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名市人民檢察院

茂名市人民檢察院

茂名市人民檢察院是廣東省茂名市境內的檢察機關,辦公地址位於茂名市茂名大道47號(高州市中醫院急救中心南)。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茂名市人民檢察院
  • 辦公地址:茂名市茂名大道47號(高州市中醫院急救中心南)
歷史沿革,機構職責,內設機構,現任領導,所獲榮譽,

歷史沿革

1954年3月1日,茂名縣人民檢察署成立,是茂名最早建立的檢察署,位於今茂名高州市,同年12月23日,茂名縣人民檢察署改稱茂名縣人民檢察院,系茂名市人民檢察院的前身。
1959年1月,茂名市人民檢察院正式成立,位於今茂名市茂南區。
1967年,受文化大革命影響,檢察各項業務工作中止。
1978年12月,茂名市人民檢察院恢復重建,於1979年3月23日正式掛牌辦公,內設4個科室。重建後至1983年,茂名四縣一市檢察院的檢察業務歸屬湛江檢察分院管理。
1983年,茂名實行市管縣體制,原湛江地區的信宜、高州、電白、化州四縣改由茂名市管轄。茂名市人民檢察院確立為地市級檢察機構,管轄高州、信宜、化州、電白四縣檢察院。
1984年1月,茂名市人民檢察院遷入位於今茂南區人民北路的辦公大樓,設有8個內設機構和1個派出檢察院。
2002年1月25日,茂名市人民檢察院業務技術綜合大樓落成,院址從人民北路遷至現址迎賓三路173號。

機構職責

依法對全市重大刑事案件審查批准逮捕、決定逮捕、開展立案監督、提起公訴;依法對監察機關移送的職務犯罪案件採取強制措施、審查起訴、提起公訴;依法對刑事訴訟、民事訴訟、行政訴訟和行政執法活動實施法律監督;依法提起公益訴訟;對刑事案件判決、裁定的執行和看守所、監獄的執法活動實施法律監督;依法對司法工作人員利用職權實施的非法拘禁、刑訊逼供、非法搜查等侵犯公民權利、損害司法公正犯罪進行立案偵查,並決定逮捕和審查起訴;受理單位和公民的控告、申訴以及犯罪嫌疑人自首;對檢察工作中具體運用法律問題進行研究,通過有關程式向上級提出立法及司法解釋建議,制訂全市有關檢察工作的規定、辦法和實施細則。

內設機構

第一檢察部
第二檢察部
第三檢察部
第四檢察部
第五檢察部
第六檢察部
第七檢察部
法律政策研究室
案件管理室
辦公室
政治部
檢察技術信息科
計畫財務裝備科
司法警察支隊
派駐茂名市看守所檢察室
派駐茂名監獄檢察室
機關服務中心

現任領導

黨組書記、檢察長:-
黨組副書記、副檢察長:朱冠恆
黨組成員、副檢察長:黃兵國
黨組成員、副檢察長:鄭碩成
副檢察長:陳海清
黨組成員、政治部主任:鄧峰

所獲榮譽

2021年6月,茂名市人民檢察院第三檢察黨支部被中共茂名市委授予“茂名市先進基層黨組織”稱號。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