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澤市定陶區行政審批服務局

菏澤市定陶區行政審批服務局

菏澤市定陶區行政審批服務局,是菏澤市定陶區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貫徹黨中央關於行政審批服務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決策部署,落實省委、市委和區委工作要求,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和加強黨對行政審批服務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旗幟鮮明講政治。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菏澤市定陶區行政審批服務局
  • 辦公地址:菏澤市定陶區漢源路2889號定陶區行政審批服務局(漢源路與青年路交叉口東北) 
  • 所屬部門:菏澤市定陶區行人民政府
  • 現任領導:董慶軍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現任領導,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有關法律、法規以及國家、省和市有關行政審批制度改革方面的政策規定,制定貫徹落實意見和措施辦法,並組織實施。依據《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安全生產法》和《信訪條例》等法律法規,承擔相應的政務信息公開、安全生產和信訪事項處理等相關工作。
(二)承接並落實職責範圍內省人民政府取消、下放的行政許可事項和市人民政府取消、下放的有關行政許可事項。
(三)承接並負責辦理區級相對集中行政許可權改革涉及劃轉的行政許可及關聯事項、收費事項、踏勘評審事項,並對審批行為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負責規範許可權內行政審批行為,建立和完善相應工作機制,負責流程再造相關工作。
(四)負責組織許可權內行政審批服務事項涉及的技術審查、現場勘察、專家評審、技術論證和社會聽證等工作,並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五)負責貫徹落實省、市、區“放管服”改革工作部署,做好實施有關工作,負責推進全區政務服務體系及信息化建設相關工作,實施政務服務標準規範。
(六)負責指導協調各鎮政府、街道辦事處及村級政務服務工作。
(七)負責協調進駐區政務服務大廳各部門行政許可及便民服務視窗規範、管理和監督;負責對進駐區政務服務大廳各服務單位人員和本單位工作人員進行管理、教育、培訓和日常考核。
(八)負責對進駐政務服務大廳行政許可及便民服務事項投訴舉報的承辦、轉辦、督辦工作,配合有關部門查處違法、違規、違紀問題。
(九)承擔法律法規規定的職責,承辦區委、區政府及上級業務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
(十)職能轉變。按照黨中央、國務院關於轉變政府職能的決策部署,認真落實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區委、區政府關於轉變政府職能、簡政放權的部署,推進政務服務便民化的要求,推進廉潔、高效、法治政府建設工作,創新行政審批服務方式。
(十一)有關職責分工。
1、區行政審批服務局負責審批職責範圍內的行政許可事項及關聯事項、收費事項、踏勘評審事項,提供相關政務服務和便民服務,建立信息推送制度,及時向相關監管部門推送行政審批信息;相關監管單位負責行政許可事中事後監管工作,建立信息推送制度,及時向區行政審批服務局推送上級有關政策和監督信息,配合區行政審批服務局做好相關踏勘、技術審查等工作。
2、區委編辦負責行政機關權力清單梳理工作,形成區政府權力清單草案,經合法性審查後報區政府公布。區政府辦公室負責牽頭推進“放管服”改革的協調工作,承擔上級政府下放或取消的行政權力事項銜接工作,協調推進簡政放權和“一次辦好”政策和政務服務事項的落實。區行政審批服務局負責實施許可權內行政審批服務便民化事項,最佳化辦理流程並做好相關許可事項與主管部門的信息推送。

內設機構

辦公室
負責局機關綜合協調工作。承擔局機關文電、會務、機要保密、檔案、接待、信訪、督辦、應急管理、政務公開、安全、水電安保等機關日常運轉工作。負責本部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負責單位政府採購工作。負責貫徹落實中央、省和市“放管服”改革、“一次辦好”改革、相對集中行政許可權改革等方針政策的重大課題進行政策研究和綜合調研,分析落實和執行情況,評價重大決策的實施執行效果,提出落實意見和建議。組織擬定審批服務流程、政務服務工作規範。負責局重要檔案、綜合性文稿的起草。聯繫主管部門組織媒體做好政策宣傳解讀和輿論引導工作。收集、整理和綜合分析國內行政審批改革方面的先進經驗做法、典型案例等信息,為領導決策提供參考意見和應對措施。貫徹執行上級黨委(黨組)關於基層黨建、群團組織的工作部署,具體負責黨建、宣傳思想、精神文明、機關文化建設等工作。負責黨員幹部及工作人員的政治學習、教育工作。負責局機關和所屬單位黨的建設、群團、思想政治工作,負責黨務、群團部門的綜合協調、信息反饋、督辦工作,承擔局機關和所屬單位的人事管理、機構編制、教育培訓、隊伍建設工作。負責辦理人大代表建議和政協委員提案。
財務保障科
負責組織實施各項財務管理制度。負責經費預決算工作,統籌安排各類財務開支事項,節約使用各項資金,保障單位正常運轉的資金需要。負責單位固定資產管理、核算、登記等工作。負責許可權內行政事業性收費收繳代開票據工作。
政策法規科
負責局權力清單、行政審批服務事項的動態管理工作,擬定局審批服務業務流程和工作規範。負責機關規範性檔案合法性審查及備案工作。負責局重要決策的合法性審查。負責行政審批工作中的法制審核工作。負責局行政許可案卷的規範、評審,銜接協調市局對本單位、組織本單位內部、協調本單位對鎮街職責範圍內的業務稽核。負責政策法規的宣傳、培訓和諮詢服務工作。負責組織接受上級部門依法行政考核工作。負責局法律顧問公職律師制度建立及管理服務工作。負責行政複議、訴訟等相關法律事務工作。
政務服務科
負責政務服務大廳的日常管理,組織對進駐區政務服務大廳各部門日常巡查、考勤管理、服務評比等工作。對納入區政務服務大廳的政務服務事項進行組織、協調、監督、考核。負責組織開展政務服務事項的聯審聯辦、提速增效、跟蹤服務工作。負責政務服務事項業務協調和政務服務事項數據的統計分析和套用。負責協調指導政務服務體系及其標準化、信息化建設。負責民眾滿意度測評和“吐槽找茬”日常工作。負責政務服務考核和營商環境評價。負責局全體幹部職工績效考核工作。負責貫徹落實政務服務“好差評”體系建設等省市最新改革措施。負責指導協調鎮、街和村政務服務工作。協調各部門政務服務網事項要素動態管理,組織局行政許可事項及政務服務網事項要素的動態管理。
審管聯動科
負責本部門與區行政許可監管部門在審前審中審後的銜接聯動,及時制定局信息推送有關制度,指導各業務科室做好信息推送工作,會同區相關部門加強與上級部門聯繫,協調處理審管聯動的相關問題。負責局職權範圍內行政審批制度改革相關檔案的落實,研究提出貫徹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的措施及建議。負責配合指導、協調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工作,協調落實職責範圍內省政府和市政府取消和下放的行政審批等事項。
監督監察科
負責政務服務大廳日常監督監察工作。負責行政審批改革及“放管服”“一次辦好”改革等任務措施落實、區委、區政府年度責任目標任務、重點工作、工作任務推進落實等督查督辦。牽頭負責人大代表建議、政協提案辦理。負責規範行政審批行為,建立和完善相應工作機制,對局行政許可事項辦理進行電子監控,及時調查處理超期辦件;負責局行政審批流程執行情況監督工作。負責與紀檢監察部門工作對接、協調。負責受理服務對象投訴及處理工作,做好來信來訪、舉報投訴、行風熱線、差評問題、問政欄目、12345熱線等事項的分發、處置、落實。
集成服務科
負責“幫辦代辦”業務管理。負責“一鏈辦理”“一業一證”“雙全雙百”等集成業務的協調、組織、落實。負責職權範圍內跨省通辦、全省通辦等跨區域通辦工作的組織實施。負責動態管理集成業務事項,研究提出調整變更和對接意見。
綜合受理科
負責即時辦結事項的辦理;負責“集成式審批”事項的受理、分發。負責“綜合一窗受理”工作的落實。負責承諾事項的綜合受理,對行政許可申請進行形式性審查,符合受理條件的予以受理,及時分交各審批科室辦理。
投資審查科
負責發改、工信領域企業投資項目核准備案、技改項目核准等投資類行政許可及關聯事項的審理,負責環保領域生態環境類行政許可及關聯事項的審理,對有關事項做出許可決定或者建議。負責本科室行政許可事項及政務服務網事項要素的動態管理。負責向相關監管部門推送本科室行政許可信息。負責在職權範圍內梳理上級取消、下放和取消、下放鎮街實施的行政許可事項,研究提出調整變更和對接意見。
工程建設科
負責住建、房產、地震、水務等領域施工、預售許可、人防設施、抗震設防、水土保持等工程建設類許可事項及關聯事項的審理,負責自然資源、規劃等領域資源規劃類行政許可及關聯事項的審理,對有關事項做出許可決定或者建議。負責本科室行政許可事項及政務服務網事項要素的動態管理。負責向相關監管部門推送本科室行政許可信息。負責在職權範圍內梳理上級取消、下放和取消、下放鎮街實施的行政許可事項,研究提出調整變更和對接意見。
市場服務科
負責市場主體註冊登記、變更登記、註銷登記(備案)等市場準入類行政許可及關聯事項辦理,負責食品、藥品等商事類行政許可及關聯事項辦理,對有關事項做出許可決定或者建議。負責指導鎮街市場準入類、商事類行政許可事項業務開展。負責本科室行政許可事項及政務服務網事項要素的動態管理。負責向相關監管部門推送本科室行政許可信息。負責在職權範圍內梳理上級取消、下放和取消、下放鎮街實施的行政許可事項,研究提出調整變更和對接意見。
社會事務科
負責文化、廣電、文物、體育、旅遊、財政等社會事務類行政許可及關聯事項的審理,負責市政、交通運輸、公路等市政交通類行政許可及關聯事項的審理。負責本科室行政許可事項及政務服務網事項要素的動態管理。負責向相關監管部門推送本科室行政許可信息。負責在職權範圍內梳理上級取消、下放和取消、下放鎮街實施的行政許可事項,研究提出調整變更和對接意見。
民生事務科
負責水務、農業、林業、水產、畜牧獸醫等涉農事務類行政許可及關聯事項的審理,負責教育、民政、司法、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外事等民生保障類行政許可及關聯事項的審理,負責社會組織類行政許可及關聯事項的審理,負責衛生健康類行政許可及關聯事項審理,對有關事項做出許可決定或者建議。負責本科室行政許可事項及政務服務網事項要素的動態管理。負責向相關監管部門推送本科室行政許可信息。負責在職權範圍內梳理上級取消、下放和取消、下放鎮街實施的行政許可事項,研究提出調整變更和對接意見。

現任領導

局長:董慶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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