舉火

舉火

舉火,指點火;過活,維持生計。見《禮記·問喪》:“水漿不入口,三日不舉火,故鄰里為之糜粥以飲食之。”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舉火
  • 外文名:light a kitchen fire
  • 拼音:jǔ huǒ
  • 注音:ㄐㄨˇ ㄏㄨㄛˇ
基本解釋,引證解釋,

基本解釋

1. [light a kitchen fire]∶生火做飯。
舉火
三日不舉火,十年不製衣。——《莊子·讓王
2. [light a fire]∶點火。
舉火示警。

引證解釋

1. 生火做飯。
莊子·讓王》:“三日不舉火,十年不製衣。”
馮夢龍東周列國志》第十八回:“是晚,下寨休軍,桓公命舉火,索衣冠甚急。”
2. 引申為生活;過活。
晏子春秋·雜下十二》:“國之閒士,待臣而舉火者數百家。”
范仲淹《竇諫議錄》:“以至四方賢士,賴公舉火者,不可勝數。”
田蘭芳《明河南參政袁公墓志銘》:“(袁可立子袁樞)性慷慨,俠烈慕義,急人之急。待以舉火者,常數十族。”
魯迅《書信集·致鄭振鐸》:“我自然不待此款舉火,不過書店方面,是似乎應該不盤算人的緩急的。”
3. 點火;升起烽火。
史記·孝武本紀》:“泰山上舉火,下悉應之。”
墨子·號令》:“晝則舉熢,夜則舉火。”
4. 引申為興兵。
文徵明《南京太常寺卿嘉禾呂公行狀》:“且賊舉火向內,恃有應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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