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潤元大醫療保健量化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

華潤元大醫療保健量化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是華潤元大發行的一個混合型的基金理財產品

基本介紹

  • 基金簡稱:華潤元大醫療保健量化混合
  • 基金類型:混合型
  • 基金狀態:正常
  • 基金公司:華潤元大
  • 基金管理費:1.50%
  • 首募規模:4.07億
  • 託管銀行中國農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 基金代碼:000646
  • 成立日期:20140818
  • 基金託管費:0.25%
投資目標,投資範圍,投資策略,收益分配原則,

投資目標

本基金主要投資於醫療保健行業股票,通過量化與基本面相結合的方法,精選優質上市公司,在控制風險、確保基金資產流動性的前提下,獲取基金資產的長期增值,力爭實現超越業績比較基準的長期收益。

投資範圍

本基金的投資範圍為具有良好流動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國內依法發行上市的股票(含中小板,創業板及其他經中國證監會核准上市的股票)、債券、貨幣市場工具、權證、股指期貨、銀行存款、資產支持證券等以及法律法規或中國證監會允許基金投資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須符合中國證監會的相關規定)。如法律法規或監管機構以後允許基金投資其他品種,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適當程式後,可以將其納入投資範圍。
未來若法律法規或監管機構允許基金投資同業存單的,本基金可參與同業存單的投資,不需召開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具體投資比例限制按屆時有效的法律法規和監管機構的規定執行。

投資策略

1、大類資產配置策略
(1)巨觀經濟因素方面,考量因素包括但不限於居民消費價格指數(CPI)、工業品出廠價格指數(PPI)、狹義貨幣供應量(M1)、廣義貨幣供應量(M2)、固定資產投資增長率、工業企業增加值、採購經理人指數(PMI)、消費品零售增長率、匯率、貿易盈餘、大宗商品庫存及價格變化等定量因素,評估巨觀經濟變數變化趨勢。
(2)政策法規因素方面,主要關注政府貨幣政策和財政政策,考量因素包括但不限於社會總需求、社會總供給、物價和利率水平,影響因素有:稅制變化、政府支出及轉移支付、國債發行、利率水平、信貸規模以及存款準備金率等。
(3)證券市場表現因素方面主要關注市場估值和技術指標分析,考量因素包括但不限於市場整體估值水平、各行業及板塊相對估值水平、一致預期估值水平、大勢型技術指標、超買超賣型技術指標、趨勢型技術指標、成交量型技術指標、均線型技術指標等。
而在實際執行上,本基金將依據上述巨觀經濟因子在基金投資模型中所產生的投資信號,實施即時性的動態資產配置調整,通過持倉比例的實時調整,有效增強基金收益並降低投資風險。
2、股票投資策略
(1)醫療保健行業相關股票的界定:
本基金將滬深兩市中從事醫療保健行業的上市公司定義為醫療保健行業上市公司,具體包括以下兩類公司:1.主營業務從事醫藥保健行業(涵蓋醫藥原料、化學原料藥及製劑、醫藥中間體、中藥材、中藥飲片、中成藥、抗生素、生物製品、生化藥品、放射性藥品、醫療器械、衛生材料、製藥機械、藥用包裝材料、醫藥商業及醫療服務等)的公司;2.當前非主營業務提供的產品或服務隸屬於醫藥保健行業,且未來這些產品或服務有望成為主要利潤來源的公司。
本基金為主題型基金,投資醫療保健行業上市公司股票的比例不少於非現金基金資產的80%。
(2)股票投資策略是本基金的核心部分,本基金將結合定量與定性分析,充分發揮基金管理人研究團隊和投資團隊的選股能力,選擇具有長期持續增長能力的公司。
1.定量分析是建立在已為國際市場上廣泛套用的多因子阿爾法模型(Multiple Factors Alpha Model)的基礎上,根據中國資本市場的實際情況,由本基金管理人團隊開發的更具針對性和實用性的修正的多因子阿爾法選股模型。本基金採用的因子指標主要分為兩大類:
①市場面因子
本基金管理人認為,市場面因子對市場的反應比較直接,比基本分析更能反應實際市場的局部現象;在一個非完全有效的市場中,這些因子對選擇股票的表現具有一定的正面貢獻。本基金主要採用的市場面因子包括絕對強弱指標和相對強弱指標等。
A、絕對強弱指標
通過比較一段時期內股票的絕對漲幅和股價走勢的斜率高低來分析市場看好該股票的程度,從而判斷未來市場的走勢。
B、相對強弱指標
通過比較一段時期內的平均收盤漲數和平均收盤跌數來分析市場買賣盤的意向和實力,從而判斷未來市場的走勢。
②成長因子
本基金通過量化統計模型,建立企業成長因子庫,根據歷史表現,將直接能反映超額收益的成長因子作為本基金的成份因子。本基金入庫的成長因子主要包含主營業務增長率、淨利潤增長率等。
A、主營業務增長率
主營業務增長率=(本期主營業務收入-上期主營業務收入總額的比率)/上期主營業務收入
該指標通常是公司利潤增長的先導指標,是分析公司投資價值的重要指標。主營收入快速增長往往意味著市場占有率的上升,這是公司競爭力提高的重要標誌,體現了公司的持續成長能力。
B、淨利潤增長率
淨利潤增長率=(本期淨利潤額-上期淨利潤額)/上期淨利潤額
該指標反映的是企業實現價值最大化的擴張速度,是反映公司成長狀況和發展能力的重要指標。
本基金利用“多因子阿爾法模型”計算每隻股票的因子加權得分,並挑選總得分最高的若干只個股構建投資組合。每隔一段時期,將重新計算個股加權因子得分,並以新得分值為依據對股票投資組合進行調整,始終保證組合中個股具有相對較高的分值。在挑選多因子模型的過程中,量化研究團隊並不以模型的複雜性為目的,而是以達到模型的有效性為最大考量。
2.定性分析主要依賴基本面的研究,醫療保健行業的上市公司包含多個子行業,其發展階段和分析方法也有所不同。在個股的精選上,本基金將著重選擇那些獨家產品或研發優勢的具有護城河類定價權製藥公司、擁有成熟醫療服務管理能力且有可複製性的醫療服務公司,或產品有較高準入門檻且市場空間廣闊的醫療器械類公司等。因此,本基金將從上市公司的成長性、藥品研發能力、公司管理能力、估值水平等方面對醫療保健行業的上市公司進行綜合評價:
①成長性
本基金對醫療行業上市公司的成長性分析將包括定量及定性兩方面。在定量的分析方法上,主要參考主營業務收入增長率、主營業務利潤增長率、淨資產收益率(ROE)、毛利率等成長性指標。在實際投資操作中,本基金並不拘泥於單一成長性指標,而是將綜合考慮上市公司的基本面後,最大程度地篩選出具有持續成長潛力的醫療主題上市公司。因此,在對上市公司成長性的定性分析上,本基金強調企業成長能力的可持續性,重點從行業成長空間、公司研發能力、管理能力、產品前景、費用控制能力、盈利能力、財務結構等方面進行研判。
②醫藥研發能力
本基金將選擇那些產品具有較高技術含量優勢或公司具有較強技術開發能力的上市公司,考慮的因素包括:藥品的技術含量、藥品的市場發展前景、技術成熟程度、研究經費投入規模、配套政策支持、研究成果轉化的經濟效果等。
③公司治理結構
公司治理結構的評估是指對上市公司經營管理層面的組織和制度上的靈活性、完整性和規範性的全面考察,包括對所有權和經營權的分離、對股東利益的保護、經營管理的自主性、政府及母公司對公司內部的干預程度,管理決策的執行和傳達的有效性,股東會、董事會和監事會的實際執行情況,企業改制徹底性、企業內部控制的制訂和執行情況等。因此,公司治理結構是決定公司評估價值的重要因素,也是決定上市公司盈利能力能否持續的重要因素。
④估值水平分析
基金管理人將對醫療主題的上市公司給予估值分析,並結合行業地位分析,優選出具有盈利持續穩定增長、價值低估且在各自行業中具有領先地位的優質上市公司股票進行投資。本基金採用的估值方法包括市盈率法(P/E)、市淨率法(P/B)等。
3、債券投資策略
本基金的債券投資採取穩健的投資管理方式,獲得與風險相匹配的投資收益,以實現在一定程度上規避股票市場的系統性風險和保證基金資產的流動性。本基金通過分析未來市場利率趨勢及市場信用環境變化方向,綜合考慮不同券種收益率水平、信用風險、流動性等因素,構造債券投資組合。在實際的投資運作中,本基金將運用久期控制策略、收益率曲線策略、類別選擇策略、個券選擇策略等多種策略,獲取債券市場的長期穩定收益。
4、股指期貨投資策略
本基金將以股指期貨為主要的金融衍生工具,與資產配置策略進行搭配。因為在基金實際操作上,當量化模型出現買賣訊號時,基金經理在進行一籃子股票的買賣可能會發生時效性的情況,此時可利用股指期貨靈活快速進出的優勢,除了達到量化模型的有效性,並可降低交易成本,為實際的投資操作提供多一項選擇。
5、權證投資策略
本基金管理人將以價值分析為基礎,在採用權證定價模型分析其合理定價的基礎上,充分考量可投權證品種的收益率、流動性及風險收益特徵,通過資產配置、品種與類屬選擇,力求規避投資風險、追求穩定的風險調整後收益。
6、資產支持證券投資策略
本基金投資資產支持證券將綜合運用久期管理、收益率曲線、個券選擇和把握市場交易機會等積極策略,在嚴格控制風險的情況下,通過信用研究和流動性管理,選擇風險調整後收益較高的品種進行投資,以期獲得長期穩定收益。
7、現金管理
在現金管理上,本基金通過對未來現金流的預測進行現金預算管理,及時滿足本基金運作中的流動性需求。

收益分配原則

1、在符合有關基金分紅條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數最多為4次,每份基金份額每次基金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於基金收益分配基準日每份基金份額可供分配利潤的20%,若基金契約生效不滿3個月可不進行收益分配;
2、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兩種:現金分紅與紅利再投資,投資者可選擇現金紅利或將現金紅利自動轉為基金份額進行再投資;若投資者不選擇,本基金默認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現金分紅;
3、基金收益分配後基金份額淨值不能低於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準日的基金份額淨值減去每單位基金份額收益分配金額後不能低於面值;
4、每一基金份額享有同等分配權;
5、法律法規或監管機關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在不影響基金份額持有人利益的情況下,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規允許的前提下酌情調整以上基金收益分配原則,此項調整不需要召開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但應於調整實施日前在指定媒體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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