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市審計局

莆田市審計局是莆田市人民政府的審計機關,在市長和上一級審計機關的領導下,負責全市審計工作和對部門、單位內部審計進行業務指導監督,對依法獨立進行社會審計的機構進行監督。

莆田市審計局審計機關依法獨立行使職權,不受其它行政機關、社會團體和個人的干涉。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莆田市審計局
  • 地區:莆田市
  • 類型:政府機構
  • 內設機構:辦公室等
現任領導,主要職責,職能,許可權,信息公開指南,地理位置,

現任領導

邱玉良任莆田市審計局正處級稽查專員;
黃素彬任莆田市審計局正處級稽查專員;
鄭錦權任莆田市審計局副處級稽查專員;
鄭明森任莆田市審計局副處級稽查專員;
謝雲和任莆田市審計局副處級稽查專員;
歐國民任莆田市審計局副處級稽查專員。

主要職責

主要工作職責:對本級各部門(含直屬單位)和下級政府預算的執行情況和決算以及預算外資金的管理和使用情況進行審計監督;對本級預算執行情況進行審計監督;對國有金融機構的資產負債損益進行審計監督;對國家事業組織的財務收支進行審計;對國有及國有控股企業的資產負債損益進行審計監督;對國家建設項目預算的執行情況和決算情況進行審計監督;對政府管理的和社會團體受政府委託管理的社會保障基金、社會捐贈資金以及其他有關基金、資金的財務收支進行審計監督;對國際組織和外國政府援助、貸款項目的財務收支進行審計監督;對其他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由審計機關進行審計的事項依照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進行審計監督。

職能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審計法》和《審計法實施條例》的規定,莆田市審計局的職責為:
(一)對下列事項直接進行審計。
1、市財政預算執行情況和決算以及其它財政收支情況。
2、縣區級人民政府預算的執行情況和決算以及其他財政收支情況。
3、與市財政部門直接發生預算繳款、撥款關係的國家機關、軍隊、政黨、社會團體、國有企業和事業單位的財政財務收支。
4、國有資本占控股地位或者主導地位的企業。
5、政府投資和以政府投資為主的建設項目總預算或者概算的執行情況,年度預算的執行情況和年度決算,以及與該建設項目直接有關的建設、設計、施工、採購等單位的財務收支。
6、政府部門管理的和其他單位受政府委託管理的社會保障基金、社會捐贈資金、環境保護資金及其他有關基金、資金的財務收支。
7、國際組織和外國政府援助、貸款項目的財務收支。
8、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進行的其它審計事項。
(二)在市人民政府行政首長的領導下,對市本級預算執行情況進行審計後,向市人民政府和省審計廳提出審計結果報告。
(三)受市人民政府的委託,向市人大常委會提出市本級預算執行和其它財政收支的審計工作報告。
(四)對與國家財政收支有關的特定事項,可以向有關部門、單位進行專項審計調查,並向市人民政府和省審計廳報告審計調查結果。
(五)組織實施、指導協調對我市黨政領導幹部和國有企業領導幹部進行任期經濟責任審計,審計結果作為幹部升降、任免等的依據之一。
(六)指導、監督全市內部審計工作。
(七)社會審計機構審計的單位依法屬於審計機關監督對象的,審計機關按照國務院的規定,對該社會審計機構出具的相關審計報告進行核查。
(八)承辦上級審計機關或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有關財政、財務收支事項的審計監督及審計調查事項。

許可權

根據《審計法》的規定,在審計過程中主要具有下列監督檢查權:
(一)有權要求被審計單位按照審計機關規定的期限和要求,向審計機關報送預算或者財務收支計畫,預算執行情況、決算、財務會計報告,運用電子計算機儲存處理的財政收支、財務收支電子數據和必要的電子計算機技術文檔,在金融機構開立賬戶的情況,社會審計組織出具的審計報告,以及其他與財政收支或者財務收支有關的資料,被審計單位不得拒絕、拖延、謊報。對違反上述規定的有權責令改正,通報批評,給予警告;拒不改正的,依法追究責任。
(二)有權審查被審計單位的會計憑證、會計賬簿、財務會計報告、運用電子計算機管理財政收支、財務收支電子數據的系統以及其它與財政財務收支有關的資料和資產,被審計單位不得拒絕。
(三)有權就審計事項的有關問題向有關單位和個人進行調查,並取得證明材料。有關單位和個人應當支持、協助審計機關,如實向審計機關反映情況,提供有關證明材料。
(四)對被審計單位進行審計時,被審計單位不得轉移、隱匿、篡改、毀棄會計憑證、會計賬簿、財務會計報告以及其它與財政財務收支有關的資料。對上述行為審計機關有權予以制止;必要時,經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審計機關負責人批准,有權封存有關資料和違反國家規定取得的資產;對其中在金融機構的有關存款需要予以凍結的,應當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請。
(五)對被審計單位正在進行的違反國家規定的財政、財務收支行為,有權予以制止,制止無效的,經縣級以上審計機關負責人批准,通知財政部門和有關主管部門暫停撥付與違反國家規定的財政、財務收支行為直接有關的款項,已經撥付的,暫停使用。
(六)對被審計單位所執行的上級主管部門財政、財務收支的規定與國家法律、行政法規相牴觸的,應建議有關主管部門糾正;有關主管部門不予以糾正的,審計機關應當提請有權處理的機關依法處理。
(七)向政府有關部門通報或者向社會公布審計結果。

信息公開指南

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開服務,本機關編制了《莆田市審計局信息公開指南》(以下簡稱《指南》),需要獲得本機關政府信息公開服務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建議閱讀《指南》。本機關政府信息公開如發生變化,《指南》將及時作出更新、說明。
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可以在本機關的網站上查閱《指南》,也可以到本機關辦公室(具體地址:莆田市荔城中大道2169號,市政府1號樓403)查閱。
一、主動公開
公開範圍
本機關主動向社會免費公開的信息範圍參見本機關編制的《莆田市審計局信息公開目錄》(以下簡稱《目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可以在本機關的網站上查閱《目錄》,也可以到本機關辦公室(莆田市荔城中大道2169號,市政府1號樓403)查閱。
公開形式
對於主動公開的信息,本機關主要採取在網上公開和當面受理點公開兩種公開形式。本機關的當面受理點:本機關辦公室;辦公室時間:工作日。
本機關還將採用簡報、媒體、便民資料等輔助性的公開方式。
公開時限
各類信息產生後,本機關將在第一時間內予以公開,最遲自信息產生後的20日內公開。
二、依申請公開
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需要本機關主動公開以外的政府信息,可以向本機關申請獲取。本機關依申請提供信息時,根據掌握該信息的實際狀態進行提供,不負責對信息進行加工、統計、研究、分析或者其他處理。
受理機構
本機關信息公開申請受理機構:本機關辦公室;辦公地址:莆田市荔城中大道2169號,市政府1號樓403;辦公時間:工作日
受理程式
(一)提出申請
申請人向本機關申請公開政府信息的,應填寫《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表》(見附屬檔案,以下簡稱《申請表》)。《申請表》可以在本機關受理機構處領取,也可以在本機關網站上下載。申請人可通過聯繫電話諮詢相關申請手續。
為提高處理效率,申請人對所需信息的描述應儘量詳細、明確,若有可能,請提供信息的標題、發布時間、發文字號或者其他有助於明確信息的提示。
(二)申請方式
1、現場申請。申請人可以到本機關受理機構申請獲取政府信息,並填寫《申請表》。書寫有困難的可以口頭申請。
2、書面申請。申請人填寫《申請表》後,可以通過傳真、信函方式提出申請,通過信函方式申請的,應在信封左下角註明“政府信息公開申請”字樣。申請人如申請獲取與自身相關的政府信息的,應當持有效身份證件,當面提交書面申請。
3、網上申請。申請人可在本機關網站上填寫電子版《申請表》,通過電子郵件方式傳送至受理機構的電子信箱。
本機關不直接受理通過電話方式提出的申請,但申請人可以通過電話諮詢相應的服務業務。
(三)申請處理
1、本機關收到申請後,將從形式上對申請的要件是否完備進行審查,對於要件不完備的申請予以退回,要求申請人補正。
2、對不屬於本機關掌握的政府信息,本機關受理機構將及時告知申請人。如果能夠確定該信息掌握機關的,告知申請人聯繫方式。
3、申請獲取的信息如果屬於本機關已經主動公開的信息,本機關中止受理申請程式,告知申請人獲得信息的方式和途徑。
4、本機關根據收到申請的先後次序來處理申請,單件申請中同時提出幾項獨立請求的,本機關將全部處理完畢後統一答覆。鑒於針對不同請求的答覆可能不同,為提高處理效率,建議申請人就不同請求分別申請。
5、屬於不予公開的政府信息,告知申請人不予公開的理由。
三、監督方式及程式
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認為本機關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開義務的,可以向監督部門投訴,地址:莆田市荔城中大道2169號,市政府1號樓403
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也可以向監察機關或者上級政府機關投訴,接受投訴的機關將根據有關規定進行調查處理。

地理位置

地址:荔城中大道2169號市政府1號樓403
莆田市審計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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