莒南縣財政局

莒南縣財政局為正科級行政單位,主要負責全縣財政收入和支出等方面的管理工作。1998年4月設立正科級單位預算外資金管理局。1998年會計師事務所與會計科分離,設立會計科。1999年2月設立政府採購中心。1999年3月設立正科級單位農稅徵收管理局。2008年財政局設辦公室、農業科、會計科、人教科、社保科、預算科、行政政法科、教科文科、綜合科、統計評價科、稅政監督科、經建科、企業科、國庫科、信息中心15個科室。莒南縣經濟開發投資公司、莒南縣農業稅收徵收管理局2個正科級事業單位掛靠財政局。設黨組和機關黨支部,有黨員66人。人員編制68人。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莒南縣財政局
  • 級別:正科級行政單位
  • 工作:全縣財政收入和支出
  • 地址:濱海路10
內設機構,地理位置,

內設機構

辦公室
綜合處理局機關日常政務;負責有關重要會議的組織;起草和修改有關重要報告和檔案;管理財政信息、宣傳工作;對重大財政政策問題開展調查研究;負責文電、機要、檔案、保密、信訪、保衛工作;負責局機關財務、資產和接待工作;負責機關後勤服務工作;承辦機關授權管理的有關工作;負責局機關信息服務及網路系統建設工作等。
綜合科
擬訂財政分配政策;分析預測巨觀經濟形勢,提出調整經濟政策及運用財稅政策調控經濟的建議;負責重要財稅改革方案的研究和協調;提出工資、價格、住房和國有土地、礦產資源使用制度調整改革及其他經濟體制改革的政策建議;負責土地整理開發資金使用監管、住房公積金監管和彩票管理工作;宣傳、貫徹執行國家政府非稅收入管理政策,擬訂政府非稅收入管理辦法;負責政府非稅收入的徵收管理;負責行政事業性收費、政府性基金立項的初審和上報工作;負責管理政府非稅收入票據;負責非稅收入政策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和非稅收入的稽查工作;根據住房資金管理制度的有關規定,負責財政性住房資金以及公有住房出售收入等單位住房資金的管理工作等。
稅政監督科
組織草擬有關地方性財稅規範性檔案;審核上報財政、稅收的規範性檔案草案;審核其他規範性檔案中有關財政稅收的條款;承擔行政複議和行政訴訟的應訴代理工作;分析研究稅收政策、稅負變化對我縣的影響,負責稅收政策法規的貫徹、落實,提出減免稅和對縣級財政影響較大的臨時特案減免稅的建議;提出縣管理許可權內的稅收政策規定建議,及時反映稅收法規執行過程中出現的稅收政策問題;承辦市局交辦的有關關稅事項;擬定財政監督檢查的政策和制度;監督財稅法規、政策的執行情況;檢查反映財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問題,提出加強財政管理的政策建議;依法查處重點違反財經紀律案件;組織協調局內各科室及其他經濟監督部門的財經檢查工作;監督檢查局內各單位執行財政法規、政策、制度和預算的情況;監督局屬單位財務收支管理。
預算科
擬訂財政體制和預算管理制度;研究提出編制年度預算的指導思想和原則,提出增收節支、平衡預算的政策措施與建議;負責編制年度縣級預算草案、縣本級預算外資金收支計畫;負責政府債務政策研究及有關協調工作;審定縣直各部門人員經費、公用經費支出標準和定額;統一管理財政專項資金投放項目庫;審查、批覆縣直部門預算和政府採購預算;統一辦理預算調整事項的審核報批;匯總年度全縣預算,指導鄉鎮預算管理;擬訂財政轉移支付制度和縣域財政政策,負責縣對下的財政轉移支付工作;承擔預算審查有關事宜等。
(一)提出編制年度預算的指導思想和原則;負責編制年度縣級財政預算草案,匯總全縣年度預算;負責政府債務的統計和分析工作;統一編制縣級預算外資金收支計畫;匯總編制全縣預算外資金收支計畫。
(二)辦理縣財政收支預算調整的申報和預算追加追減工作;辦理動用縣級預備費的申報事項,對年度預算超收提出分配使用的建議。
(三)負責審定縣直部門人員經費、公用經費支出標準和定額;審定縣財政專項資金投放項目,統一管理專項資金項目庫;審查、批覆縣直部門預算和政府採購預算。
(四)組織擬訂縣對下財政管理體制,制(修)訂預算編制辦法;擬(修)訂罰沒收入的有關管理制度,負責罰沒許可證的審核發放和管理。
(五)擬訂財政轉移支付制度;負責辦理縣對下的專項補助、稅收返還以及年終結算等有關事項。
(六)指導鄉鎮預算管理和預算外資金收支計畫的編制工作。
(七)擬訂提出年度縣級稅收計畫;參與稅收政策研究,參與減免稅及政策性收入退庫的審核。
(八)承擔與縣人大財經委員會有關預算事項的聯絡事宜:負責審計部門對縣級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情況審計的聯絡協調工作。
(九)牽頭財政周轉金回收清理工作,負責制定回收辦法、措施和意見,辦理向縣政府申報周轉金呆帳核銷等事項。
(十)辦理局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國庫科
(掛政府採購監督管理辦公室牌子)
組織實施金庫管理制度、政府總預算會計制度和行政單位會計制度;負責財政資金調度;分析報告預算執行情況;匯總縣直部門決算,會同有關科編制縣級財政決算,匯總全縣決算;統一管理縣財政的銀行帳戶;擬訂和執行政府債務規定和管理制度,負責國債管理有關事宜;管理縣級預算外資金專戶;擬訂並監督執行政府採購制度,對全縣政府採購工作進行指導和信息統計分析;研究和推行國庫集中收付制度;貫徹實施國庫管理有關法律法規,根據集中支付的有關制度規定,承辦財政撥款預算單位的集中支付工作。
行政政法科
負責擬定行政性經費(包括行政、政法、外事經費)的財務管理制度;制訂部門、單位和項目資金使用的財務管理辦法;研究提出行政性經費開支標準和定額;會同分管部門、單位研究提出年度經費預算和專項資金預算安排建議;負責監督分管部門預算的執行;對專項資金追蹤問效;審核、批覆分管部門和單位的年度決算辦理單位職工工資調整工作等。
教科文科
負責擬訂事業單位通用的財務管理制度;研究制訂財政支持教科文事業改革與發展的政策,提出最佳化事業支出結構的建議;會同分管部門研究提出年度經費預算和專項資金預算安排的建議;負責監督分管部門預算的執行;對專項資金追蹤問效;制訂分管部門、單位和項目資金使用的財務制度及管理辦法;審核、批覆分管部門和單位的年度決算;參與事業單位收費項目的審批和標準的確定及事業單位人員編制管理等。
經濟建設科
牽頭與縣計畫局等有關部門研究制定財政投資的有關政策,參與項目安排;負責管理縣級糧食等專項儲備資金和政策性補貼;會同分管部門研究提出年度經費預算和專項資金預算安排的建議;負責監督歸口部門預算的執行;對專項資金追蹤問效;制訂部門、單位和項目資金使用的財務管理辦法;審核、批覆分管部門和單位的年度決算等。
農業科
負責研究財政支農政策;參與編制農業發展規劃;制訂財政支農資金管理辦法和農口事業、企業財務管理制度;管理和分配財政支農資金;會同分管部門研究提出年度經費預算和專項資金預算安排的建議;負責監督分管部門預算的執行;對專項資金追蹤問效;制訂部門、單位和項目資金使用的財務管理辦法;審核、批覆分管部門和單位的年度決算等。
社會保障科
掌握分管部門的基本情況,會同分管部門研究提出年度經費預算和專項資金預算安排的建議;負責監督:J歸口部門預算的執行;對專項金追蹤問效;制訂部門、單位和項目資金使用的財務管理辦法;管理縣級各項社會保險基金和建築行業勞動保險費;審核、批覆分管部門和單位的決算等。
企業科
參與全縣產業政策和企業改革政策的研究;參與國家與企業分配政策改革的研究;負責監督縣屬企業財務(地方金融、糧食企業和教科文、農業、基建企業除外),並制訂相應的管理制度和辦法;歸口負責縣級企業預算資金的申請、審查、撥付、監督;參與國有企業的租賃、拍賣、兼併、破產等有關政策的研究制訂和實施,參與組建企業。集團、實行股份制改革等工作,並制訂相應的財務管理制度;負責企業財務信息網路建設和企業財務管理知識培訓工作;指導地方企業財務管理工作,歸口辦理補助地方的專項經費;掌握分管部門的基本情況,會同分管部門研究提出年度經費預算和專項資金預算安排的建議;負責監督,歸口部門預算的執行;對專項金追蹤問效;制訂部門、單位和項目資金使用的財務管理辦法;負責擬訂地方金融機構的財務管理制度並監督其執行;負責監交地方金融企業國有資產收益;負責編制政府統借統還外債還本付息年度預決算和外國政府貸款的中長期計畫;對縣政府有關專項再貸款進行監控與核算;參與外國政府貸款和國際金融組織貸款的對外磋商,擬訂相關政策和制度,並對貸款使用與償還進行監督與管理;擬訂擔保業的相關政策和制度,對擔保業實施監督和管理等。
會計科
管理全縣會計工作;研究提出會計改革的政策建議;宣傳貫徹實施會計法規、準則和制度;組織和管理會計人員的業務培訓;負責全縣會計人員從業資格和會計職稱管理工作;負責會計技術鑑定,指導和管理社會審計工作;管理全縣會計電算化工作;負責會計委派制試點工作;管理會計學會、珠算協會工作。具體職責如下。
統計評價科
(掛行政事業資產管理科牌子)
建立健全國有企業、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規章制度;負責產權登記、界定、糾紛調處和資產統計、清產核資等產權管理工作;監督資產使用情況,負責資產調劑和運營及對資產使用和運營效益的考核,保障資產安全、完整並實現保值增值,促進資產節約和有效使用;負責國有資產有償使用收入的監督管理,防止國有資產有償使用收入流失。具體職責如下。
人事教育科
負責機關、直屬事業單位的人事管理工作;調查研究全縣財政系統幹部隊伍建設狀況;制定並組織實施財政系統的教育規劃,指導鄉鎮財政教育工作;負責局機關離退休幹部的管理、服務工作等。

地理位置

地址:濱海路10
莒南縣財政局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