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寧縣農村公路養護建設統計報表信息管理制度

華寧縣農村公路養護建設統計報表信息管理制度由華寧縣人民政府頒布並實施。

第一條 縣交通運輸局專職統計設在工程師辦公室。地方公路段設定兼職統計人員,負責全縣農村公路大中修、小修養護、水毀、農村公路技術狀況評定等統計工作。各下屬單位和鄉鎮(街道)交通管理所要重視統計和信息工作,設定專(兼)職統計人員,統計人員應相對固定。
第二條 按交通運輸部養護統計年報的要求認真做好農村公路技術狀況和路況現狀的調查統計,不斷完善公路橋樑養護資料庫,並按要求按時上報。
第三條 掌握縣內農村公路(以縣道為主)交通流量情況,為制定中長期養護規劃提供科學決策依據。
第四條 及時調查了解農村公路雨季水毀情況,上報水毀工程報表。
第五條 縣交通運輸局巡查、檢查及考核評定情況應及時對下級交通管理部門進行通報,並報上級交通主管部門。
第六條 統計數據要在深入調查的基礎上,結合報表細目認真填報,填報的數據要做到及時、準確、全面。不許虛報、瞞報、亂報。
第七條 統計人員應積極參加有關公路信息報表填報、軟體運用的學習、培訓,不斷提高自己的業務技術水平,適應不同情況,不同類型公路信息統計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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