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計信息披露模式

會計信息披露模式是指對一定時期內會計信息披露的動因、方式、內容和特徵等狀況採用抽象化和典型化的方法進行分類從而形成了一些具有代表性的披露類型和定式.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會計信息披露模式
  • 方法:抽象化和典型化
  • 類型:自願性披露
  • 因素:會計文化環境
會計信息披露模式的類型,影響會計信息披露模式選擇的因素,會計文化環境,金融會計法律體系,金融監管模式,股權結構,法人治理結構,金融資本市場開放自由度,

會計信息披露模式的類型

根據國內外學者研究的結果會計信息披露模式的基本類型有以下兩種:
1、自願性披露(Voluntaryor Discretionary Disclosure)。
在所有權和經營權嚴重分離的現代經濟社會經濟組織內部存在著廣泛的委託代理關係代理人為了激勵委託人在信息披露符合成本效益原則的前提下會主動向會計信息市場釋放有利信號以獲取資源爭奪過程中的優勢地位。
2、強制性披露(Requiredor Mandatory Disclosure)。
會計信息市場存在信息不完備和信息分布不均衡的失靈現象為了修正市場防止出現“逆向選擇”和“敗德風險”從維護公共利益的目標出發需要權威部門對會計信息披露採取強制措施加以限定。
如果對這兩種基本模式進行組合就會得到另外兩種派生類型:
1、強制性為主、自願性為輔。採取該種模式則大部分會計信息按照政府部門強制性規定的信息種類和數量披露其餘少部分依靠代理人的意願進行披露。
2、自願性為主、強制性為輔。採取該種模式則大部分會計信息按照代理人的意願進行披露其餘少部分根據政府部門強制性規定進行披露。

影響會計信息披露模式選擇的因素

會計文化環境

國際會計學家Hofstede認為個人主義和團隊精神、權力集中度、風險偏好程度、柔性和剛性等性格特點決定了會計人員的社會價值包括職業自律和法律規範、統一性和靈活性、保守和樂觀、保密和公開等。基於這種觀點一個崇尚個人主義、權力比較分散、風險偏好較強和柔性的會計文化環境將會促使商業銀行自願披露會計信息我國比較強調團隊精神、權力比較集中在會計文化上表現為統一穩健、保守、保密和風險規避因此會計信息傾向於強制性披露

金融會計法律體系

法規體系分為大陸法系和英美法系。大陸法系的特點是在問題發生之前採取完備和系統的法律條文予以規定,一般是比較詳細和剛性;而英美法系的法律條文原則性比較強,更多的是依靠積累下來的大量習慣和判例指導司法實踐操作,自由度比較大。通常來講大陸法系傾向於強制性披露,而英美法系的國家則會傾向於自願性披露。我國金融會計法規是商業銀行會計信息生成和披露的硬性約束條件,具有大陸法系特點,因此會計信息會傾向於強制性披露。

金融監管模式

如果金融監管採取以政府為主體、原則導向、直接監管為手段的模式,則商業銀行會過多地關注強制性披露;如果金融監管採取行業自律協會為主體、規則導向、間接監管為手段的模式則商業銀行強制性披露的義務會較少。當前我國銀行體系不健全,金融“缺位”和“越位”現象突出,金融監管以政府為導向,直接監管力度較大,銀行業協會自律力量薄弱對,商業銀行採取強制性披露比較符合現狀。

股權結構

如果商業銀行投資主體眾多、股權比較分散那么靠市場力量會提高它的信息透明度,商業銀行代理人為了降低監督成本,自願性披露的動機比較強;反之如果商業銀行股權集中在少數大股東手中,代理人過於關注滿足大股東信息需求,就會缺乏自願性披露的積極性。我國商業銀行投資主體較少,股權過度集中在國家或者代表國家的投資機構手中,故商業銀行自願性信息披露缺乏驅動力。

法人治理結構

如果一個商業銀行法人治理結構科學所有者、決策者和經營者三者之間就能夠形成有效的監督制約機制。各利害相關者的責、權、利就能夠實現合理均衡,實際控制權和剩餘索取權之間的矛盾就不會困擾經營決策,那么該商業銀行的治理效率會很高,而為了爭取更大的資源優勢,任何商業銀行都不會放棄披露因治理效率高所產生的利好會計信息的機會。我國商業銀行改革的目標之一就是建立規範的法人治理結構客觀上要求更多的自願性披露,相反如果治理結構不完善權利得不到有效制約時,商業銀行的實際控制權往往會被內部人壟斷,為了掩蓋治理效率低下的事實,內部人會以各種理由繞開會計信息披露來獨占會計信息。

金融資本市場開放自由度

一個國家資本市場的開放程度影響著商業銀行的融資、產權組合與重組、資金流向和資源配置效率;與金融自由度相對立的就是金融管制金融自由度越高商業銀行業務國際化程度、信貸及利率市場化程度、外匯及匯率自由度、金融創新程度就越高一般情況下資本市場越開放、金融自由度越高、金融管制越松的國家商業銀行自願性披露意願越強烈。我國資本市場多年不振商業銀行籌集資本金的能力有限金融自由化程度不高,金融管制嚴格,政府不鼓勵商業銀行採取自願性披露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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