興安盟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興安盟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興安盟住房和城鄉建設局,興安盟行政公署政府工作部門。2021年6月,被評為內蒙古自治區脫貧攻堅先進集體。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興安盟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 局長:王福順 
主要職責,領導分工,內設機構,所屬單位,所獲榮譽,

主要職責

(一)參與起草全盟住房和城鄉建設規範性檔案,提出全盟住房和城鄉建設重大問題的政策建議,組織編制並實施住房和城鄉建設事業發展規劃。
(二)推進住房制度改革,建立多主體供給、多渠道保障、租購併舉的住房制度。指導城鎮住房保障工作,擬訂城鎮住房保障政策並監督實施。
(三)承擔房地產市場監管和房地產業發展工作。組織擬訂房地產市場監管和調控政策、規章制度並監督執行。擬訂房地產業發展規劃和產業政策。擬訂房地產開發、房屋交易管理、房屋租賃、房屋面積管理、房地產估價與經紀管理、物業管理、房屋徵收的規章制度並監督執行。指導監督房屋產權管理工作,協同指導房屋登記工作。
(四)監督實施國家、自治區工程建設標準和有關行業標準。制定全盟工程建設補充計價依據。承擔建設工程造價管理工作。參與擬訂建設項目可行性研究評價方法、經濟參數、建設規範和工程造價的管理制度。參與擬訂公共服務設施(不含通信設施)建設規範並監督執行。監督各類工程建設標準、計價依據的實施,組織發布工程建設定額和工程造價信息。
(五)監督管理建築市場,規範市場主體行為。擬訂規範建築市場、行業監管和建設活動的規章制度並監督執行。擬訂建築業、勘察設計業、工程監理諮詢業的行業發展政策、中長期規劃並指導實施,負責相關企業、單位的監督管理。管理和指導室內裝飾業。引導建築企業參與對外承包、建築勞務合作。
(六)按照監管許可權承擔本行政區域內已取得施工許可的房屋建築及市政基礎設施工程質量、安全生產監管責任。擬訂建築工程質量、建築安全生產、施工許可和工程竣工驗收備案的政策、規章制度並監督執行。制定相關技術政策並指導實施。參與工程重大質量、安全事故的調查處理。指導監督房屋建築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抗震防災、施工圖審查(含消防設計審查)、施工許可、工程竣工驗收及備案和工程質量檢測工作。
(七)指導城市勘察、市政工程測量、城市地下空間開發利用和城市雕塑工作。擬訂城市修補和生態修復的政策和制度並監督執行。會同文物主管部門負責歷史文化名城(鎮、村)的保護和監督管理工作。
(八)指導城市建設和管理工作。擬訂城市建設、管理的政策和制度並指導實施。組織編制城市建設和市政公用事業的中長期發展規劃並指導實施。指導城市市政公用設施建設和運行安全管理工作。負責城市建設檔案管理工作。
(九)指導城市管理執法工作。制定城市管理執法監督的政策和制度並監督執行。指導監督集中行使住房和城鄉建設領域以及與城市管理相關的跨部門、跨領域的相關行政處罰工作。組織查處住房和城鄉建設領域重大案件。
(十)指導村鎮建設工作。擬訂小城鎮和村莊建設的政策、發展規劃並指導實施。指導全盟農村牧區住房建設和危房改造工作。指導全盟重點鎮建設和傳統村落、傳統建築的保護髮展工作。
(十一)組織擬訂建築節能、城鎮減排相關政策和發展規劃並監督實施。制定綠色建築、裝配式建築發展規劃並指導實施。指導新型牆體材料發展工作。組織申報建築節能項目。指導綠色建材推廣套用、綠色建築發展並對評價標識進行監督管理。配合安排節能專項資金。組織擬訂住房和城鄉建設的科技發展規劃和經濟政策,指導行業科技管理與成果轉化和新技術、新產品的推廣套用。組織科技合作、引進與創新工作。指導散裝水泥產業發展。
(十二)指導住房和城鄉建設領域人才隊伍建設,開展對外交流與合作。
(十三)根據相對集中許可權改革要求,經盟行署劃轉的審批事項,不再承擔審批職責,承擔監管職責。
(十四)完成盟委、行署交辦的其他任務。

領導分工

黨組書記、局長:王福順
黨組成員、副局長:楊憲宏 
黨組成員、副局長:陳君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負責機關日常運轉,承擔保密機要、信息宣傳、信訪綜治、督查督辦、應急處理、固定資產、城市建設檔案管理等工作。組織協調政務公開和社會信用體系建設。擬定行業人才培養和發展政策、規劃並監督實施。負責機關離退休人員工作。指導實施國家行業職業標準、執業資格標準、專業技術資格標準。參與起草全盟住房和城鄉建設規範性檔案。承擔全盟住房和城鄉建設重大政策研究。協調深化改革工作。承擔規範性檔案合法性審查、公平競爭審查、行政複議、行政應訴等工作。指導全盟行業法治建設。參與重大違法違規案件查處。負責機關財務工作。負責綜合管理本級建設事業各項資金和內部審計。負責住房和城鄉建設系統收費管理工作。指導監督局屬單位的財務管理、資產管理工作。
(二)住房保障與房地產監管科。
組織擬訂全盟住房制度改革和住房保障政策並監督實施。組織編制全盟保障性住房建設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監督實施。指導保障性住房建設。承辦中央和自治區保障性安居工程資金安排有關事項。負責全盟直屬部門(單位)住房補貼審核工作。承擔盟住房委員會辦公室和保障性安居工程領導小組辦公室日常工作。擬訂全盟房地產業發展規劃和產業政策並監督執行。擬訂房地產市場調控的政策措施並監督實施。擬訂房屋徵收、房屋交易、房屋中介的規章制度並監督實施。負責擬訂房地產開發、房屋預銷售、樓盤表的建立、購房資格審核、房源驗核、房屋交易契約網簽備案、房屋交易資金監管以及房屋抵押等規定並監督執行。管理全盟房地產市場信息系統和個人住房信息系統。
(三)建築市場監管科。
擬訂規範建築市場、房屋建築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招標投標、建設監理、契約管理、工程管理等方面的政策制度並監督實施。擬訂勘察設計、建築施工、建築裝修裝飾、室內裝飾、建設監理的政策、規章制度並監督實施。負責建築業企業、室內裝飾企業、勘察設計諮詢單位、建設監理單位資質、註冊人員及其從事建築活動的監督管理工作。負責房屋建築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招投標、公共資源交易平台和建築市場誠信體系監督管理工作。組織協調房屋建築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農牧民工工資清欠工作。監督實施國家、自治區工程建設標準和有關行業標準。組織編制、發布並監督執行全盟工程建設計價依據。組織發布建設工程造價信息。負責工程造價諮詢單位的資質、註冊人員及其承攬業務活動的監督管理工作。
(四)工程質量安全監管科。
指導監督建築工程質量、建築安全生產等工作。參與重特大質量、安全事故調查處理。指導監督房屋建築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抗震防災、施工圖審查(含消防設計審查)、施工許可、工程竣工驗收及備案和工程質量檢測工作。負責工程質量檢測機構和施工圖審查機構的資質、註冊人員及其承攬業務活動的監督管理工作。負責建築業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和安管人員的監督管理工作。
(五)城市建設管理科。
組織編制住房和城鄉建設事業發展中長期規劃、市政公用設施建設規劃和年度計畫並指導實施。指導全盟建設事業統計、分析調度和對外合作等工作。指導城鎮水務、園林綠化的建設和管理。指導城市道路橋樑、地下綜合管廊、海綿城市建設和城市軌道交通項目前期工作。指導城市修補和生態修復工作。指導全盟歷史文化街區、歷史文化名城申報和城鎮地下空間開發利用、城鎮雕塑、城鎮建設檔案管理工作。指導全盟城鎮地下綜合管廊、道路橋樑管理工作及全盟城鎮燃氣、供熱、垃圾、公共照明、城市停車場、市容環境衛生、公共廁所的建設和運行安全管理。
(六)城市執法監督局(科)。
指導監督全盟城市管理執法並開展考核評價工作。指導城市建成區違反城鄉規劃管理以外的違法建設查處工作,組織查處重大違法違規和跨區域案件。指導監督集中行使住房和城鄉建設領域和相關部門劃轉的行政處罰工作。指導全盟城市管理執法隊伍建設。
(七)村鎮建設管理科。
指導農村牧區住房建設和危房改造。承擔歷史文化名鎮(村)和特色景觀旅遊名鎮(村)保護和監督管理相關工作。指導各級重點鎮、特色小城鎮建設和傳統村落、傳統建築的保護和發展工作。
(八)建築節能與科技科。
指導建築節能和城鎮減排工作。組織擬訂建築節能、城鎮減排和科技發展規劃及相關政策並監督實施。制定綠色建築、裝配式建築發展規劃並指導實施。指導新型牆體材料發展工作。指導和組織實施重大建築節能項目、重大科技項目攻關和科技成果轉化推廣。指導散裝水泥產業發展。
(九)物業管理科。
擬定全盟物業服務業發展規劃和產業政策並監督執行。擬定全盟物業管理的政策措施並監督實施。負責全盟物業管理市場的監督管理工作。負責物業房屋招投標的組織監督工作。負責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的歸集、管理和使用的監督管理工作。負責老舊住宅小區綜合整治改造工作的監督執行。
機關黨委(人事科)。
負責機關和所屬單位的黨群、紀檢和幹部人事、機構編制、勞動工資、教育培訓等工作,指導本行業人才隊伍建設。
負 責 人:王福順

所屬單位

(一)興安盟建設工程質量安全技術服務中心
興安盟建設工程質量安全技術服務中心,為興安盟住房和城鄉建設局所屬相當於正科級公益一類事業單位。
主要職責任務:
1.對全盟房屋建築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室內裝飾裝修工程)的質量、安全提供技術指導。
2.對全盟房屋建築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質量、安全監督執法檢查提供技術服務。
3.協助開展全盟全盟房屋建築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重大質量、安全事故調查並提供技術支持。
4.承擔全盟建築施工質量、安全有關獎項、工法、示範工程評選的技術支撐和保障工作。
5.協助開展全盟房屋建築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消防設計審查驗收的技術指導工作,配合開展相關火災事故調查分析工作。
6.承擔全盟建設工程質量檢測機構、預拌混凝(預拌砂漿)生產企業監督檢查的技術指導工作;承擔預拌混凝土、預拌砂漿的推廣套用,推廣先進技術及工藝。
7.承擔全盟城鄉建設防災減災、房屋建築和市政工程抗震防災等技術服務工作;承擔勘察設計及施工圖審查技術服務工作。
8.完成興安盟住房和城鄉建設局交辦的其他工作。
負責人:孫學忱
(二)興安盟建設工程標準定額與科技節能技術服務中心
興安盟建設工程標準定額與科技節能技術服務中心,為興安盟住房和城鄉建設局所屬相當於正科級公益一類事業單位。
主要職責任務:
1.承擔全盟建設地方標準、建設工程計價依據的調查論證、技術支持和服務保障工作;承擔自治區建設工程計價依據的解釋工作;承擔招標控制價備案工作。
2.協助調查、測算及發布工程造價信息,負責調解工程造價糾紛。
3.承擔全盟建設領域節能減排、能效測評、能耗統計、能源審計和能效公示工作。
4.承擔綠色建材、新型牆體材料的技術研究、革新發展和推廣套用工作。
5.承擔全盟住宅產業化、綠色建築、低能耗建築的政策、技術研究、革新發展和推廣套用工作。
6.承擔建設系統科技創新和科技成果的開發推廣、技術轉讓舉辦相關技術培訓、技術交流、技術諮詢和技術服務活動。
7.完成興安盟住房和城鄉建設局交辦的其他工作。
負責人:韓有昌 李麗萍
(三)興安盟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綜合保障中心
興安盟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綜合保障中心,為興安盟住房和城鄉建設局所屬相當於正科級公益一類事業單位。
主要職責任務:
1.承擔為機關運行提供技術支持保障的技術性、輔助性和事務性工作。
2.貫徹執行國家、自治區及盟委、行署關於城鎮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的方針、政策和措施。
3.貫徹執行住房制度改革政策,組織審核發放興安盟行政機關及全額撥款事業單位職工住房補貼;指導各旗縣市有關住房制度改革政策執行工作。
4.指導和服務各旗縣市城鎮保障性住房建設、棚戶區改造、公共租賃住房保障管理工作以及自治區和行署交辦的其他任務。
5.完成興安盟住房和城鄉建設局交辦的其他工作。
負責人:孟德軍

所獲榮譽

2021年6月,被評為內蒙古自治區脫貧攻堅先進集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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