萍鄉市監察局

萍鄉市監察局

萍鄉市監察局是萍鄉市人民政府主管全市黨的紀律檢查工作的職能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萍鄉市監察局
  • 地址:萍鄉市
  • 性質:政府組織
  • 隸屬:萍鄉市人民政府
主要職責,領導班子,內設機構,

主要職責

(一)主管全市黨的紀律檢查工作,負責貫徹落實黨中央和省委、市委關於加強黨風廉政建設和深入反腐敗鬥爭的決定,維護黨的章程和黨的法規,檢查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決議的執行情況。
(二)主管全市行政監察工作,負責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有關行政監察工作的決定,監督檢查市政府各部門及其工作人員和縣區政府及其主要負責人執行國家政策、法律、法規、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畫及政府頒發的決議和命令的情況。
(三)負責檢查並處理市委和市政府各部門、各縣區黨的組織和市委管理的黨員領導幹部違反黨的章程及黨內法規的案件,按照幹部管理許可權和任命程式,
(四)負責調查處理市政府各部門及其工作人員、縣區政府及其主要負責人違反國家政策、法律法規以及違反政紀的行為,並根據責任人所犯錯誤的情節輕重,按照幹部管理許可權和任命程式作出撤職及撤職以下的行政處分的決定;受理個人或單位對監察對象違紀行為的檢舉、控告。
(五)負責作出關於維護黨紀的決定,制定黨風黨紀教育計畫,配合有關部門做好黨的紀檢工作方針、政策的宣傳工作和對黨員遵守紀律的教育工作。
(六)會同有關部門做好行政監察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的宣傳工作,教育國家工作人員遵紀守法、為政清廉。
(七)負責對黨的紀律檢查和行政監察工作理論及有關問題進行調查研究。根據萍鄉市實際,草擬有關反腐敗和黨風廉政建設、維護黨紀、政紀等地方性規定。
(八)調查研究市政府各部門和縣、區、鄉(鎮、街)政府落實黨和國家政策、法規的情況,對地方性規定違反國家法律和有損國家利益的條款,提出修改、補充的建議;變更或撤消縣區行政監察機關不適當的決定和規定。
(九)會同市委直屬機關、市政府各部門及各縣區黨委和政府做好紀檢、監察幹部的管理,審核縣區紀委領導班子和監察局領導幹部人選;按照有關規定和管理許可權,負責市紀委、市監察局派駐各部門的紀檢組、監察機構領導幹部職務的任免;組織和指導全市紀檢、監察幹部的培訓工作。
(十)承辦市委、市政府授權和交辦的其他工作。

領導班子

市委常委、市紀委書記徐志華:主持市紀委全面工作;對全市紀檢監察工作全面負責。
市紀委副書記鄧建萍:協助書記主持委局機關日常工作,分管辦公室(含市紀檢監察幹部培訓中心、市紀委機關後勤服務中心、市廉政教育和執紀辦案基地管理中心)、研究室、宣傳教育室、幹部室、機關黨總支。
市紀委副書記余紹林:主持市監察局全面工作,協助書記分管紀檢監察一室、紀檢監察二室、執法監察室、監察綜合室、市重點工程項目監督管理辦公室;協助書記歸口管理市發展環境和機關效能投訴中心。
市紀委副書記劉文萍:協助書記分管信訪舉報室、黨風廉政建設室、市政府糾正行業和部門不正之風辦公室、案件審理室(申訴複查辦公室)。
市紀委常委、市效能投訴中心主任李秋:主持市發展環境和機關效能投訴中心全面工作。
市紀委常委、秘書長應強:協助書記、鄧建萍副書記處理委局機關日常工作事務,具體分管辦公室(含市紀檢監察幹部培訓中心、市紀委機關後勤服務中心、市廉政教育和執紀辦案基地管理中心)、機關黨總支。
市紀委常委、市監察局副局長謝克勤:協助余紹林副書記具體分管監察綜合室、監察學會;協助劉文萍副書記具體分管黨風廉政建設室。
市紀委常委鄧自強:協助余紹林副書記具體分管紀檢監察一室、紀檢監察二室。
市紀委常委彭佐林:協助鄧建萍副書記具體分管宣傳教育室、研究室;協助余紹林副書記具體分管執法監察室。
市監察局副局長向惠萍:協助余紹林副書記具體分管市重點工程項目監督管理辦公室;協助劉文萍副書記具體分管案件審理室。
市監察局副局長鬍松竹:協助劉文萍副書記具體分管市政府糾正行業和部門不正之風辦公室。
另:市紀委正縣級紀檢監察員彭建國:協助鄧建萍副書記具體分管幹部室;協助劉文萍副書記具體分管信訪舉報室。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1、負責綜合、分析、督查全市紀檢監察工作情況;
2、負責機關內外聯繫和綜合協調工作;
3、負責機關日常性公文、管理制度等材料的起草、審核、匯總和文秘檔案、辦公自動化管理等工作;
4、負責全市紀檢監察信息收集、整理、編髮、上報工作;
5、負責綜合性會議的組織、協調工作;
6、負責機關行政事務、資產管理工作;
7、負責管理機關後勤服務中心和培訓中心。
二、監察綜合室
1、負責收集、綜合、分析全市行政監察工作情況;
2、負責處理行政監察日常事務;
3、負責市人大、市政協有關提案、議案的辦理工作;
4、負責特約監察員工作和市監察學會的日常工作;
5、負責全市從源頭上防治腐敗有關組織、協調工作;
7、負責協調全市政務公開、廠務公開、村務公開工作。
三、研究室
1、負責紀檢監察工作的理論研究和探討;
2、負責對全市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鬥爭情況進行調查研究,並提出意見和建議;
3、負責全市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重要文稿的調研、起草工作;
4、負責以委局名義下發的規範性檔案的調研工作;
5、負責組織、協調和指導全市紀檢監察系統理論研討和調查研究工作。
四、宣傳教育室
1、負責全市紀檢監察的宣傳及新聞報導、新聞發布工作;
2、組織協調全市黨風黨紀、政風政紀教育工作;
3、負責反腐倡廉典型的宣傳教育工作;
4、負責反腐倡廉有關資料的收集、整理、保管及征訂、發行工作;
5、負責全市紀檢監察幹部的培訓工作;
6、負責市紀委中心學習組學習的各項準備工作;
7、負責辦好"萍鄉清流網"網站。
五、黨風廉政建設室(萍鄉市黨風廉政建設領導小組辦公室)
1、負責綜合、分析、檢查全市黨風廉政建設情況;
2、負責市委、市政府、市紀委有關黨風廉政建設重大決策的組織實施;
3、負責組織全市性廉政建設專項活動,並制訂有關制度;
4、負責對領導幹部落實廉潔自律有關規定進行監督檢查;
5、負責安排各對口業務室派員參加各單位黨委(黨組)的專題民主生活會並收集、匯總情況;
6、負責對縣級領導幹部的誡勉談話和廉政檔案的建設、管理工作;
7、負責抓好國有企業領導幹部廉潔自律工作。
六、糾正行業和部門不正之風管理室(市政府糾正行業和部門不正之風辦公室)
1、負責受理對行業和政府部門不正之風的投訴;
2、負責對全市糾風工作的檢查、指導和綜合、分析;
3、負責組織協調治理公路"三亂"、中國小亂收費、減輕農民負擔、減輕企業擔負及糾正醫藥購銷中不正之風等上級規定和領導交辦的業務工作;
4、負責組織協調全市最佳化和治理經濟發展軟環境工作。
5、負責查處行業和部門不正之風典型案件;
七、執法監察室
1、監督檢查全市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國家法律、法規、決定和命令的情況;
2、受理行政效能有關問題投訴,開展行政效能監察;
3、負責組織、協調、指導全市開展專項執法監察工作;
4、負責有形建築市場、政府招投標採購、經營性土地掛牌出讓產權、產權交易、重點工程監督檢查等方面工作;
5、負責查處執法監察活動中發現的違紀違法案件。
八、紀檢監察一室、二室
1、承辦本級管理的全市黨員幹部和監察對象違反黨紀政紀案件的檢查、督促和有關案件查處的協調工作;
2、承辦領導交辦的案件;
3、對典型案件進行剖析;
4、協調、指導基層辦案;
5、幫助發案單位總結教訓,健全制度,改進管理。
九、信訪舉報室
1、受理涉及黨風黨紀和政風政紀問題的舉報、控告、申訴的來信來訪工作;
2、按照分級管理原則和領導批示,移送、轉辦案件線索和信訪件,並對承辦情況進行督促檢查;
3、負責時效性強和領導交辦的信訪件的初核和查處;
4、定期對信訪舉報反映的突出問題進行綜合、分析、研究,並提出意見、建議供領導參考;
5、負責審核有關單位提供擬提拔的領導幹部和擬表彰的單位、個人信訪反映情況和調查處理結果;
6、負責全市紀檢監察系統的案件管理,指導下級案件管理工作。
7、負責黨員幹部信訪的誡勉談話工作。
十、案件審理室
1、負責審理市委、市政府、市紀委、市監察局立案查辦的案件;
2、負責審核下屬單位報批或備案的案件;
3、負責審理不服黨紀、政紀處分的申訴;
4、承擔市監察局在行政訴訟中的應訴事宜;
5、負責黨紀政紀處分決定執行情況的督查、協調和對受處分黨員的回訪教育工作;
6、負責行政處分解除的有關工作;
7、負責對案件檢查工作程式進行監督。
8、負責對全市紀檢審理工作進行業務指導。
十一、幹部室
1、負責市紀委監察局機關幹部職工的勞動、人事、工資管理;
2、負責市紀委監察局派駐(出)機構的人員編制管理;
3、負責市直單位紀檢監察機構領導幹部和各縣區紀檢監察機關領導班子考察、配備、任免的有關工作;
4、負責研究並提出加強全市紀檢監察機關組織建設的意見;
5、協助抓好市紀委監察局機關黨的建設、幹部隊伍建設和老幹部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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