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市城市生態綠心保護條例

《莆田市城市生態綠心保護條例》於2020年10月1日起正式施行。該條例是莆田市乃至福建省7個新獲得地方立法權的設區市中,第一部由人民代表大會審議通過的實體性法規。

該條例以“科學規劃、生態優先、嚴格保護、綠色發展”為原則進行制度設計,共五章三十二條,分別為總則、規劃與建設、保護與管理、法律責任和附則。其中,在規劃與建設一章,對綠心規劃的編制原則與程式、空間劃分與管制、產業引導與管理、村莊分類與規劃、村民住宅建設、周邊地區建設等重點問題作出規定。在保護與管理一章,從水、林、田、湖、濕地等層面,明確生態環境保護的具體要求;從歷史文化名村、傳統村落和歷史建築等方面,提出歷史文化遺產保護的具體規則。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莆田市城市生態綠心保護條例
  • 施行時間:2020年10月1日
  • 施行地點:莆田市
  • 類型:實體性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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