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名市十屆人大常委會第十五次會議

茂名市第十屆人大常委會第十五次會議,於2008年8月27日在市人大常委會會議室舉行,會議學習貫徹省委8號檔案精神,聽取和審議了市政府落實《茂名市人大常委會對市政府關於高州水庫周圍生態環境保護工作審議意見》情況報告;聽取了市政府關於全市2008年上半年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畫執行情況匯報、全市社會保險費徵收及社會保險基金管理使用工作情況匯報、廉租房建設情況匯報、全市村社區“兩委”換屆選舉工作情況匯報;審議通過了市人大常委會《關於市人大常委會組成人員出席常委會會議的守則》;進行了人事任免。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茂名市十屆人大常委會第十五次會議
  • 召開時間:2008年8月27日 
會議內容,出席人員,列席人員,

會議內容

會議進行了以下議程:
一、市人大常委會常務副主任宋壽金作了學習貫徹省委8號檔案精神的報告。
二、聽取和審議了市政府落實《茂名市人大常委會對市政府關於高州水庫周圍生態環境保護工作審議意見》情況報告。
會議認為,一年來,市政府對市人大常委會的審議意見高度重視,多次在市政府常務會議上進行了專門研究和部署,採取多種措施認真落實,下大決心積極推進高州水庫周圍生態環境保護工作,取得重大進展。
會議指出,市政府在落實市人大常委會的審議意見中主要還存在兩方面的問題: (一)有的工作抓得不夠緊,進展較慢。(二)庫區生態環境保護面臨的形勢依然嚴峻。
會議要求市政府:(一)儘快制定與《高州水庫水源和生態保護方案》相配套的各項具體實施方案和項目計畫,將方案細化,抓緊落實。(二)加快環境基礎設施建設步伐,遏制生產、生活和醫療污水垃圾對水庫水質的污染。(三)採取強有力措施,保護好庫區森林資源。(四)要繼續多渠道籌集資金,加大投入。(五)加強領導,落實責任。(六)要充分調動高州市政府和庫區有關鎮政府的積極性。
三、聽取了市政府關於全市2008年上半年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畫執行情況匯報;全市社會保險費徵收及社會保險基金管理、使用工作情況匯報;廉租房建設情況匯報;全市村、社區“兩委”換屆選舉工作情況匯報。
四、審議通過了市人大常委會《關於市人大常委會組成人員出席常委會會議的守則》。
五、進行了人事任免。根據市中級人民法院院長譚掌泉的提請,任命:劉浩江為茂名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委員、徐忠聖為茂名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員、莫挺為茂名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員、陸小弘為茂名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員、李華聰為茂名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員、王志華為茂名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員。根據市人民檢察院檢察長劉先進的提請,任命梁日生為茂名市人民檢察院檢察員。

出席人員

市人大常委會常務副主任宋壽金,副主任 龐漢瑞、吳傑斌、李喜氣、歐蘭芳、盧方圓,秘書長周安敏和市人大常委會委員共33人出席了會議。

列席人員

市政府副市長陳亞春,市中級人民法院院長譚掌泉、市人民檢察院副檢察長李韜,部分市十屆人大代表,各縣(市、區)人大常委會及市直有關單位負責人等列席了會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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