荷蘭財產稅

荷蘭財產稅指的是荷蘭對個人財產徵收的一種稅。徵稅範圍包括有形財產和無形財產。 但對一定價值以下的珠寶、家具、衣物、藝術品和人身保險證券、養老金等,不征財產稅。財產稅以納稅人的財產總額減去負債後的財產淨額,再減去免稅數額後的餘額作為計稅依據。

納稅人是每年1月2日前居住在荷蘭的個人,對每年1月2日後才移居荷蘭的個人,當年無財產稅納稅義務。納稅人繳納的財產稅,在計算個人所得稅時,不能從所得中扣除,但是已納的財產稅稅額與個人所得稅稅額合計超過年度徵稅所得80%的,退還其超過的稅額。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