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責
(一)貫徹落實黨和國家文化、旅遊、廣播電視、體育、文物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研究擬訂全市文化和旅遊政策措施。
(二)統籌規劃全市文化事業、文化產業及旅遊業發展,擬訂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推進文化和旅遊融合發展、體制機制改革。
(三)管理全市性重大文化、旅遊、體育活動,指導市文化和旅遊重點設施、公共基礎設施建設,組織全市旅遊整體形象和重點品牌推廣,促進文化、旅遊、體育產業對外合作和市場推廣,制定全市旅遊市場開發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推進全域旅遊。
(四)指導管理全市文藝事業,指導藝術創作生產,扶持體現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具有導向性代表性示範性的文藝作品,推動各門類藝術、各藝術品種發展。
(五)負責全市公共文化事業發展,推進公共文化服務體系建設和旅遊、體育公共服務建設,深入實施文化惠民工程,組織實施重大公益工程和公益活動,推進基本公共文化服務標準化、均等化。
(六)指導全市文化、旅遊科技創新發展,推進信息化、標準化建設。
(七)負責全市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擬訂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規劃,推動非物質文化遺產的保護、傳承、普及、弘揚和振興。
(八)指導管理全市文物和博物館事業,負責全市文物的保護、搶救、發掘、研究和展示利用工作,指導協調重大文物保護和考古項目的組織實施,指導文物、博物館管理機構業務建設,負責市級以上文物保護單位的申報、保護、維修、利用工作,指導監督大遺址保護管理與建設工作。
(九)統籌規劃全市文化、旅遊和體育產業,組織實施文化和旅遊資源普查、挖掘、保護和利用工作,促進文化、旅遊和體育產業發展。
(十)指導全市文化和旅遊市場發展,對市場經營進行行業監管。依法規範市場,實施依法設定的行政許可,推進行業信用體系建設。負責全系統安全監督管理工作,負責全市旅遊安全的綜合協調和監督管理,承擔全市旅遊經濟運行監測。
(十一)組織指導全市文化市場綜合執法,組織查處全市性、跨區域文化、文物、出版、廣播電視、電影、旅遊等市場的違法行為,督查督辦重大案件,維護市場秩序。
(十二)負責全市廣播電視行業管理,負責對廣播電視、網路視聽節目服務機構和業務的監管。推進廣播電視與新媒體新技術新業態融合發展。指導監管廣播電視廣告播放。負責廣播電視節目傳輸覆蓋、監測和安全播出監管。指導推進應急廣播建設。
(十三)指導管理全市民眾體育工作,推行全民健身計畫綱要,指導並開展民眾性體育活動,推動建立和完善全民健身服務體系。指導國家體育鍛鍊標準實施,開展國民體質監測。負責對公共體育設施的監督管理。
(十四)統籌規劃全市競技體育發展,指導全市體育運動項目的設定與布局。指導和推進青少年體育工作,指導全市體育訓練、競賽、青少年業餘訓練隊伍建設。組織協調、監督全市體育運動中的反興奮劑工作。負責市級以上綜合性體育競賽,組織參加國內和省內重大體育競賽。
(十五)指導管理全市文化和旅遊宣傳推廣和對外交流合作,組織開展大型交流推廣活動,推動荊楚文化走出去。
(十六)完成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負責機關日常運轉工作。組織協調機關和所 屬單位業務,督促重大事項的落實。承擔意識形態、精神文明建 設、會議服務、公文辦理、機要保密、檔案、信訪、綜合治理、 扶貧、鄉村振興等工作。協調安全監督管理工作。負責文化和旅 遊行業社會組織的監管工作。統籌協調人大建議、政協提案的辦 理工作。
(二)政策法規科(調研信息科)。組織擬訂全市文化和旅 游政策措施、文化和旅遊總體發展規劃並推進實施。協調重要課 題調研工作,撰寫重要文稿,承擔信息綜合、新聞宣傳、政務公 開等工作。組織協調文化和旅遊行業信息化、標準化工作。承擔 文化和旅遊領域體制機制改革工作。開展法律法規宣傳教育。承 擔機關行政複議和行政應訴工作。
(三)人事科。擬訂文化和旅遊人才隊伍建設、科技創新發 展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機關和所屬單位的幹部人事管理、機構 編制、隊伍建設、職稱評審、績效管理、教育培訓、幹部監督等 工作。組織開展文化和旅遊科研項目申報及成果推廣,指導相關 裝備技術提升。協調文化和旅遊高校共建和行業職業教育工作。
(四)財務科。負責部門預算和相關財政資金管理工作。負 責機關和所屬單位的基本建設、內部審計和政府採購工作。編制 文化和旅遊設施實施方案,指導全市重點及基層文化和旅遊設施 建設。負責全市文化和旅遊統計工作。負責機關財務和資產管 理,指導監督所屬單位財務、資產管理。
(五)市場管理科(行政審批科)。擬訂全市文化和旅遊市 場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對文化和旅遊市場經營進行行業監管, 並依法實施市場經營場所的安全監督管理。承擔文化和旅遊行業 信用體系建設工作。承擔旅遊經濟運行監測、假日旅遊市場、旅 游安全綜合協調和監督管理職責。指導監督全市文化市場綜合執 法工作,承擔文物行政執法督察職責,組織查處和督辦重大案 件。依法負責文化、旅遊、廣播電視、文物、體育有關的行政審 批工作。
(六)產業發展科。擬訂全市文化和旅遊產業政策、發展規 劃並組織實施。指導促進文化產業相關門類和旅遊產業及新型業 態發展,負責文化產業統計。促進文化、旅遊與相關產業融合發 展。指導文化產業園區、文化產業基地和區域性特色文化產業群 建設,指導文化創意產品創新開發。指導全市文化和旅遊重點項 目申報、建設。
(七)藝術科。擬訂全市戲曲、戲劇、音樂、舞蹈、美術等 文藝事業發展規劃、文藝精品創作生產和扶持政策並組織實施。 扶持體現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具有導向性代表性示範性的文藝 作品和代表地方特色的文藝院團。推動各門類藝術、各藝術品種 發展。指導專業藝術院團業務建設和體制改革。協調指導管理全 市性藝術展演、展覽、展播等重大文藝活動。監督管理文化行業 藝術考級工作。
(八)公共文化科。擬訂全市公共文化服務政策及事業發展 規劃並組織實施。承擔全市公共文化服務的指導、協調和推動工 作。指導民眾文化、少數民族文化、未成年人文化和老年人文化 工作。協調推進文化和旅遊公共設施建設,指導圖書館、文化館 事業和基層綜合性文化服務中心建設。指導公共數字文化和古籍 保護工作。
(九)廣播電視管理科。擬訂全市廣播電視事業發展規劃並 組織實施,負責廣播電視行業管理,推進廣播電視與新媒體新技 術新業態融合發展。負責廣播電視、網路視聽節目服務機構和業 務的監管,指導監管廣播電視廣告播放。負責廣播電視節目傳輸 覆蓋、監測和安全播出監管。負責全市衛星電視接收設施及境外 落地電視節目接收的監督管理。指導推進應急廣播建設和農村智 能廣播網建設。
(十)旅遊管理科。擬訂全市旅遊公共服務政策及發展規劃 並組織實施。承擔全市文化和旅遊資源普查、規劃、開發和保 護,指導全市旅遊公共服務。指導推進全域旅遊。指導全市重點 旅遊區域、目的地、旅遊線路的規劃和鄉村旅遊、生態旅遊、休 閒度假旅遊發展。指導重點旅遊景區景點建設、智慧化建設和旅 游廁所革命相關工作。指導旅遊產品創新開發。承擔紅色旅遊相 關工作。(十一)旅遊促進科。擬訂全市文化和旅遊宣傳推廣規劃並 組織實施。承擔全市文化和旅遊整體形象和產品宣傳推廣工作, 指導協調全市文化和旅遊的整體宣傳以及重點文化和旅遊區域、 目的地和線路宣傳推廣工作。組織全市大型文化和旅遊節慶展會 活動,協調開展宣傳推廣和對外交流合作活動。
(十二)民眾體育科。擬訂全市民眾體育發展規劃。推行全 民健身計畫綱要,推動建立和完善全民健身服務體系。指導開展 民眾性體育活動。指導和推動高校體育、職工體育、老年人體 育、社區體育、農村體育、公安幹警體育、少數民族體育和殘疾 人體育及其他社會體育的發展。負責新全民健身項目的申報、指 導和管理。推行社會體育指導員和國民體質監測制度。指導國家 體育鍛鍊標準實施。負責市體育總會相關工作。
(十三)競技體育科。擬訂全市競技體育、學校體育發展規 劃,制定青少年業餘訓練管理制度。指導全市體育訓練、競賽、 青少年業餘訓練隊伍建設工作。組織協調重大比賽,負責全市綜 合性運動會的競賽工作,組隊參加省級及以上體育競賽。負責運 動員、裁判員技術等級管理工作。負責體育項目發展規劃和申報 工作。管理體育彩票的銷售和公益金的使用。指導公共體育設施 建設和監督管理工作。負責開展反興奮劑工作。
(十四)文物保護與考古科。擬訂全市不可移動文物保護規 劃並組織實施,負責世界文化遺產和市級以上文物保護單位申 報、保護、維修、利用規劃與項目管理。負責全市考古調查、勘 —8 —探、發掘的管理監督。組織協調重點項目建設中的文物保護工 作,指導協調重點文物保護工程方案的設計、論證、施工、驗收 及監測等工作。指導大遺址保護與國家考古遺址公園建設。
(十五)博物館與社會文物科(非物質文化遺產科)。擬訂 全市博物館事業、文物科技保護、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規劃並組 織實施。負責可移動文物保護、管理、利用工作,指導博物館工 作,推動博物館公共文化服務體系建設。組織開展非物質文化遺 產保護工作,申報、評審非遺代表項目,組織非遺研究、宣傳和 傳播工作。
直屬機關黨委。負責機關和所屬事業單位的黨群工作。
離退休幹部科。負責離退休幹部工作。
直屬單位
荊州市文化市場綜合執法支隊
荊州市藝術劇院
荊州體育中心
荊州體育場
荊州市圖書館
荊州市體育運動學校
荊州市民眾藝術館
荊州市萬壽寶塔管理中心
荊州博物館
荊州文物保護中心
現任領導
局長:楊帆
黨組副書記、副局長:熊汪銀
副局長:張輝金
所獲榮譽
2021年4月28日,入選2020年度基層廣播電視統計工作擬表揚優秀集體公示名單。
2021年9月2日,荊州市文化和旅遊局(體育局)被國家體育總局授予“2017-2020年度全國民眾體育先進單位”稱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