荔浦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是荔浦縣地方人民政府主管荔浦縣住房和城鄉建設的政府機構。
主要職責
- 貫徹執行國家、自治區、有關城市規劃、村鎮規劃、工程建設、城市建設、村鎮建設、建築業、房地產業、市政公用事業的方針、政策和法規;提出全縣城鄉建設重大問題的政策建議,擬定全縣城鄉建設事業的發展戰略和中長期規劃並監督執行。
2.指導全縣城市規劃、勘察和市政工程測量工作;負責全縣城市總體規劃以及縣域城鎮體系規劃的審查報批;負責管理控制性規劃和村鎮規劃的編制;審定城鎮居民建房及單位建設項目負責建設工程選址和建設用地規劃、建設工程規劃的監督、管理,發放“一書兩證”。
3.負責指導和管理全縣建築活動和建築工程招標、投標工作,辦理建設工程的報建、報監、建設工程許可等手續。負責工程勘察、建築安裝、建設裝修的行業管理。
4.負責對全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工程質量和安全生產實施監督管理。組織或參與工程重大質量、安全事故的調查處理。
5.負責城市規劃、建設和管理的行政執法、執法監督、行政複議以及行政應訴工作。指導全縣住房和城鄉建設行政執法隊伍規範化建設,依法查處重大建設違規違法案件。
6.指導城鎮供水、排水、供電管網、國防光纜通信、供電管線埋設架設工作;城市建設檔案管理工作;會同水利部門管理城鎮防洪、排澇工作。
7.負責全縣建築施工、設備安裝、建築裝修等建築企業和勘察方案設計、房地產開發、市政工程、燃氣、公交等行業的資質審查和報批。
8.制訂全縣建設系統科技發展規劃、計畫,組織重大科技項目評審和新科技成果轉化及推廣套用。
9.制定全縣建設行業人才培訓規劃並指導實施。負責建設行業職工的培訓和繼續教育工作。負責行業各類執業資格、專業技術人員、執業註冊管理工作。
10.組織編制全縣住房保障建設規劃。負責房地產企業資質等級的審查報批和年度審驗;指導和會同有關部門編制城市綜合開發規劃和計畫並組織實施。
11.組織和指導全縣的建設、改造工作。負責縣內重點建設工程、項目施工全過程的組織協調和巨觀管理工作,指導、檢查、督促工程進度、安全生產、工程質量。
12.承辦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