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貢市自流井區城鄉建設和住房保障局

根據《中共自貢市委辦公室、自貢市人民政府辦公室印發〈自流井區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自委辦〔2010〕53號)和《中共自貢市自流井區委、自貢市自流井區人民政府印發〈自貢市自流井區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和〈自貢市自流井區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實施意見〉的通知》(自井委發〔2010〕59號),設立自貢市自流井區城鄉建設和住房保障局(以下簡稱區城鄉建設住房保障局),為自貢市自流井區人民政府工作部門。自貢市自流井區城鄉建設和住房保障局掛自貢市自流井區防震減災局(簡稱區防震減災局)牌子。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自貢市自流井區城鄉建設和住房保障局
  • 所屬地區:自貢市
  • 管理範圍:城鄉建設和住房保障
  • 屬性:政府機關
職責調整,主要職責,內設機構,人員編制,

職責調整

(一)將原區建設局的職責、原區人民防空辦公室的職責、區房地產管理局的行政管理職責整合劃入區城鄉建設住房保障局。
(二)取消已由區政府公布取消的有關行政審批事項。
(三)加強住房保障體系建設的職責。
(四)加強村鎮和農村住房建設管理的職責。
(五)加強城市建設安全監督管理的職責。
(六)加強城鄉規劃管理職責,推進建築節能,改善人居生態環境,促進城鎮化健康發展。
(七)加強對各類房屋建築及市政工程項目招投標活動監督執法的職責。

主要職責

自貢市自流井區城鄉建設和住房保障局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市城鄉規劃和建設管理、人民防空、住房改革和住房保障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方針、政策。擬訂全區城鄉建設、住房改革和住房保障、建築業、住宅與房地產業、房屋裝飾裝修業、市政工程、園林綠化、人民防空的政策和規範性檔案,制訂相關的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參與和審核城市總體規劃中貫徹落實人民防空要求及人民防空建設規劃情況,依法對城市和經濟目標的人民防空建設進行監督檢查。
(二)承擔全區城鄉建設監督管理的責任。負責編制城市建設維護資金的使用安排計畫;負責編制重點建設項目實施計畫和組織協調工作;指導和實施城市基礎設施建設。
(三)承擔履行全區村鎮建設的責任。指導和實施村鎮規劃編制、農村住房建設管理和危房改造,小城鎮和村莊人居生態環境的改善工作;指導和組織各類村鎮建設試點工作。
(四)承擔推進住房制度改革、保障城鎮低收入家庭住房的責任。指導全區住房建設和住房制度改革,擬訂全區住房及住房保障、住房制度改革相關政策並組織實施;編制保障性住房建設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監督實施;會同有關部門做好國家、省、市有關保障性住房建設資金安排並監督組織實施。負責指導轄區內物業、房屋裝飾裝修的管理以及危險房屋管理和安全鑑定工作;牽頭完成區政府的經濟適用房建設、廉租房建設的目標任務。
(五)負責轄區城市規劃區內私人自建住宅和臨時建設農村村民住房規劃建設的初審。組織轄區內小城鎮建設的規劃編制,負責市、區規劃的聯繫、協調工作。負責轄區建築行業管理;協調、指導轄區有形建築市場工作。
(六)承擔城鎮園林綠化和市政工程的管理責任。負責轄區城鎮園林綠化行業管理;負責城鎮市政設施使用和改造以及轄區道路排水設施、道路照明等市政設施的維護管理工作。
(七)承擔監督管理房地產市場的責任。規範房地產市場秩序,會同有關部門擬訂房地產市場監督管理政策並監督執行;參與城鎮土地使用權有償轉讓和開發利用工作;制定房地產開發、房屋權屬管理、房屋租賃、房屋面積管理、危房鑑定、白蟻防治、房地產估價與經紀管理、物業管理、房屋徵收與補償的法規和制度並監督執行。
(八)承擔行業安全監督管理的責任。負責建築施工安全生產的監督管理;指導和組織災後恢復重建工作;協助市級部門管理工業與民用建築的抗震設防、抗震加固工作。負責制定防震減災事業中、長期發展規劃,編制防震減災工作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會同有關部門制定本地區的地震應急預案。
(九)組織開展人民防空組織指揮工作;制定全區城市防空襲方案,指導各街道及地區單位落實城市防空襲方案和各項保障方案;指導人防專業隊伍的建設和訓練工作。做好人民防空通信、警報的建設和管理工作,完成每年度的警報統一試音工作。組織管理人民防空工程建設;編制全區人民防空建設總體規劃;對人民防空工程的維護管理進行監督檢查;監督檢查和指導城市建設、基本建設和城市開發利用地下空間貫徹人民防空要求的執行情況;組織修建人民防空指揮工程、公用的人員掩蔽工程和疏散幹道工程。
(十)負責本系統、本部門依法行政工作,落實行政執法責任制。負責城鄉建設、人民防空執法、房地產行政執法、執法監督、行政複議和行政訴訟工作,協同有關部門依法查處重大違規違法案件。
(十一)負責全區城鄉建設、房地產檔案的收集管理和開發利用工作,指導行業信息化工作。
(十二)負責建設行業科技人才隊伍建設和建設行業執業資格管理工作,擬定全區建設行業人才培訓規劃,指導、組織行業職工培訓和繼續教育工作。指導監督區級建設民間組織的工作。
(十三)承擔區政府公布的有關行政審批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自貢市自流井區城鄉建設和住房保障局設6個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綜合協調局機關政務工作,負責局機關黨務、文電、會務、信息、檔案、安全、保密、信訪、接待以及後勤保障,政務協調、政務公開、督查督辦、績效管理等工作,牽頭辦理人大代表建議、政協委員提案工作;負責機關行政效能建設;負責局機關的幹部、人事、機構編制、勞動工資、離退休人員的管理;負責機關行政財務工作;負責城市維護費的分配使用和監督管理;負責制定城市管理法制建設規劃和計畫,組織起草規範性檔案草案、送審及適用中的解釋工作;負責有關法規、規章的學習培訓;負責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和成人教育工作。
(二)綜合股
負責編制區城市園林綠化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區園林綠化行業管理及居住區綠地、單位附屬綠地和防護綠地的監督管理;參加建築物的綠化設施驗收,處理園林綠化違章和糾紛;負責指導轄區道路排水設施、道路照明等市政設施的維護管理工作;指導轄區內房屋裝飾裝修的管理工作以及城市危險房屋管理和安全鑑定工作。督促完成區政府的經濟適用房建設、廉租房建設的目標任務。
(三)行政審批服務股
承擔行政審批服務職能,集中辦理局行政審批及服務事項;負責行政審批及服務事項的協調督查工作;駐區政務服務中心建設視窗歸入行政審批股管理;負責擬訂行政審批及服務事項審查、審核的規程細則;根據國家、省、市有關規定,按照項目進行行政事業性收費。
(四)規劃建管股
負責轄區城市規劃區內的私人自建住宅和臨時建設農村村民住房規劃建設的初審。協助組織轄區內小城鎮建設的規劃編制、評審、報批和實施管理工作;負責市、區規劃的聯繫、協調工作;負責轄區建築行業管理;負責全區建安企業的資質審查、管理和對市外、省外、國外企業進區經營建築業進行審查、註冊登記和管理;負責建築業相關人員的崗位培訓、人才開發和崗位持證的管理;培育和管理建築有形市場,負責綜合協調、指導招投標工作;指導我區城市基礎設施建設,綜合管理建設系統安全生產,參與工程重大事故的調查處理。
(五)人民防空辦公室
組織開展人民防空組織指揮工作;制定全區城市防空襲方案;對人民防空工程的維護管理進行監督檢查;做好人民防空通信、警報的建設和管理工作,完成每年度的警報統一試音工作;組織開展人民防空宣傳教育。
(六)防震減災辦公室
制定本行政區域內防震減災事業中、長期發展規劃,編制防震減災工作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會同有關部門制定本地區的地震應急預案;負責處理區抗震救災指揮部日常事務,承辦省、市指揮部交辦的其它事項。

人員編制

自貢市自流井區城鄉建設和住房保障局機關行政編制13名,其中:局長(兼防震減災局局長)1名,副局長3名;專職黨委副書記兼紀委書記1名(副科級);總工程師1名(副科級)。機關工勤崗位人員控制數5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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