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中國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中國銀行(BANK OF CHINA,簡稱BOC,中行)經孫中山先生批准,於1912年2月5日正式成立。總行位於北京復興門內大街1號,是中央管理的大型國有銀行,國家副部級單位。中國銀行作為中國共產黨領導下的國有金融機構,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

中國銀行是中國國際化多元化程度最高的銀行。機構遍及中國內地及56個國家和地區。2015年11月,中國銀行連續5年入選全球系統重要性銀行。2017年7月,英國《銀行家》雜誌公布了《全球1000家大銀行排行榜》,中國銀行排名第4位。2018年《財富》世界500強排名第46位。

基本介紹

  • 公司名稱:中國銀行
  • 外文名稱:BANK OF CHINA
  • 總部地點北京復興門內大街1號
  • 成立時間:1912年2月5日
  • 公司類型中央企業(副部級單位)
  • 年營業額:1154.227億美元(2018年)
  • 員工數:311133人(2018年)
  • 核心價值觀:擔當,誠信,專業,創新,穩健,績效
  • 黨委書記陳四清
  • 行長劉連舸
基本介紹,發展歷程,下屬機構,經營範圍,

基本介紹

從1912年至1949年,中國銀行先後行使中央銀行、國際匯兌銀行和國際貿易專業銀行職能,堅持以服務社會民眾、振興民族金融為己任,歷經磨難,艱苦奮鬥,在民族金融業中長期處於領先地位,並在國際金融界占有一席之地。1949年以後,中國銀行長期作為國家外匯外貿專業銀行,統一經營管理國家外匯,開展國際貿易結算、僑匯和其他非貿易外匯業務,大力支持外貿發展和經濟建設。

發展歷程

1912年1月初,大清銀行“商股聯合會”正式上書孫中山,建議“就原有之大清銀行改為中國銀行,重新組織,作為政府的中央銀行
1912年2月5日,清政府在上海的金融機構——大清銀行,經全體股東一致呈請,由臨時大總統孫中山和財政總長陳錦濤批准,改為民國政府的金融機構,稱中國銀行。2月5日開始營業。
1979年3月13日,國務院批轉中國人民銀行《關於改革中國銀行體制的請示報告》,決定擴大中國銀行的許可權;設立國家外匯管理總局授權管理國家外匯;將中國銀行從中國人民銀行分設出來,直屬國務院領導,由中國人民銀行代管。
1994年和1995年,中國銀行先後成為香港澳門的發鈔銀行。
2004年8月26日,中國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成立。經國務院批准,中央匯金投資有限責任公司代表國家持有100%股權,依法行使出資人的權利和義務。
2018年12月12日,中國銀行獲得大商所首批綜合業務指定存管銀行資格。
2018年12月,銀保監會批准中國銀行設立理財子公司。

下屬機構

截至2017年末,在中國內地及53個國家和地區為客戶提供全面的金融服務。主要經營商業銀行業務,包括公司金融業務、個人金融業務和金融市場業務,並通過全資子公司中銀國際控股有限公司開展投資銀行業務,通過全資子公司中銀集團保險有限公司及中銀保險有限公司經營保險業務,通過全資子公司中銀集團投資有限公司經營直接投資和投資管理業務,通過控股中銀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經營基金管理業務,通過控股中銀航空租賃有限公司經營飛機租賃業務。

經營範圍

法定代表人陳四清,公司經營範圍包括:吸收人民幣存款;發放短期、中期和長期貸款;辦理結算;辦理票據貼現;發行金融債券;代理發行、代理兌付、承銷政府債券;買賣政府債券;從事同業拆借;提供信用證服務及擔保;代理收付款項;提供保管箱服務;外匯存款;外匯貸款;外匯匯款;外幣兌換;國際結算;同業外匯拆借;外匯票據的承兌和貼現;外匯借款;外匯擔保;結匯、售匯;發行和代理發行股票以外的外幣有價證券;買賣和代理買賣股票以外的外幣有價證券;自營外匯買賣;代客外匯買賣;外匯信用卡的發行和代理國外信用卡的發行及付款;資信調查、諮詢、見證業務;組織或參加銀團貸款;國際貴金屬買賣;海外分支機構經營當地法律許可的一切銀行業務;在港澳地區的分行依據當地法令可發行或參與代理發行當地貨幣;經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等監管部門批准的其他業務;保險兼業代理(有效期至2021年8月21日)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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