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名市衛生局

茂名市衛生局

茂名市衛生局是茂名市人民政府主管全市衛生工作的職能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茂名市衛生局
  • 地址:茂名市
  • 職責:制定重大疾病的防治規劃
  • 類別:政府部門
主要職責,領導班子,內設機構,人員編制,

主要職責

(一)貫徹落實國家關於衛生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研究擬訂地方衛生工作的規範性檔案並組織實施。
(二)擬訂地方衛生事業發展規劃和區域衛生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各地合理配置衛生資源。
(三)擬訂農村衛生、社區衛生、婦幼衛生(含母嬰保健)工作規劃和管理辦法,指導全市初級衛生保健規劃和母嬰保健專項技術的實施。
(四)制定重大疾病的防治規劃,組織對重大疾病的綜合防治。
(五)研究醫療機構改革政策,擬訂全市醫療衛生機構設定規劃並組織實施;擬定衛生技術人員職業道德規範,貫徹落實醫務人員執業標準和醫療質量標準,規範服務行為。
(六)擬訂全市。醫學科研和醫學教育發展規劃,組織醫藥衛生科研攻關,組織推廣醫學科研成果的普及套用。
(七)依法監督管理血站、單採血漿站的采供血及臨床用血質量;協調組織全市無償獻血工作。
(八)擬訂衛生人才發展規劃,組織、指導全市衛生技葛欠術人員資格認定和職稱評審,組織實施衛騙阿講生機構編制標準。
(九)依法監督管理全市傳染病防治和食品、職業、
環境、放射和學校衛生工作,組織實施食品、化妝品質量管理規範並負責認證工作。
(十)貫徹中西醫並重方針,推進中醫藥的繼承與
創新,推動中醫藥現代化。
(十一)組織調度全市衛生技術力量,對重大突發
疫情、病情和自然災害中的傷病員實施緊急處理,防止和控制疫情、疾病的發生、蔓延。
(十二)組織醫療衛生方面的對外合作交流和衛生
援外工作。
(十三)負責市愛國衛生運動委員會的日常工作。
(十四)負責幹部保健工作。
(十五)承辦市人民政府和省衛生廳交辦的其他事項。

領導班子

局長: 黃 權
黨組書記阿戲抹兆、副局長: 李 華
黨組成員、副局長: 卿竹松
黨組成員、副局長: 黃偉東
黨組成民諒漿員、副調研員:黃慶德

內設機構

市衛生局設7個職能科(室):
1、辦公室
協助局領導組織綜合性政策調研,擬訂衛生工作重大政策,負責綜合協調機關政務、事務工作;負責會議、組織、文秘檔案、機要保密、信息信訪、宣傳報導、對外交流和外事工作;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安全保衛工作。
2、規劃財務科
擬訂全市衛生事業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指導全市區域衛生規劃和衛生資源的合理配置;研究提出醫療衛生服務價格建議;管理和安排市級衛生事業經費;監督局直屬單位基建年度計畫的執行,指導基層衛生機構的改造建朵腿市禁設;嚴格控制全市大型醫用設備裝備的配置;對局機關和直屬單位財務進行監督和內部審計;負責衛生統計分析;負責機關財務作。
3、醫教科
研究指導全市醫療機構改革,擬訂全市醫療機構的設定規劃、管理制度和服務標準,組織實施醫護人員執業標準、服務規範和職業道德規範;監督醫療機構的醫療護理質量和服務質量,依法監督管理血站、單採血漿站的采供血及臨床用血質量;負責中外合資醫療機構和境外醫師來茂行醫的管霸試乃理;負責醫療事故處理、醫療廣告審查和幹部保健工作。擬定衛生科技教育發展規劃和管理辦法;組織協調省級和市級重點醫學科研項目的攻關、醫學科技成果的普及套用;負責衛生教育、培訓工作;協助有關部門制定中等醫學教育規劃和招生計畫。
4、中醫科
貫徹執行國家、省關於中醫工作的方針、政策、法規,擬訂中醫事業發展規劃;組織全市性重大中醫藥科研項目攻關,推進中醫藥的繼承和創新,推動中醫藥現代化。
5、衛生法制與監督科(掛市愛國衛生運動委員會辦公室牌子)
指導全市衛生系統法制宣傳教育;擬訂和實施衛生監督工作規劃與規章制度;負責衛生行政複議和對衛生執法的監督。監督管理全市食品、職業、環境、放射、學棕罪奔校衛生和大型醫療設備套用質量等。承擔市愛國衛生運動委員會的日常工作。
6、疾病控制科(基層衛生科)
擬訂傳染病、地方病;慢性非傳染性疾病及與公共衛生相關疾病的防治規劃並組織實施;擬訂全市衛生防疫防病機構建設規劃和基層防保組織工作規範並組織實施;組織調度全市衛生技術力量,對重大突發疫情、病情實施緊急處置,防止和控制疫情、病情的發生和蔓延。擬訂農村衛生、社區衛生、婦幼衛生(含母嬰保健)的發展規劃和服務標準;組織、指導初級衛生保健規劃、母嬰保健專項技術的實施;會同有關部門擬訂計畫生育技術的衛生標準,監督計畫生育技術服務質量;統籌協調健康教育工作。
7、人事科
擬訂全市衛生人才發展規劃;組織指導衛生專業技術職務資格評審、認定;負責局機關和直屬單位的人事管理和衛生專家管理工作;負責局機關和直屬單位的統戰、工會、共青團、婦女和計畫生育工作;負責局機關及指導直屬單位的黨務、政治思想教育工作;負責局機關及指導直屬單位的紀檢、監察和行風建設工作。

人員編制

市衛生局機關行政編制24名,事業編制6名。其中:局長1名,副局長3名;科長8名(含機關黨組織專職副書記1名),副科長5名。
4、中醫科
貫徹執行國家、省關於中醫工作的方針、政策、法規,擬訂中醫事業發展規劃;組織全市性重大中醫藥科研項目攻關,推進中醫藥的繼承和創新,推動中醫藥現代化。
5、衛生法制與監督科(掛市愛國衛生運動委員會辦公室牌子)
指導全市衛生系統法制宣傳教育;擬訂和實施衛生監督工作規劃與規章制度;負責衛生行政複議和對衛生執法的監督。監督管理全市食品、職業、環境、放射、學校衛生和大型醫療設備套用質量等。承擔市愛國衛生運動委員會的日常工作。
6、疾病控制科(基層衛生科)
擬訂傳染病、地方病;慢性非傳染性疾病及與公共衛生相關疾病的防治規劃並組織實施;擬訂全市衛生防疫防病機構建設規劃和基層防保組織工作規範並組織實施;組織調度全市衛生技術力量,對重大突發疫情、病情實施緊急處置,防止和控制疫情、病情的發生和蔓延。擬訂農村衛生、社區衛生、婦幼衛生(含母嬰保健)的發展規劃和服務標準;組織、指導初級衛生保健規劃、母嬰保健專項技術的實施;會同有關部門擬訂計畫生育技術的衛生標準,監督計畫生育技術服務質量;統籌協調健康教育工作。
7、人事科
擬訂全市衛生人才發展規劃;組織指導衛生專業技術職務資格評審、認定;負責局機關和直屬單位的人事管理和衛生專家管理工作;負責局機關和直屬單位的統戰、工會、共青團、婦女和計畫生育工作;負責局機關及指導直屬單位的黨務、政治思想教育工作;負責局機關及指導直屬單位的紀檢、監察和行風建設工作。

人員編制

市衛生局機關行政編制24名,事業編制6名。其中:局長1名,副局長3名;科長8名(含機關黨組織專職副書記1名),副科長5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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