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貢市法律援助中心

該中心是由國家撥款設立的專門為需要律師服務但經濟困難無力聘請律師的弱勢群體及其法律規定必須有律師提供法律幫助而自己又沒有聘請律師的特定人員(如刑事案件中:可能被判處無期徒刑和死刑的、未成年人犯罪的等人員)提供無償法律服務,而設立的一種專門的法律服務機構。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自貢市法律援助中心
  • 類型:機構
中心簡介,援助對象,援助形式,提供材料,

中心簡介

自貢市法律援助中心是自貢市人民政府法律援助機構的正式名稱,由自貢市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門根據需要確定本行政區域的法律援助機構。
該中心是由國家撥款設立的專門為需要律師服務但經濟困難無力聘請律師的弱勢群體及其法律規定必須有律師提供法律幫助而自己又沒有聘請律師的特定人員(如刑事案件中:可能被判處無期徒刑和死刑的、未成年人犯罪的等人員)提供無償法律服務,而設立的一種專門的法律服務機構。
一、自貢市法律援助中心的主要工作職能
貫徹執行法律法規中有關法律援助的規定,受理、審批、指派辦理法律援助案件和對法律援助案件質量進行監督檢查,廣泛開展法律援助工作宣傳和交流,及時化解群體性事件和影響重大的矛盾糾紛,負責全市法律援助人員的培訓工作,承辦市委、市政府和市司法局交辦的其他事項。

援助對象

依法請求國家賠償;請求給予社會保障待遇或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請求發給撫恤金、救濟金的;請求給予支付贍養費、撫養費、扶養費的;請求給予支付勞動報酬的;主張見義勇為產生民事權益的;追索交通事故、醫療事故、工傷事項或者其他人身傷害事故的醫療費用和賠償的法律事項;犯罪嫌疑人在被偵察機關第一次詢問後或採取強制措施之日起,因經濟困難聘請律師的;公訴案件中的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近親屬,自案件移交審查起訴之日起,因經濟困難沒有委託訴訟代理人的;自訴案件的自訴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自案件被人民法院受理之日起,因經濟困難沒有委託訴訟代理人的;被告人是盲聾啞人、未成年人、未委託辯護人的;共同犯罪案件中其他被告已委託辯護人,而該被告人沒有委託辯護人的。

援助形式

法律諮詢、代擬法律文書、提供法律意見;刑事辯護或刑事代理;民事訴訟代理;行政訴訟代理;非訴訟法律事務處理;其他形式的法律服務。

提供材料

身份證或者其他有效的身份證明,代理申請人帶應當提交代理權的證明;經濟困難的證明;與所申請法律援助事項有關的案件材料。
法律援助志願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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