作;
2.承辦局領導政務活動事宜,擬定局工作制度並監督檢查;承擔重要文稿起草等工作;負責綜治維穩、對口扶貧、計生、局屬國有資產管理等工作;組織辦理人大代表建議、政協委員提案等工作。
事企業單位人才管理股
1.按照管幹許可權承辦事企業單位工作人員職務任務、年度考核、崗位設定、招考計畫、轉正定級等工作;
2.負責全市專業技術職稱和專業技術隊伍建設工作;推行專業技術職務聘任制度、專業技術資格制度和專業技術人員執業資格制度;負責有突出貢獻專家、享受政府特殊津貼人員的選拔、考核及管理、服務工作;
3.擬定並組織實施專業技術職務崗位比例設定、專業技術職務聘任標準和專業技術資格評定標準的辦法,制定並實施專業技術職務聘任及聘後管理工作的政策、規定的貫徹意見;
負責初級專業技術職稱評審委員會的規劃、組建和管理工作;負責職稱、執業資格考試的政策、規定的執行、指導、協調、監督並組織實施;
4.負責職稱證書的辦理工作和做好事企業單位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培訓結果的使用;
5.貫徹落實吸引留學人員來萬工作以及國(境)外機構在萬招聘專業技術骨幹的有關政策;
6.組織、指導全市機關、事業單位工人的技術等級考試考核工作;
7.負責辦理全市機關事業單位聘用人員契約鑑證手續。
培訓就業股
1.會同有關部門擬定並實施公務員培訓計畫,牽頭擬定並實施機關、事企業單位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培訓規劃,擬訂並實施城鄉勞動者(含勞務開發及農民工培訓)職業培訓規劃以及高技能人才、農村實用人才的培養和激勵政策;2.負責公務員、專業技術人員培訓管理和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證書管理工作,監督、指導企業在崗職工技能培訓和失業人員、企業下崗職工再就業培訓工作。3.擬訂全市就業規劃和年度計畫、勞動者平等就業、農村勞動力轉移就業政策;擬定並實施全市勞動預備制度實施辦法、全市失業預警制度和預防、調節、控制較大規模失業的政策;牽頭擬訂專項就業資金使用管理辦法;擬訂創業、就業援助和特殊群體就業、見習政策;擬訂經濟結構調整中涉及職工安置權益保障的政策;4.健全公共就業服務體系;指導和規範公共就業服務信息管理;指導、協調農民工工作信息建設;承擔市勞務開發及農民工工作領導小組的具體工作;落實國(境)外人員(不含專家)來萬就業管理政策規定。5.擬訂人力資源市場發展規劃以及人力資源服務機構市場準入管理制度並組織實施;擬訂並組織實施全市技工學校、就業訓練中心、職業培訓機構發展規劃、管理規則和評估申報工作,指導師資隊伍建設;擬定並落實國家關於職業分類、職業技能國家標準和行業標準的實施意見;6.完善職業技能資格制度,執行職業資格證書制度;負責初級職業資格證書的辦理和中高級職業資格證書的申報工作。負責初級職業技能培訓機構、初級職業技能鑑定機構的審批;審批、頒發職業介紹機構許可證並進行年檢和監督檢查;指導、監督職業中介機構的工作。7.指導協調市就業局工作。
社會保險股(工資福利股)
1.制定並指導全市貫徹執行上級有關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工資、福利、津貼政策標準及規定的實施意見和日常管理工作;
2.負責全市國家機關、事業單位人員工資計畫的編制、工資統計與綜合分析工作;按照管幹許可權,負責管理全市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工資、福利和退休、退職工作;
3.負責全市機關、事企業單位工作人員工作年限的確定和更改、連續工齡的審定工作;擬訂貫徹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退休、退職政策的意見並組織實施;負責機關事業單位離休、退休、退職人員的綜合管理工作;負責機關職工困難補助和遺屬困難補助的日常工作。
4.審核並發布市屬國有及國有控股企業勞動定員定額標準;擬訂企業職工工資收入分配的巨觀調控政策、措施,提出調節收入分配的政策建議,指導、監督其工資總額管理和企業負責人工資收入分配;發布人力資源市場工資指導價位;監督實施最低工資保障政策;指導企業搞好內部工資分配和集體談判工資,對企業內外工資收入進行監督檢查;牽頭擬訂勞動契約和集體契約制度實施規範和工資集體協商規則;協調外商投資企業的勞動工資政策;擬訂企業職工工作時間、休息休假制度、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勞動保障政策;承擔企業工資福利統計匯總上報工作,發布統計公報、信息及發展預測報告。
5.指導協調市機保局工作。
勞動監察股
1.擬定勞動和社會保險監督檢查工作細則並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2.依法查處違反勞動和社會保險法律、法規行為;組織重大勞動違法案件的調查處理工作,維護勞動者合法權益;3.負責宣傳勞動保障法律、法規和規章,督促用人單位貫徹執行;受理對違反勞動保障法律、法規或者規章的行為的舉報、投訴;負責勞動契約、集體契約的管理和審核,審查批覆集體契約的鑑證工作。4.指導勞動保障監察大隊工作。
勞動人事爭議調解仲裁股(民眾工作和信訪股)
1.擬訂全市勞動、人事爭議調解仲裁的相關規定並組織實施;
2.負責全市勞動、人事爭議調解仲裁工作;承辦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日常工作;牽頭處理勞動、人事和社會保險方面有重大影響的群體性突發事件
3.依法組織協調處理跨地區的重大勞動、人事爭議;指導集體契約爭議的處理工作;受理和處理有關勞動契約、集體契約爭議案件;
4.負責全市勞動、人事爭議處理情況的統計分析和上報工作。
工傷醫保股
1.監督執行醫療保險、工傷保險、生育保險的基本徵繳政策、待遇項目和給付標準;
2.監督實施醫療保險藥品、診療項目、醫療服務設施的政策及支付標準;負責定點醫療機構和定點零售藥店的資格認定及年審工作;完善定點醫療機構、定點零售藥店關於醫療保險和生育保險服務管理、結算辦法及支付範圍;
3.監督實施用工單位職工疾病、工傷停工、生育停工期間的待遇政策及標準;監督執行補充醫療保險政策和管理辦法;負責工傷認定和勞動能力鑑定工作。
指導協調市醫保局工作。
萬源市勞動保障監察大隊
1.擬定勞動和社會保險監督檢查工作細則並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
2.依法查處違反勞動和社會保險法律、法規行為;組織重大勞動違法案件的調查處理工作,維護勞動者合法權益;
3.負責宣傳勞動保障法律、法規和規章,督促用人單位貫徹執行;受理對違反勞動保障法律、法規或者規章的行為的舉報、投訴;負責勞動契約、集體契約的管理和審核,審查批覆集體契約的鑑證工作。
萬源市人事考試中心
負責企業人才引進,人事代理,辦理企事業單位聘任職幹部手續,高校畢業生推薦就業,事業單位聘用幹部管理
萬源市勞動人事爭議仲裁院
負責全市勞動、人事爭議仲裁政策法規的貫徹落實;承辦全市勞動、人事爭議仲裁人員、調解人員的業務培訓及仲裁員管理工作;負責處理有關勞動、人事爭議案件,指導鄉鎮(街道)勞動、人事爭議調解工作;負責政策諮詢工作;負責協調處理與勞動、人事爭議有關的有重大影響的民眾性突發事件;開展勞動、人事爭議預防工作;負責對全市勞動契約解除及備案;承辦市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交辦的其他事項。
人力資源開發服務中心
貫徹執行人力資源工作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參與擬訂全市人力資源改革總體方案,參與編制全市人力資源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並貫徹實施,負責擬訂全市人力資源服務機構市場準入管理制度,統籌人才規劃的組織實施。
基金監督股
貫徹實施養老、失業、工傷等社會保險基金監管制度,依法監督相關社會保險基金的收支、管理,受理基金管理類的投訴舉報,依法查處涉及基金安全的違法違紀案件。負責機關國有資產管理、財務管理工作,承擔統計管理工作,貫徹落實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重大項目規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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