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安大中華升級股票型證券投資基金是華安基金髮行的一個QDII的基金理財產品
基本介紹
- 基金簡稱:華安大中華升級股票QDII
- 基金類型:QDII
- 基金狀態:正常
- 基金公司:華安基金
- 基金管理費:1.50%
- 首募規模:4.35億
- 託管銀行:中國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 基金代碼:040021
- 成立日期:20110517
- 基金託管費:0.30%
投資目標,投資範圍,投資策略,收益分配原則,
投資目標
在合理控制投資風險和保障基金資產流動性的基礎上,追求中長期資本增值,力求為投資者獲取超越業績比較基準的回報。
投資範圍
本基金投資範圍為大中華地區企業,包括中國大陸、香港特別行政區、澳門特別行政區和台灣地區企業在境外幾個主要證券市場(如香港、台灣、新加坡、美國、英國等證券市場)發行的股票、存托憑證及其他衍生產品等;同時為更好地實現投資目標,本基金也可少量投資於東亞及東協區域市場,包括韓國、印尼、馬來西亞、菲律賓、泰國等證券市場交易的普通股、優先股、存托憑證及其他衍生產品等;投資範圍亦包括債券、貨幣市場工具和中國證監會允許基金投資的其他金融工具。
本基金所指的大中華地區企業是企業註冊地或企業主營業務收入主要來源地屬於中國大陸、香港特別行政區、澳門特別行政區和台灣地區區域範疇內。
如法律法規或監管機構以後允許本基金投資其他品種,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適當程式後,可以將其納入投資範圍。
投資策略
1、資產配置策略
本基金將通過全球巨觀經濟發展態勢、區域經濟發展情況、微觀經濟運行環境等可能影響證券市場的重要因素的研究和預測,利用數量模型工具,分析和比較股票、債券等不同金融工具的風險收益特徵,並以此為依據,對基金整體資產配置比例進行確定。同時,本基金將定期,或由於巨觀經濟重大變化不定期地進行資產配置比例調整,以保持基金資產配置的有效性。
2、股票投資策略
本基金以價值和成長投資理念為導向,採用“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相結合的選股策略。本基金將以經濟升級受益作為行業配置和個股挖掘的主要線索。通過對於經濟結構調整的跟蹤和研究,以及對於地區資源稟賦比較,對各行業的發展趨勢和發展階段進行預期,選擇優勢行業作為主要投資目標。同時通過對大中華地區的股票基本面的分析和研究,考察公司的產業競爭環境、業務模式、盈利模式和增長模式、公司治理結構以及公司股票的估值水平,挖掘受益於中國地區經濟升級,並具備中長期持續增長或階段性高速成長、且股票估值水平偏低的上市公司進行投資。
對於中國大陸地區企業,本基金挖掘並投資於集中代表整個經濟發展趨勢的行業或主題。本基金中期重點關注以下幾類行業:
戰略性新興行業:國家中長期科學和技術發展規劃綱要把建設創新型國家作為戰略目標,把可持續發展作為戰略方向,把爭奪經濟科技制高點作為戰略重點。在這一規劃下,戰略性新興行業將逐步成為經濟社會發展的主導力量。本基金認為,戰略性新興行業必須掌握關鍵核心技術,具有市場需求前景,具備資源能耗低、帶動係數大、就業機會多、綜合效益好的特徵。在選擇戰略性新興行業時,將著重考慮以下幾個因素:一是產品要有穩定並有發展前景的市場需求;二是要有良好的經濟技術效益;三是要能帶動一批相關產業的興起。本基金根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五年規劃、產業調整與振興規劃以及區域發展戰略等,確定節能環保、信息技術、新材料和生物醫藥等行業為中長期的戰略性新興產業。未來將根據經濟社會的發展和政策的演變適當調整戰略性新興產業的範疇。
消費升級行業:當前在經濟成長的三駕馬車中,消費是最為穩定且持續增長的因素。隨著我國居民收入水平提高,消費升級趨勢越來越明顯,導致消費升級受益行業公司業績持續穩定增長。本基金將對影響居民收入水平及消費結構的因素以及消費結構的變化趨勢進行跟蹤分析,發掘不同時期的消費升級主題,在不同子行業間進行積極的輪換,不斷最佳化股票資產結構。
傳統行業中的技術升級:傳統行業中的技術升級也是本基金重點關注的投資主題。創新投入和新科技的套用將為傳統行業注入新的活力,帶動技術升級和盈利模式的創新。本基金在投資傳統行業時,將通過技術套用前景、市場需求和經濟效益三方面論證企業發展戰略和市場推進措施,挖掘技術升級帶來的投資機會。
對於香港與台灣地區企業,本基金中期在行業選擇方面重點關註:一是中國大陸的升級趨勢給當地行業帶來的新機遇,二是當地部分產業配合中國大陸的升級趨勢而產生的自發性的升級。包括不限於:
金融行業:CEPA與ECFA的簽定推進了兩岸三地金融一體化。隨著中國大陸內部金融深化與金融創新進程不斷推進,對金融服務的需求將持續快速增長,從而給香港與台灣的金融業帶來新的發展機遇。
旅遊行業:隨著中國大陸的消費居民的可支配收入持續增長,升級不斷提升,兩岸三地的旅遊業的開放,將帶動大量大陸居民出境旅遊,從而帶動當地旅遊業以及相關的服務業的迅速增長。
新興專業服務行業:中國大陸的消費升級以及產業升級會產生大量對新型服務業的需求,包括法律、稅務、諮詢、教育培訓、醫療、家政等等,香港與台灣在這些領域的發展大大領先於中國大陸地區,因此,隨著大陸地區對這類行業的需求增長,也為香港/台灣的此類相關行業帶來新的發展機遇。
信息技術行業:隨著中國大陸信息化水平的不斷提高,對新興信息技術產品的需求不斷增長,台灣的信息技術產業與電子製造業將成為中國大陸重要的合作對象,配合台灣自身的產業升級,未來將有較大的發展空間。
本基金從定量及定性兩方面對上市公司進行分析篩選,並通過估值模型精選出投入產出效率得到提升和經營效率得到提高的優勢企業進行重點投資。
① 定量分析
本基金在選擇個股時充分利用上市公司的財務數據和市場數據,從上市公司的盈利能力、成長能力、運營能力、負債水平等各個方面進行量化篩選。本基金採用的量化指標主要包括以下幾類:
成長能力指標:主要包括長期主營業務收入增長率、長期利潤增長率等;
負債水平指標:主要包括資產負債率、流動比率、速動比率等。
② 定性分析
產業鏈分工中占據高端環節或具有產業升級潛力;
從落後技術向高新技術轉化,從低附加值向高附加值轉化,從製造型向創造型轉化,從而節約資源、減少消耗、降低成本、減少污染;
良好的公司治理結構,優秀、誠信的公司管理層;
財務透明,資產質量及財務狀況較好,良好的歷史盈利記錄;
行業集中度及行業地位,具備獨特的核心競爭優勢和定價能力;
規模效應明顯;
具備中長期持續增長能力或階段性高速增長的能力。
此外,根據公司業績的長期增長趨勢以及同類企業的平均估值水平,套用估值模型選擇價值被市場顯著低估的企業進行投資。採用的估值模型包括資產重置價格、市盈率法(P/E)、市淨率法(P/B)、企業價值倍數(EV/EBITDA)、現金流貼現法(DCF)等。
3、固定收益投資策略
本基金管理人對巨觀經濟運行趨勢及財政貨幣政策變化作出判斷,運用數量化工具,對未來市場利率趨勢及市場信用環境變化作出預測,並綜合考慮利率變化對債券品種的影響、收益率水平、信用風險的大小、流動性的好壞等因素,構造債券組合。
主要的債券投資策略是:久期調整策略、收益率曲線策略、債券類屬配置策略、騎乘策略、信用利差策略等。具體如下:
① 久期調整策略
本基金將根據對利率水平的預期,在預期利率下降時,增加組合久期,以較多地獲得債券價格上升帶來的收益,在預期利率上升時,減小組合久期,以規避債券價格下降的風險。
② 收益率曲線策略
在久期確定的基礎上,根據對收益率曲線形狀變化的預測,採用子彈型策略、啞鈴型策略或梯形策略,在長期、中期和短期債券間進行配置,以從長、中、短期債券的相對價格變化中獲利。
③ 債券類屬配置策略
根據國債、金融債、企業債等不同債券板塊之間的相對投資價值分析,增持價值被相對低估的債券板塊,減持價值被相對高估的債券板塊,藉以取得較高收益。
④ 騎乘策略
通過分析收益率曲線各期限段的利差情況(通常是收益率曲線短端的1-3年),買入收益率曲線最陡峭處所對應的期限債券,隨著基金持有債券時間的延長,債券的剩餘期限將縮短,到期收益率將下降,基金從而可獲得資本利得收入。
⑤ 信用利差策略
企業債與國債的利差曲線理論上受經濟波動與企業生命周期影響,相同資信等級的公司債在利差期限結構上服從凸性回歸均衡的規律。內外部評級的差別與信用等級的變動會造成相對利差的波動,另外在經濟上升或下降的周期中企業債利差將縮小或擴大。管理人可以通過對內外部評級、利差曲線研究和經濟周期的判斷主動採用相對利差投資策略。
4、金融衍生品投資策略
本基金參與衍生工具交易的主要目的是組合避險和有效管理。如通過選擇恰當的金融衍生品降低因市場風險大幅增加給投資組合帶來的不利影響;利用金融衍生品交易成本低、流動性好等特點,有效幫助投資組合及時調整倉位,提高投資組合的運作效率等。
此外,在符合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的前提下,本基金還可通過證券借貸交易和回購交易等投資增加收益。未來,隨著證券市場投資工具的發展和豐富,基金可相應調整和更新相關投資策略,並在更新招募說明書中公告。
收益分配原則
基金收益分配是指按規定將基金的可分配收益按基金份額進行比例分配。
1、本基金的每份基金份額享有同等分配權;
2、基金收益分配採用現金方式或紅利再投資方式,基金份額持有人可自行選擇收益分配方式;基金份額持有人事先未做出選擇的,默認的分紅方式為現金紅利;《基金契約》對凍結的基金份額參與分配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3、在符合有關基金分紅條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收益每年最多分配12次,每份基金份額每次分配比例不得低於收益分配基準日每份基金份額可供分配利潤的10%;
4、基金收益分配基準日的基金份額淨值減去每單位基金份額收益分配金額後不低於面值;
5、若基金契約生效不滿3個月則可不進行收益分配;
6、投資者的現金紅利和分紅再投資形成的基金份額均按照四捨五入方法,保留到小數點後第2位,由此誤差產生的收益或損失歸基金資產;
7、法律法規或監管機構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