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李鴻章書

《致李鴻章書》是康有為所著作品,出自於《康有為卷(中國近代思想家文庫)》。

基本介紹

  • 作品名稱:致李鴻章書
  • 作者:康有為
  • 作品出處:康有為卷(中國近代思想家文庫)
  • 創作年代:近代
作品原文,作者簡介,

作品原文

合肥相國執事:
公奉旨議和,數月無緒。傳聞異詞,中外震疑。其交涉曲折之情,危難屢迫之狀,仆雖遠不能深知,然私竊揣測,甚為公危之也。勤王之舉,不敢重於責公。若今和局,其得失輕重,為四千年中國之所關,四萬萬黃種之所系。仆雖羈旅,實有與國為體之心,不能自外也。念公夙昔眷待之厚,睹公之危難,有所聞知,不敢以蹤跡殊異而不為公告也。
頃閱各國之報,聞各國之議,昔皆欲為保全,今者漸謀瓜分矣。夫兼弱取昧,窺人之危而自肥其國,此固有國者之常情。而今者或為保全,豈有愛於中國哉?一以為中國難化,恐強食之而有鯁骨鯁喉之憂。一以為地大多阻,恐深入之而有後路難繼之患。故與其費兵累年,取我大地,而得不償失,不如籠絡駕馭,吸取利權,而範圍莫外也。然諸國環立,交涉不一,亦有專以土地為利者矣。蓋連雞相棲,投骨交齧,其不得出於和好齊一,蓋物之情也。意者數月議之不成,非因我危弱,而難脅之也。殆因諸國議論雜沓,而不能一之之故,此又必然之情也。今者任此鉅重,投大維艱。若失權失利,而為埃及,則受千秋之罵詈。若豆剖瓜分,而為波蘭,公即無容身於今日矣。
夫各國今日意議不一,乃我中國保全至幸之時也。昔者俄、普、奧之分波蘭,則三國協和商定,而遂分之。德、奧、英、俄、法、意之於土耳其,則六國協合商定,而遂分之。英、法之於埃及,則協和商定,而後握其利權焉。故各國意見協和而公商,乃中國之大害也,瓜分之立至也。故今者為中國計,莫若及各國意見之不一,而未協和也,速與定約。夫英之意在保全商務,俄意在盡吞土地,其萬不能協和也明矣。然英、德則既協和而商矣,意、奧既許之矣,大勢漸定,則八國之協和速矣。若其協和之後,則今日可言保全,而明日可言分割。況我載漪未治罪,董福祥猶生存,皇上難回京,而川陝得深入,在在足令人以渝盟。至雨雪載塗,分冰速合,兵艦日至,大變將成,吾不知中國何所底止,而公何所舵駕也?每一憂之,潸然淚下!
仆竊為中國計,竊為公計,凡有二焉:一曰各國尚倡保全,則乘各國之未協商而各與訂約。一曰各國若欲分割,則以已失之東三省分餌各國。兩道而已。何以言各與訂約也?各國國形之交涉既異,則國勢之利害不齊。甲國所欲者在此,而乙國所欲者在彼,所欲不同,則占利有異。公以此意與各使言之,俾各就彼之所欲,而各快其求,則彼或喜而從我。此有可望各與訂約之道也。既各自訂約,則中國必保全矣。各自訂約,第一莫各就其國之京師而議之,然恐不可得也。第二則美國最倡和平,前後未有異說,除償今日之兵費、保後來之安平外,美無過求焉。英亦欲保全商務,若美能急定,則以英繼之,必可如美。英、美既定,各國自從,雖使得和各異,而我必不至失權。夫權者,生利者也。但使我能保權利,尚有自強之望。若欲保其權,非各與定約不能也。張儀之斗齊、楚,子貢之激吳、越,此自古外交之善經也。公若以為然,則全神注定,委曲赴之,堅定以持鋒,急切以赴節,多方以離間,曲折以合成,相時審機,是在公重望處之而已。
雖然,以各國之壓力之智、中朝執政之頑,雖所望也,何可得也。仆惴惴於其事愈遲而禍愈大,日愈久而謀癒合。大利耽耽,虎欲逐逐,安有入寶山而空回者哉?其究也乃不出乎分割而已。此我四萬萬人日夜憂懼,而恐終不免者也。
仆於對付分割,又有二焉:一曰保其未失者,而棄其已失而必失者。一曰分國為內外圈,保其內圈而棄其外圈。何以為必失已失也?東三省者,俄累年之所爭,而俄人得逞於西,蓄智積心而必欲得者也。我今國力日弱,東三省邊壤窵曠,吾兵力必不能守之,此終為俄人所得者也。日人既割取之,我以俄、德、法之力而復續之,此必爭之地,必非我弱力所能守也,故謂之必失也。必失者而費重力以守之,與台灣之徒費無異也,故必失者可棄也。頃聞俄人已據吉林、黑龍江,且南逾鐵嶺,既撫有蓋平、營口而入我盛京矣。此已失之地也。俄人既以兵力得之,則可藉口而據守之。故他國即不取我土地,而俄人未必肯退兵而歸土地也。假使允歸,而索賠款,已不知幾許矣。而我以巨款贖必爭必失之地,終亦為人贖而已。故已失者可棄也。
何以謂內圈、外圈也?今我朝十八行省,以至東三省、內外蒙古、新疆、西藏,皆我版圖。而其輕重得失,肥瘠緩急,則相去有若天淵者矣。以遠邊之地,與內地較,失遠邊千里之地,尚不如內地尺寸之為甚也。古者《禹貢》地分五服,以侯甸為重,而要荒為輕。今我宜采古者五服之意,以十八省為內圈,以東三省、蒙古、新疆、西藏為外圈。內圈之地尺寸之所關甚重,一發牽而全身動,一脈變而全體病。故尺寸之地,必以全力保之。昔膠州、威海、廣州灣諸地,既大失計於先,令人迫我臥榻,將升堂而入室,何以鼾睡耶?必宜大以為戒者也。若東三省、內外蒙古、新疆、西藏,則劃以外圈之地,保之固可也。萬一失之,於我中國之大勢仍無甚損,則不必拘牽名義。至當事勢危迫,則不妨棄裔地以寧內國。此非握闔辟之妙用,知取捨之事宜,不足與道大計也。然外圈中東三省為必爭之地,而又為已失之地,各國逼割已甚。莫若出東三省裂以給之,除略保京陵廟外,不妨分之。是上以塞俄人牧馬之南來,下以令各國犬牙之分斗。是我以一東三省而拒俄人而斗列國也,是我以一東三省使列國為我陳兵而拒俄也。此賂秦以怒楚攻魏,以救韓之術也。
又我國財力匱矣,各國要索賠款,必至不資。我國民窮財盡,更從何處羅掘哉?假使再借洋款,則必至以遍地之稅權按之外人,甚且以舉國之財政聽之敵國。埃及、土耳其之慘狀,可為前車。竊以為若東三省必失已失之地,即各國不要分割,我亦不如以東三省委之各國,分其地為借金錢之計。八國並借,則我以八國為我守地。俄既無能為,而七國更無能為。若我能自強,則可復取之。即我不能強,亦可令各國為我守之,而我可永無強俄北顧之憂,所得多矣。故曰東三省可分餌各國也。惟是公雖手訂聯俄之約,
【注】:以上為原文部分內容

作者簡介

康有為(1858年—1927年),原名祖詒,字廣廈,號長素,又號明夷、更甡、西樵山人、游存叟、天游化人,廣東省南海縣丹灶蘇村人,人稱康南海,中國晚清時期重要的政治家、思想家、教育家,資產階級改良主義的代表人物。康有為出生於封建官僚家庭,光緒五年(1879年)開始接觸西方文化。光緒十四年(1888年),康有為再一次到北京參加順天鄉試,藉機第一次上書光緒帝請求變法,受阻未上達。光緒十七年(1891年)後在廣州設立萬木草堂,收徒講學。光緒二十一年(1895年)得知《馬關條約》簽訂,聯合1300多名舉人上萬言書,即“公車上書”。
光緒二十四年(1898年)開始進行戊戌變法,變法失敗後逃往日本,自稱持有皇帝的衣帶詔,組織保皇會,鼓吹開明專制,反對革命。辛亥革命後,作為保皇黨領袖,他反對共和制,一直謀劃溥儀復位。民國六年(1917年),康有為和張勛發動復辟,擁立溥儀登基,不久即在當時北洋政府總理段祺瑞的討伐下宣告失敗。康有為晚年始終宣稱忠於清朝,溥儀被馮玉祥逐出紫禁城後,他曾親往天津,到溥儀居住的靜園覲見探望。民國十六年(1927年)病死於青島。康有為作為晚清社會的活躍分子,在倡導維新運動時,體現了歷史前進的方向。但後來,他與袁世凱成為復辟運動的精神領袖。他也是書法家,北京大學教授陳玉龍曾評價:“縱觀20世紀中國書壇,真正憑深厚書法功力勝出,達力可扛鼎境界者,要數康有為、于右任、李志敏、沙孟海等幾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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