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願性會計信息披露

自願性會計信息披露是在強制性信息披露之外的,超出會計準則及其相關法律法規的要求,根據投資者等信息使用者的需求而主動、及時披露的信息。

上市公司自願性會計信息披露是上市公司主動、及時、準確披露的證券監管部門強制規定披露的會計信息以外的會計信息和已經規定但公司可以有部分披露自主權的會計信息,主要包括公司經營數據,公司未來籌資、投資機會和財務風險,公司治理會計信息,財務預測性信息,內部控制會計信息,社會責任會計信息,環境會計信息,人力資源會計信息,無形資產會計信息,外幣信息,股價信息等,這些信息對投資者等利益相關者的科學決策產生實質性影響。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自願性會計信息披露
  • 特點:主動、及時
  • 適用企業:上市公司
  • 學科:會計
影響因素,不同見解,益處,問題成因,解決對策,設立構想,

影響因素

1.公司特徵
大多數自願性信息披露研究集中在公司層面,更多地從公司特徵角度來研究。公司特徵主要包括公司規模、財務槓桿、公司業績、公司所在地、行業類型、股票發行種類等。喬旭東(2003)以深滬兩地上市公司2001年度報告全文為研究對象,選擇100家上市公司為樣本單位,研究結論表明,中國上市公司的自願披露程度與公司規模無關;中國上市公司的自願披露程度與公司的盈利能力正相關;中國上市公司的自願披露程度與公司發行股票的種類有關。通過對統計數據的綜合分析,可以發現目前中國上市公司自願披露行為具有以下特徵:自願披露項目數量偏少;自願披露項目信息含量偏低;自願披露方式較為單一。崔學剛(2004)以自願性信息披露水平作為公司透明度的替代變數,等間隔地選取了1997、1999和2001年作為研究樣本,分析表明公司透明度與無形資產比例、行業類型、公司規模等控制變數具有顯著的相關性。張宗新、張曉榮、廖士光(2005)為驗證自願性信息披露行為的有效性程度,構建了中國上市公司自願性信息披露指數(VDI),並對1998~2003年上市公司自願性信息披露行為有效性進行實證研究。檢驗結果表明,中國上市公司的VDI逐年提高;規模大、效益好的上市公司,更傾向於實施自願性信息披露;公司治理指標對VDI的解釋效果並不顯著;具有外資股的上市公司自願性信息披露動機明顯較強。范小雯(2006)以深市2004年樣本公司數據為基礎,考察公司規模、財務槓桿、經理層持股、公司盈利、外資股、審計費用對於我國上市公司自願性信息披露的影響。研究表明,我國上市公司在自願性信息披露方面缺乏充分的內在動機和完善的外在激勵機制,自願性信息披露行為尚待進一步地系統性規範。巫升柱(2007)以中國證券市場發行A股股票的上市公司2004年度報告為研究對象,通過對1185家樣本公司的統計分析發現,中國上市公司自願披露意願淡漠,自願披露的總體水平偏低。影響中國上市公司年度報告自願披露程度的因素主要有:自願信息披露程度與資產規模、上市狀況、財務槓桿顯著正相關;中國上市公司年度報告自願披露程度與盈利能力不存在顯著性關係。
2.公司治理
何衛東(2003)基於深圳證券交易所於2002年5月份進行的上市公司治理狀況問卷調查結果,占樣本總數86%的公司主導產品商標的知名度限定在“國內名牌”,採用分組T檢驗顯示,與其他公司相比,重視社會責任、公司形象和信譽價值的樣本公司業績優,信息披露充分,公司治理效果較好。崔學剛(2004)以我國上市公司作為研究對象,以自願性信息披露水平作為公司透明度的替代變數,等間隔地選取了1997、1999和2001年作為研究樣本分析了公司治理機制對公司透明度的影響。發現公司治理變數中的兩職合一對公司透明度產生負面影響,而獨立董事、前十大股東持股比例、A股流通股比例、前十大股東中具有機構投資者、B股比例等公司治理變數能夠提高公司透明度;在存在兩職合一的情況下,獨立董事對提高公司透明度的作用會受到限制。李豫湘、付秀明、彭聰、李黎明(2004)基於117箇中國上市公司2002年年報樣本,考察了股權結構與董事會結構對公司自願信息披露的影響,結果顯示,自願信息披露指數與第一大股東持股比例呈U型關係,與獨立董事在董事會中的比例、董事長總經理是否兩職合一無顯著相關性;規模大的上市公司,更傾向於實施自願信息披露。鐘偉強、張天西(2006)以2004年度作為數據視窗,以深、滬兩市上市公司樣本的年報全文作為研究對象進行橫截面分析,研究結果表明,我國上市公司的自願披露水平偏低;我國上市公司管理層持股比例對自願披露水平的影響不顯著;國家持股比例與自願披露水平顯著負相關;我國上市公司的股權集中度與自願披露水平呈二次曲線關係;獨立董事的存在,並未對我國上市公司的自願披露水平產生顯著正面影響;審計委員會的設定,能顯著提高我國上市公司的自願披露水平;兩職兼任對我國上市公司的自願披露水平造成顯著不利影響。湯亞莉、陳自力、劉星、李文紅(2006)以中國的資本市場為背景,運用事件分析法,以滬、深兩市全部A股上市公司為研究對象,對2001和2002年年度報告的董事會報告中披露了環境信息的60家上市公司進行研究,研究上市公司規模、公司績效和環境信息披露之間的關係。研究結果表明,上市公司資產規模與環境信息披露水平正相關;上市公司績效與環境信息披露水平正相關。規模較大、盈利能力較好的上市公司為減少外部對企業的誤解、改善企業的公共關係會披露更多的環境信息。馬忠、吳翔宇(2007)通過構建簡單的理論模型研究了金字塔所有權結構對上市公司自願性信息披露的影響,並以2002~2004年我國家族控股上市公司為樣本進行了實證檢驗。研究發現終極控制人為了獲取私人利益而傾向於抑制對外披露私人信息,即終極控制人的控制權和現金流權分離度越大、終極控制權比例越高,上市公司自願性信息披露程度越低,而董事會在一定程度上起到了監督終極控制人行為的積極作用。
3.其他方面
肖華芳、袁建國(2007)以上海證券交易所2002年559家上市公司的年報為研究對象,結果表明,上市公司自願性信息披露程度與公司成長性負相關;醫藥、生物製藥及計算機等高科技行業的公司自願性信息披露程度相對較高;審計機構的權威性對自願性信息披露程度沒有顯著影響。趙敏(2007)認為,信息不對稱的存在使上市公司的管理層具有管理公司內部信息的能力,這種管理能力不僅體現在對數據信息的操縱上,還體現在對語言信息的控制上———印象管理。作者在定義了自願性信息披露中印象管理行為具體含義的基礎上,著重探討了產生該種行為的經濟動因以及常用手段,並針對該行為提出了若干控制對策。

不同見解

上市公司自願性會計信息披露內容不同見解
Meek、Robert和Gray(1995)的研究中,將上市公司自願披露的信息分為戰略性信息、財務信息和非財務信息。戰略性信息包括公司特徵、公司戰略、研發、公司未來發展信息;非財務信息包括與董事會有關的信息、與員工有關的信息、社會責任和附加值信息;財務信息包括外幣信息、股價信息及其他財務信息。FASB(2001)發表了一份題為《改進企業報告:增進企業自願披露的透視》的研究報告,該報告選取了汽車、化工、計算機、食品、石油、製藥、區域性銀行及紡織等8個行業的多家上市公司作為樣本,總結了這些公司自願披露的內容主要涉及經營數據、經理層對經營數據的分析、前瞻性信息、有關經理層和股東的信息、公司背景、無形資產和人力資源。西方學者(錢淑芬,2007)對各國(各地區)公司自願性披露的內容進行歸類後發現,自願性披露信息大體包括背景信息和經營數據、公司面臨的機會和風險及相應措施、預測性財務報告、內部控制報告、社會責任、人力資源、環境保護信息、未確認的無形資產和研發活動等方面。
我國學者李明輝(2001)認為,目前我國上市公司可以考慮自願披露的信息有:(1)由於會計準則的相對滯後,尚缺少完善的披露規則或披露要求較低但又對用戶有用的信息,如較為詳細的分部報告、公允價值信息等。(2)環境保護、社會責任、人力資源、自創商譽等目前由於計量和披露的複雜性,尚不具備強制披露條件的信息。(3)企業的經營性非財務信息,如經營戰略與計畫、預測性信息等。(4)季度報告除了部分PT公司外,一般上市公司也可考慮提供季度報告。王躍堂(2004)拓展了自願報告的領域:一個是標準非財務計量,它與標準的財務計量相聯繫。二是計算機系統質量,美國註冊會計師協會(AICPA)和加拿大特許會計師協會(CICA)共同設計了一種新的認證服務來鑑證公司的計算機系統設計和操作是否遵循了某些原則。最後,AICPA和CICA設計了一種適時財務報告機制,用於持續保證財務數字來自於標準會計系統,並且企業外部人員隨時可以獲得。劉媛媛(2005)認為,我國上市公司可以考慮自願披露的信息主要包括戰略規劃信息、盈利預測信息、公司治理、環境保護、社會責任、人力資本等由於計量和披露的複雜性,尚不具備強制披露條件的信息。這些信息是除了財務報告之外投資者關注的重點領域,對投資者了解公司的全貌極為重要。因此,自願披露行為的性質和程度對於投資者正確的投資決策直接相關。卓文燕、方璇(2005)認為,上市公司可以考慮自願披露的信息主要包括預測性信息,包括公司未來可能達到的利潤水平、現金流量、投資額的預測;社會責任、人力資源環境保護信息;背景信息和經營數據;公司面臨的機會、風險及相應措施;未確認的無形資產和研發活動;主要產品分析;分部報告、公允價值等。
但目前自願會計信息內容的披露狀況不是很理想。李心丹、肖斌卿、王樹華、劉玉燦(2006)向截止到2004年12月31日在中國A股上市的公司發放問卷,最後確定樣本為563份。通過對樣本公司投資者關係管理水平狀況分析表明: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質量有所提高,但自願性信息披露還相當薄弱。

益處

1.自願性會計信息披露可以吸引更多的投資,降低企業的資本成本。
普華永道的“不透明指數”調查報告表明:一個國家或地區的透明度與其資本成本之間存在直接的關係,透明度越高,其資本成本越低。自願性會計信息披露增加了企業的透明度,減少了其未來發展前景的不確定性,有利於企業以投資風險相對較低的優勢吸引更多資本的流人,從而使企業在資本稀缺的市場中占據競爭優勢。同時,當自願性披露的會計信息幫助了投資者理解和評價企業的發展前景和經濟風險時,投資者要求的報酬率也會相應降低,進而也降低了企業的資本成本。
2.自願性會計信息披露可以提高企業的杜會形象和市場信譽。
企業進行自願性會計信息披露,往往是其優良業績或美好前景的展示,這會在社會公眾中樹立一個良好的企業形象,並獲得交易相關者對企業的信心和偏好,從而提高企業的商譽,這對企業來說是一項無形資產的增加。在美國,自願性披露的會計信息還包含社會責任、環境保護等信息,這部分信息無疑也是提高企業社會形象的因素。此外,從經濟學的角度來講,進行自願性披露的企業較不進行自願性披露的企業有一種“先動者優勢”,它使那些率先進行自願性披露的企業掌握競爭的主動權和引導權,進而可以做出有利於自己的決策,同時也占據了人們“先人為主”的印象領域。
3.自願性會計信息披露的形式較為靈活,有利於信息使用者的理解與使用。
自願性會計信息披露可以採用臨時報告、新聞發布會、網上公告等多種形式,且信息表述形式也不拘泥於強制性披露的表格形式。這樣一來,不但可以使信息使用者更靈活、有效地獲取、理解信息披露的內涵,也提高了會計信息的使用效率。
4.自願性會計信息披露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防止內幕交易的發生由於某些經營性數據、企業現行價值、盈利預測信息、前瞻性信息.
內部控制報告等等並不在強制性披露的範圍內,於是它們成為了一種內幕信息一些投資者為了獲取更多的內幕信息進行投資決策,而與企業管理者或其他“知情人”進行內幕交易,這嚴重擾亂了正常的市場競爭秩序。另外,由於我國目前會計信息披露的監管不力,也使內幕交易等現象屢見不鮮。自願性會計信息披露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將私下信息轉為公開信息,使那些可以幫助投資者決策的信息通過正常渠道傳遞給投資者,既防範了內幕交易的發生,也有利於企業內部管理的規範。
5.自願性會計信息披露有利於市場競爭和有效市場的形成。
當某些企業率先進行自願性會計信息披露而在市場中獲得競爭優勢時,其他企業一般不會坐以待斃,而會挖掘自身的特點和優勢披露給公眾,形成競爭力量。如此繁衍,就會形成市場有效競爭的狀態,加快了經濟發展的前進步伐。同時,證券市場也會在年報、中報或重大事項的公布時做出市場價格的反應與調整,自願性會計信息披露可以增強市場的敏感性,有利於有效市場的形成。

問題成因

財務報告的內容可以分為強制性信息和自願性信息。強制性信息是按照公認會計原則和其他相關的法律法規的要求必須在財務報告中披露的信息;自願性信息是公認會計原則和有關法律法規未作要求而企業自願披露的信息。由於自願性信息披露是企業的一種自主性行為,內容多樣、形式靈活、披露具有不確定性等原因,企業在實施自願性信息披露時存在著諸多問題:
1、自願性會計信息披露也有失真的可能性。
強制性信息因為在規範的制度上存在缺陷,導致披露的信息失真,而自願性信息作為強制性信息的補充,同樣存在著失真的可能性,給投資者帶來了損失。首先,一般來說高質量的企業所傳遞的會計信息多為利好的信息,而且它們所披露的會計信息具有較高的準確性和可信性。而那些業績一般或較差的企業由於認識到沉默將被視為隱瞞壞訊息,並導致投資者對企業前景的懷疑,因而也將自願披露某些信息。自願性會計信息披露容易導致報喜不報憂的局面;企業只披露有利的信息,而隱瞞不利的信息,這樣一來外部信息使用者很可能只看見“好”信息,而不能發現或者注意不到“壞”信息的存在。然而,“壞”信息可能會削弱甚至扭曲信息使用者的使用效果或決策結果。此時,基於該動機披露出來的會計信息的準確性及可信性也就不那么高了。其次,自願性會計信息披露沒有像強制性會計信息披露那樣的準則加以規範,其披露的內容和形式多樣,既可以披露定量信息又可以披露非定量的信息,既可以通過文字披露,又可以通過圖表披露。具有機會主義傾向的管理當局可以利用這種非規範性來誇張或粉飾報表,自願性披露的會計信息失真的可能性就由此產生了。再次,自願性披露的信息內容大多帶有預測性質,需要會計人員的職業判斷,容易引起違規性失真和行為性失真。自願性披露的會計信息失真的危害性要大過強制性披露的會計信息失真。
2、自願性信息一旦披露也同樣具有相應的經濟和法律後果,而且很容易引起訴訟風險的增加。
自願性會計信息披露區別於強制性會計信息披露的一個表現在於,它披露了許多企業現有的計畫和預計未來可能發生的事項。投資者往往以此作為投資決策的依據,然而這些內容又帶有一定的不確定性。如果那些計畫或預計事項並未如期實現,而引起投資失敗,那么企業很容易成為被訴訟的對象。
3、自願性會計信息披露存在著成本效益問題,任何信息披露都將發生成本,但並非任何被披露的信息都將為企業帶來直接或間接的收益。
而效益也一般是指企業的信譽、良好的顧客關係等方面,難以量化,那意味著企業缺乏評判自願性信息披露程度的尺度。這就需要企業在自願性信息披露過程中要慎重考慮。
4、自願性會計信息披露增加了註冊會計師的審計難度和國家有關部門的監管難度。
從披露的內容上看,每個行業的特點不同,這就使披露的信息內容各異,加大了審計和監管的難度。從披露的形式上看,目前尚沒有對自願性會計信息披露的程式、內容、披露時間、表述方式等方面的具體規定,各個企業可採用的披露形式複雜多變,也會加大審計和監管的難度。另外,審計和監管的難度加大還會提高審計和監管的費用支出。
5、自願性會計信息披露可能暴露企業的經營計畫、投資項目等,從而被競爭對手利用,給企業帶來損失。
(1)企業的競爭對手會從企業的自願性信息披露中了解到更多的關於企業未來發展戰略的信息,競爭對手可以據此制定出相應的發展戰略;(2)由於供應商、顧客和雇員等外部利益相關者對企業掌握了更多的信息,企業在與他們進行談判可能處於不利的地位。這就涉及到如何對保密性信息進行披露的問題。

解決對策

1.針對自願性會計信息披露失真的問題。
首先,注意披露的適當性。過多地披露信息,會使信息使用者過濾、鑑別信息的使用成本增大,容易使信息使用者無所適從,難以判斷、理解、掌握和接受,甚至還會產生誤解。究竟何為適當?①可借鑑審計理論中的重要性原則。所謂重要性是指,當一項會計信息被遺漏或錯誤表達時,可能使依賴該信息的人所做的判斷受到影響或改變,即該信息的重要性足以影響決策。根據重要性原則,對於重要的項目應從詳披露,並加以重點說明,對次要項目則從略披露,做到主次分明、輕重有別,以便於信息使用者的有效使用。其次,企業進行自願性信息披露並不意味著可以隨意披露,比如披露虛假的信息,或者披露的信息質量不高,也不能只披露利好信息,而不披露利差信息。
因此應加強對自願性信息披露的市場監管。我國目前對自願性信息披露沒有專門的法律規定,只是通過《證券法》、《公司法》以及《公開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內容與格式準則》等體現出證券監管部門對自願性信息披露的態度,即要審慎對待預測性的信息披露,適時披露公司的一些重大事件。因此應儘快制定這方面的規章制度。儘快出台對自願性會計信息披露的準則規範。通過對自願性會計信息披露的原則、假設、程式、內容、質量標準及表述方式等一系列問題的規定,規範自願性會計信息披露行為,保障會計信息的質量,使之在合理的操作下達到應有的目的與效果。再次,也可以設立特定的信息質量保障機制,從信息的形成過程、會計人員的業務能力、信息的表述方式等方面保證自願性會計信息披露的客觀性。規範信息諮詢機構、投資代理機構等中介機構對自願性會計信息披露的操作制度。信息諮詢機構、投資代理機構等是介於企業和投資者之間的以會計信息為載體的盈利組織,它們既可以提高會計信息的使用效果,也有利用分析後的會計信息進行不正當交易的可能性。鑒於自願性披露的會計信息可能成為它們利用的主要部分,應該從制度上端正這些組織的執業立場,使之謹慎使用這部分信息,客觀、合理地向信息需求者提供專業分析及投資意見。對自願性信息披露的監管。
2、針對對自願性信息披露引起訴訟風險的問題,對於自願性會計信息披露,一方面企業要把握好計畫或預計事項的可實現性,以及披露語言的謹慎表達,同時企業應遵循以下原則:①保證自願性信息具有相關性和可靠性;②資料來源真實、可靠;③信息產生程式科學、合理;④信息表述恰當、充分。企業按照這些原則進行處理,經過註冊會計師的必要審閱,就可以基本保證披露的自願性信息真實、可信,符合決策有用性的目標.同時,應注意揭示自願性披露的會計信息的性質、不確定性和風險,防止使用者盲目依賴自願性披露的會計信息,以減少和避免法律訴訟。同時,信息使用者也不能盲目服從,應在客觀地分析、評價基礎之上進行使用和決策。
3、針對成本效益問題。
自願披露的事項中有許多是與信息使用者密切相關的重要信息,對這些信息是選擇披露還是不披露,以及選擇何種披露形式,在很大程度上取決於對成本效益的比較。從理性經濟人假設出發,企業管理當局在自願性信息披露方面具有決策權,因此應充分考慮成本與效益的關係。自願性信息披露應在實現良好效應和預期的同時,儘可能地降低成本。
4、針對審計難度和監管難度的問題,要建立自願性會計信息披露的審計機制和監管機制。
自願性會計信息披露是信息披露制度的一種,同樣需要經過註冊會計師的審計,因為審計是保證會計信息可信性的一項重要制度。同時,加強證券監管部門對自願性會計信息披露的監管,防止企業隨意發布虛假信息,傳遞不實信號。自願性會計信息披露的審計與監管不同於強制性會計信息披露的審計與監管,除了要審計和監管過去發生或現有的經營成果和財務狀況外,還要對企業的現有能力及可支持未來預測的現有基礎環境進行評估、確認。因此,會計師事務所需要資產評估事務所等機構的配合,加強這些機構在自願性會計信息披露方面的職業能力也是一個必要的環節。
5、針對報暴露商業秘密的問題,企業一方面應披露足夠多、足夠詳細的自願性信息以滿足信息使用者的需求,另一方面又不能因此暴露了企業的商業秘密而給自身或他人帶來損失。要做到既充分又適當,內外兼顧,不失偏頗。②企業可以採取兩種策略:(1)企業對這類信息只需披露一個大概的情況,而不必太詳細;(2)選擇合適的披露時機。比如說,企業可以選擇在新產品快開發成功的時候披露新產品的有關信息,從而不給競爭對手留有開發同類產品的時間。

設立構想

設立我國自願性會計信息披露制度的構想
1.鼓勵並保護企業進行自願性會計信息披露行為,使之發揮促進市場創新、競爭的功能。
自願性會計信息披露是配合強制性會計信息披露的一種必要補充,它彌補了強制性會計信息披露的有效性不足的缺陷,並可以促進信息披露制度的完善與市場進一步的發展,因此有關部門應鼓勵並保護企業的自願性會計信息披露行為。同時,我們也應看到,自願性會計信息披露只是強制性會計信息披露的一種配合,它不能取代強制性會計信息披露,發展兩者相結合的適度性會計信息披露制度是科學的、可行的。
2.儘快出台對自願性會計信息披露的準則規範。
通過對自願性會計信息披露的原則、假設、程式、內容、質量標準及表述方式等一系列問題的規定,規範自願性會計信息披露行為,保障會計信息的質量,使之在合理的操作下達到應有的目的與效果。此外,也可以設立特定的信息質量保障機制,從信息的形成過程、會計人員的業務能力、信息的表述方式等方面保證自願性會計信息披露的客觀性。同時,應注意揭示自願性披露的會計信息的性質、不確定性和風險,防止使用者盲目依賴自願性披露的會計信息,以減少和避免法律訴訟。
3.建立自願性會計信息披露的審計機制和監管機制。
自願性會計信息披露是信息披露制度的一種,同樣需要經過註冊會計師的審計,因為審計是保證會計信息可信性的一項重要制度。同時,加強證券監管部門對自願性會計信息披露的監管,防止企業隨意發布虛假信息,傳遞不實信號。自願性會計信息披露的審計與監管不同於強制性會計信息披露的審計與監管,除了要審計和監管過去發生或現有的經營成果和財務狀況外,還要對企業的現有能力及可支持未來預測的現有基礎環境進行評估、確認。因此,會計師事務所需要資產評估事務昕等機構的配合,加強這些機構在自願性會計信息披露方面的職業能力也是一個必要的環節:
4.規範信息諮詢機構、投資代理機構等中介機構對自願性會計信息披露的操作制度。
信息諮詢機構、投資代理機構等是介於企業和投資者之間的以會計信息為載體的盈利組織,它們既可以提高會計信息的使用效果,也有利用分析後的會計信息進行不正當交易的可能性。鑒於自願性披露的會計信息可能成為它們利用的主要部分,應該從制度上端正這些組織的執業立場,使之謹慎使用這部分信息,客觀、合理地向信息需求者提供專業分析及投資意見,減少由於這些機構的失誤行為或不正當行為所引起的法律訴訟。
5.借鑑國外的先進經驗,加強與我國實際情況相結合的研究現階段>'
我國證券市場並不發達,市場有效性也很弱,發展自願性會計信息披露制度的難度較大。但是,自願性會計信息披露可以成為促進經濟創新、增強市場敏感性的一股動力。正規、有效地利用自願性會計信息披露,並結合強制性會計信息披露.發展適度性會計信息披露制度,是我國會計信息披露制度的發展趨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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