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介紹
自然資源,基礎設施,農村經濟,特色產業,人口衛生,文化教育,村務公開,基層組織,發展重點,
自然資源
全村有耕地總面積791.00畝(其中:田108.00畝,地683.00畝),人均耕地0.83畝,主要種植玉米、水稻等作物;擁有林地9771.00畝,其中經濟林果地0.00畝,人均經濟林果地0.00畝,主要種植無等經濟林果; 其他面積1230.00畝。
于光遠的定義
狹義的自然資源
的自然資源則包括實物性自然資源和舒適性自然資源的總和。[1]
聯合國環境規劃署(UNEP)對自然資源的定義
在一定時間和一定條件下,能產生經濟效益,以提高人類當前和未來福利的自然因素和條件。
自然環境中與人類社會發展有關的、能被利用來產生使用價值並影響勞動生產率的自然諸要素,通常稱為自然資源,可分為有形自然資源(如土地、水體、動植物、礦產等)和無形的自然資源(如光資源、熱資源等)。自然資源具有可用性、整體性、變化性、空間分布不均勻性和區域性等特點,是人類生存和發展的物質基礎和社會物質財富的源泉,是可持續發展的重要依據之一。對自然資源,可分類如下:生物資源,農業資源,森林資源,國土資源,礦產資源,海洋資源,氣候氣象,水資源等。
基礎設施
農村經濟
該村2010年農村經濟總收入252.30萬元,其中:種植業收入40.00萬元,畜牧業收入90.00萬元(其中,年內出欄肉豬392頭,肉牛25頭,肉羊700頭); 林業收入0.00萬元, 第二、三產業收入106.50萬元, 工資性收入6.00萬元。農民人均純收入2023.00元,農民收入以種、養殖業等為主。全村外出務工收入6.00萬元,其中,常年外出務工人數80人 ,在省內務工78人,到省外務工2人。
特色產業
該村的主要產業為種、養殖業,主要銷售往本縣。2010年 主產業全村銷售總收入15.00萬元, 該村目前正在發展無特色產業,計畫大力發展種、養殖業產業。
特色產業的本質是“我”最擅長的經濟,是具有比較優勢的產業,因此是有市場競爭力的產業。特色產業的形成固然離不開政府扶持,但更重要的是市場內生。政府的作用是營造環境,誘致市場主體創業。市場主體追求利潤,必然根據本地要素稟賦實際選擇適宜的產業,從而形成特色產業。從過去的經驗教訓看,還要處理好“取”與“予”的關係。在“特色”剛剛顯露時就急著“增收”,只會扼殺“特色”。
特色產業的理想狀態無疑是“產業集群”。集群本身是一種特色。聚集主要有兩種模式:一是縱向型。圍繞成長起來的特色產業,眾多上游、中間、下游企業聚集起來,形成一個個完整的生產鏈;二是橫向型,即同類或相似企業、產品聚集,形成專業生產、銷售中心。聚集降低了企業生產成本,減少了市場的信息不對稱,形成經濟成長極,提升了經濟競爭力;不僅帶動相關產業的發展,而且增強市場機制,激發人們的創業意識,最終促進產業經濟全面發展。
人口衛生
該村現有農戶218戶,共鄉村人口985人,其中男性550人,女性435人。其中農業人口985人,勞動力450人。 到2010年底,全村參加農村社會養老保險0;參加農村合作醫療948人, 村民的醫療主要依靠村衛生所, 距離村委會衛生所2.00公里,距離鎮衛生院28.00公里。 人畜混居的農戶0戶。
文化教育
該村小學生就讀到茂麓國小,中學生就讀到舍塊中學。該村距離國小校0.00公里,距離中學28.00公里。目前該村義務教育在校學生中,小學生91人,中學生46人。
關於文化的分類 H. H. Stern(1992:208)根據文化的結構
文化教育
和範疇把文化分為廣義和狹義兩種概念。廣義的文化即大寫的文化(Culture with a big C),狹義的文化即小寫的文化(culture with a small c)。廣義地說,文化指的是人類在社會歷史發展過程中所創造的物質和精神財富的總和。它包括物質文化、制度文化和心理文化三個方面。物質文化是指人類創造的種種物質文明,包括交通工具、服飾、日常用品等,是一種可見的顯性文化;制度文化和心理文化分別指生活制度、家庭制度、 社會制度以及思維方式、宗教信仰、審美情趣,它們屬於不可見的隱性文化。包括文學、哲學、政治等方面內容。狹義的文化是指人們普遍的社會習慣,如衣食住行、風俗習慣、生活方式、行為規範等。
村務公開
該村到2010年底,該村已簽定農業承包契約238份,農村土地承包面積714.91畝,其中土地流轉面積0.00畝。是建立了農村公益事業建設“一事一議”制度,其中,一事一議籌資額 0.00 元(人均 元),一事一議籌勞0個(勞均0個)。年末集體總收入1.30萬元,有固定資產7.21萬元,年末集體有收益0.00萬元,農村財務管理實行委託管理,定期開展村務公開,是成立了民主理財小組,主要以貼上公告、黑板報、會議等方式公開。
早在1985年,江蘇、山東、河南等省家庭聯產承包責任制搞得較好的個別農村就採用召開會議、張榜公布、印發手冊等形式,公布村集體財務收入、宅基地劃分和計畫生育指標分配等情況。1988年村民委員會組織法在全國試行後,福建、山西等24個省、自治區、直轄市地方法規規定村民委員會在辦理本村公共事務和公益事業的經費要按時公開,山西、陝西、四川、西藏、江蘇等省、自治區還強調:村民委員會的財務實行公開。1990年12月,中共中央批轉《全國村級組織建設工作座談會紀要》的通知,要求各地"增加村務公開的程式,接受村民對村民委員會工作的監督。"1994年10月,中共中央下發了《關於加強農村基層組織建設的通知》,要求各地廣泛開展依法建制、以制治村、民主管理活動,提出要抓好"村務公開"制度建設,"凡是涉及全村民眾利益的事情,特別是財務開支、宅基地審批、當年獲準生育的婦女名單及各種罰款的處理等,都必須定期向村民張榜公布,接受村民監督。"1997年4月,中紀委在天津市寶坻縣召開七省、直轄市村務公開工作座談會,推廣寶坻經驗。1997年8月,民政部下發了《關於進一步建立健全村務公開制度,深化農村村民自治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民政部門提高認識,加大對村務公開工作的指導力度。
基層組織
該村設黨小組4個,黨員總數17人,黨員中男黨員16人,女黨員1人。 團員8人。
農村基層組織的領導核心是基層黨組織
推進農村改革發展,關鍵在黨。十七屆四中全會指出:“黨的基層組織是黨全部工作和戰鬥力的基礎,是落實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各項工作任務的戰鬥堡壘。”農村基層黨組織是黨在農村工作的基礎,是貫徹落實黨的方針政策、推進農村改革發展的戰鬥堡壘,是領導農民民眾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的核心力量。農村基層黨組織的領導核心地位決定了其作用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農村基層黨組織是黨的組織基礎
中國共產黨是有組織的統一整體,它是由黨的中央、地方和基層組織按照民主集中制組織起來的統一整體。其中,黨的中央組織是黨的首腦和核心,黨的地方組織是連線中央和基層的中間環節,而黨的基層組織是黨的組織體系的基礎。農村基層組織更是這基礎中不可或缺的組成部分。到2008年底,中國共產黨黨員總數為7593.1萬名,現有基層組織371.8萬個,而全國34324個鄉鎮中,34321個鄉鎮建立了黨組織。60.6萬個建制村中,60.5萬個建制村建立了黨組織,占具備建立黨組織條件建制村總數的99.98%。正是這些農村基層組織,成為黨組織發展壯大從而服務於廣大農民的堅實的基礎。
農村基層黨組織是黨聯繫農民民眾的橋樑和紐帶
農村基層黨組織是建立在農民民眾生產生活的現場,居於農民民眾之中,處於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的第一線,同農民民眾保持著廣泛而又密切的聯繫。因而成為黨的領導機關密切聯繫農民民眾的基本紐帶。這種紐帶作用的具體表現是:一方面農民民眾的意見、要求、困難和願望,通過農村基層黨組織反映到黨的領導機關中來;另一方面,黨的路線、方針、政策,通過農村基層黨組織貫徹到農民中去,變為廣大農民民眾的自覺行動。
發展重點
該村存在的主要困難和問題是:全村基礎設施差,交通不方便。。 該村今後的發展思路和重點是:發展思路及發展產業:1、解決全村八條共10公里三面光水溝的修建。2、修通全村5個村民小組的公路。3、扶持全村5個村民小組的熱帶水果種植。。
我國農村正在發生新的變革,我國農業參與國際合作和競爭正面臨新的局面,推進農村改革發展具備許多有利條件,也面對不少困難和挑戰,特別是城鄉二元結構造成的深層次矛盾突出。農村經濟體制尚不完善,農業生產經營組織化程度低,農產品市場體系、農業社會化服務體系、國家農業支持保護體系不健全,構建城鄉經濟社會發展一體化體制機制要求緊迫;農業發展方式依然粗放,農業基礎設施和技術裝備落後,耕地大量減少,人口資源環境約束增強,氣候變化影響加劇,自然災害頻發,國際糧食供求矛盾突出,保障國家糧食安全和主要農產品供求平衡壓力增大;農村社會事業和公共服務水平較低,區域發展和城鄉居民收入差距擴大,改變農村落後面貌任務艱巨;農村社會利益格局深刻變化,一些地方農村基層組織軟弱渙散,加強農村民主法制建設、基層組織建設、社會管理任務繁重。總之,農業基礎仍然薄弱,最需要加強;農村發展仍然滯後,最需要扶持;農民增收仍然困難,最需要加快。我們必須居安思危、加倍努力,不斷鞏固和發展農村好形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